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學獎也像考試,得獎除了獎金、可放在履歷彰顯的榮耀,說不定還有附加的出版與影視機會。看起來都是好處,其實暗面並不少,檯面上的贏家並非毫無所失,只是很少有當事者願意談。
像是得了首獎之後,被曾有的成績困住,想盡許多題材,每個題材都比不上得獎那一個,結果再也寫不出來,從此消失;因為評審個人品味引發爭議,得了獎卻飽受批評;得獎後,需要配合主辦方或出版社要求,喪失部分自由與自主權,儘管這一切當初都寫在徵文辦法中,但事未臨頭,不知道自己原來不喜歡……
上一封信末提到,我想聊聊你為何創作,是因為我對於觀察規則有興趣,理解了規則,可以提醒自己少點得失心,或認清自己不適合下場。最重要的是,比賽是一時的,創作卻可以陪你一輩子。
那麼,讓我問問,你為什麼創作呢?
我不知道問創作者這個問題是否很蠢,是不是像問魚為何游泳,鳥為何飛翔,孩童為何每天樂於塗鴉一樣。
我最近每天讀奇幻小說,原來托爾金某天批改考卷時,剛好有張試卷完全空白。托爾金在這張紙上寫下「在地洞裡住著一個哈比人」。接著,他說他「最好弄清楚哈比人是什麼樣子。」內在衝動逼迫他放下一切,主角與故事需要從虛空中化為實境。《魔戒》是這樣開始的。
你是怎麼開始的呢?你會一直寫下去嗎?我認為這是比文學獎重要的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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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鳥編來信」每週三發報。這是第四封信。
最近想採訪一些網文平台,正在接觸中。也想繼續寫文學獎的觀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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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次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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