第一次见到它,是在十三年前的那个夏天。
那一天,我去喂流浪猫,见到了躲在宿舍楼一楼窗沿下的它。
正午骄阳似火,我小心翼翼地拿出带的饭,它谨小慎微地靠近我。
也许是饿急了,它没有退缩,径直走到我面前。也许是出于在同学面前逞能,为了显示自己的勇敢,我没有把饭放到地上,而是放在手上引它过来吃。即使如此,在它真的到我手上吃饭的那一刻,我还是条件反射性地吓得把饭扔掉了。然而扔掉之后才发现,虽然这只陌生的狗与我是第一次相见,虽然它似乎很饿,但它刚刚尝试在我手上吃饭的时候并没有咬我的手,而是温和地舔食,仿佛它知道使用咬食动作可能会伤害到我一样。
这份灵性令触动了我。
看着它从地上捡食汤泡的白米饭也那么投入,我想,它一定是饿惨了,有机会可以给它买点更好的吃。
为什么人会想要投喂流浪动物呢?也许是想获得一种给予的快感。看着猫咪狗狗开心地吃着自己带来的食物,自己也会变得开心起来。推此及彼,帮助他人一定是为了获得他人的回报吗?不是,也是。不是,是因为,帮助者可能不需要他人在物质或行动上回报自己;是,是因为受助者困境解除时发自内心的欣喜就能给帮助者带来情绪和心理上的回报。当然,人类的世界比动物更复杂。因为动物只能带来情绪上的回报,所以人们对动物的回报预期也仅限于情绪,而不同的人对于跟自己有着不同关系的客体,可能有着各种各样的回报预期或是回报偏好。
它仔细地舔食完地上最后一粒米饭,我尝试着想伸手摸摸它,出乎意料的,一改它刚才的接近态度,它躲开了,然后很淡定地离开,仿佛刚刚什么都没有发生过一样。
也许一次喂食并不足以让它信任我吧。但我记住了这个遇见它的位置,我会再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