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在捷運站見到兩名相識的外國人自不同車廂出來偶遇在一起,那驚喜的快樂旁邊人都感受得到。是的,人生中我們都會遇上許多巧合、偶遇的情況,這讓我今天想藉由飛鳥的文友交流區,來聊聊小說創作裡巧合情節的安排。
小說創作人或多或少會在作品當中安排上巧合的情況,以妝點情節的趣味性。比如說女子私會男友竟巧遇老公偷情現場,害老公失禁還被小三賞耳光之類的劇情。近日我在別的平台瀏覽她人的作品,就在不同人的作品中見到巧合的橋段,有部作品還不只放進一個巧合,不過這位作者很用心的為巧合的發生創作了些合理的條件,限縮了範圍以提升巧合發生的機率。
對於小說創作而言,巧合必須謹慎使用。所謂巧合就是不常見的偶發狀況,多了,會讓讀者覺得那是作者為了讓劇情朝想要的方向發展,懶得構思複雜過程而濃縮以一個巧合來完成。因此情節中就會有能被讀者接受的巧合以及難以被讀者接受的巧合。
比如說在同一公司不同部門相互有情愫的兩人(單向也可以),卻總無邂逅的機會。有天在明顯過了飯點的時間,兩人竟在公司旁邊的小麵館裡邂逅,這時就算麵館裡沒有其他客人,還是能很自然的安排兩人同桌用餐。作者為兩人的巧遇已經做了最大程度的條件限縮,公司附近的餐館、過了飯點時間因而沒有其他客人,這邂逅也就相當合理,甚至不用去解釋為何剛巧兩人這天都誤了用餐時間。當然也可以讓兩人跑到合歡山遇到山難時不期而遇,但這樣讀者應該很難買單。
巧合的情況如果是在推理小說裡發生,一定會被讀者認為:X!這一定有鬼!
推理小說就是這麼機車的一種類型,其創作者對於巧合的安排一定得更加謹慎小心。其巧合能否被讀者接受,其檢驗必然更為嚴苛。
先來說說破案環節,如果破案的條件養賴於一件巧合的發生才得以破案,那這樣讀者絕對是很難接受的。類似這種難以被接受的情況,連日劇的推理劇都發生過。如果那巧合沒那麼緊要,只不過是能加速破案時機,沒那個巧合多繞幾個彎也還是破得了案,那這樣的巧合安排就還算能被接受。
再來說說犯案環節,推理小說最難被接受的巧合在於,一個精巧的犯罪詭計,其中某環節因為有個巧合的發生所以得以完成該詭計,那如果沒有發生那個巧合呢?詭計就無法完成,但所謂巧合就是未知啊,絕大情況不會發生,這麼笨的犯罪者怎麼可能設計得出精巧的詭計?這詭計根本就是個笨詭計,這只在搞笑劇才可能發生,所以這是作者笨。結案!
推理小說裡犯罪環節什麼樣的巧合能被接受?突發的巧合讓犯罪人從原本A方案的手法,因巧合換成了更便利的B方案,反正不管哪個方案犯人都會犯下那個罪,只差別過程與留下的線索有些不同,那這樣的巧合就能被接受。有一種情況很微妙,因為一個巧合的發生,讓犯人原本精巧的完全犯罪不得不稍作改變以最終完成犯案,結果也因而留下難以完美掩飾的線索,警方終究因為這偶發而留下的線索最後破案。事實上這樣的真實案例還不在少數,真是讓人覺得法網恢恢疏而不漏,這樣的巧合反而豐富了情節的巧妙。
所謂無巧不成書,有巧合更有故事。雖說巧合往往就是千算萬算也還是會發生在意料之外,但身為創作人於作品情節中使用巧合還是得小心謹慎,絕對不能大意,一定得為那巧合的發生鋪陳出合理的條件。這樣就算不能讓劇情更加巧妙,至少能讓讀者欣然接受不會唾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