寫下這些文字,除了紀錄自己這種高大上的理由之外,更多的其實就是尋求關注、期待共鳴,希望宣洩自己無所不在的分享欲。
發現這些事情似乎並不意外,然而承認自己的需求令我非常難爲情。因此我自欺著,告訴自己只是在記錄生活,我只是想為自己留下一些存在的痕跡。
我明白人們其實不太在乎他人的想法,就如同我自己也只是在關注自身一樣。然而了解什麼是聚光燈效應,並沒有辦法減少期待他人關注的時刻。在窺探他人的同時,我也期望有人來窺探我的思緒。我知道自己確實是希望透過紀錄來了解自身,甚至讓未來的自己回顧年少的我,但我實在也無法否認我希望有人來觀看我的文字,甚至對我的想法產生共鳴。
於是這些不想說出口的情緒,被總結成簡短的分享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