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就跟你說了,你不要走這麼中間,你看,撞到人了吧?」某日與朋友一起出門,聽到朋友對年僅五歲的女兒這麼說道。女孩很生氣的說:「我不想給你牽,我要給媽媽牽!」牽著孩子的爸爸說:「我這是在教你,你這樣容易撞到別人,萬一撞到了怎麼辦?別人會受傷。」
當下我覺得很慚愧,我只在乎自己的孩子有沒有影響到別人,可是沒有去想到孩子也許才是受傷的那一個。朋友和我,都是有「道德」的人,先想到不要讓別人受傷、受損,所以第一反應都是道歉或警告自己的小孩不要犯到別人。但如果從孩子的角度看呢?他會不會覺得:「為什麼我的爸媽,優先考慮到別人是否受傷,卻不考慮我有可能受傷呢?」
在我們與他人的利益衝突時,我們應該以別人的感受為優先,還是優先照顧自己的感受?在華人的文化裡,通常會強調「犧牲」自己的感受而成全別人,這是一個美德。但是否有可能兩邊兼顧?既能說出自己感受,又照顧別人的情緒,既關心自己的孩子健康,又教導他好好走路。
下一次,我會對我的孩子說「建議你靠邊走,因為你撞到別人,你跟別人都有可能受傷,不管是哪一個,都是我們不想見到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