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早上,看到新聞,
說一名男子撿到皮夾,被法院判刑。但他辯稱:「自己沒有侵占意圖,只是撿到皮夾當下肚子很痛,急著回家上廁所,
並預計在傍晚接送小孩時,再將皮夾送到派出所。」
但是法官說:
「法官認為,李男撿到皮夾當下,距派出所僅400公尺,
就算真的肚子痛,也能在第一時間向警方說明,但他卻選擇先回家。」
於是被判有罪了。
這,先不要管事實究竟是如何。
看到法官說,去派出所只有400公尺啊,可以先報案再去拉屎啊,
我大笑了!
不是啊,
萬一真的屎在滾,那是一秒鐘也等不了的啊!
這一點,有看過烏龍派出所就知道了!
某次,阿兩誤食瀉藥,最後發生悲劇,
那一集,真的是非常的讓人傷心!
所以,看完這個新聞,讓我陷入了沉思:
如果,遇到必須見義勇為的情境,但是不巧正好屎在滾,
那麼,
到底要如何做出道德選擇呢?
這個,我把它命名為「烙賽困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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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體來說,把「落水困境」的情境改一下。
現在,
假設女朋友掉到水裡了,但是你屎在滾。
於是:
1趕快先在旁邊拉屎,用幾秒時間拉完第一波,再下去救女朋友。
2趕快先救女朋友,但是屎會忍不住拉在水裡,
上岸時,你們兩位都會一身屎水。
然而,這2個選擇,好像都會造成悲劇!
1就不用講了,
感覺應該要選2。但是這樣的話,不會被分手嗎!
站在女朋友的立場,被救起來、但換來一身屎水,
最慘的是,也許還有一群旁觀者,
這好像也很慘,不、是更慘啊。
想一想,覺得這個困境,實在無解。
回到熟悉的、代表性的場景來思考一下好了。
「今人乍見孺子將入於井,皆有怵惕惻隱之心。」
但是這個時候偏偏屎在滾,
那麼,是不是要救小孩、但是拉屎在水井裡,污染水源,
被村人罵到臭頭呢?
這需要何等的道德勇氣啊!
××××××
當然,你可能說這樣太極端。
那不然,把困境的兩端都變輕一點。情況如下:
假設電梯門快關了,外面,你暗戀的女生說「等等我!」
但是,此時你屁已經忍不住了,
並且你知道,這將是一個濕屁,很臭那種。
那麼,你應該要:
1按住電梯,讓女孩進來。
會得到女生的感謝,但是馬上你就會放屁給她聞。
2電梯關門,不要讓女孩進來。
你不會在暗戀的女生面前放屁,但是會給他留下壞印象。
這個就命名為「放屁困境」吧。
做人太難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