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請外籍實習生可依循觀光旅館業及旅館業申請外國籍學生來中華民國實習要點及企業及法人申請外國籍學生來中華民國實習要點
觀光旅館業及旅館業申請外國籍學生來中華民國實習要點
申請資格 :
領有觀光旅館業營業執照或旅館 業登記證
來台時間 :
不得超過其就讀外國大專院校學 制之二分之一
企業及法人申請外國籍學生來中華民國實習要點
申請資格 :
最近一年營業額達新臺幣 1,000 萬 元以上,或公司資本額達新臺幣 500 萬元以上
來台時間 :
最長為 6 個月,期滿有繼續實習之 需要者,得申請展延 1 次,其展延 期間不得超過原許可期間,並以 1 次為限
外國籍學生來臺實習應符合什麼資格?
1. 實習生應為旅宿、餐飲或觀光相關科系學生。114/7/1擴大科系,運動休閒、管理、華語或英語相關科系也可以申請,並增列實習生「至少須完成一學期學業」。
3. 其所屬學校應列入教育部就外國大專校院所彙集並經公告之參考名冊
想了解崇尚外籍實習生可撥打電話: 04-23717176 及 0923398111
或加入我們官方LINE @upholdtw (加入後請給我一個圖示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