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天晚上,我跟幾個朋友約在大稻埕看煙火。
準確來說,是一場被大肆宣傳的「城市藝術節」。地點選在一條冷得可以直接拍生魚片的河邊,人群密密麻麻,手機舉得比人還高,像一場無聲的打仗。
小林穿著一件在夜色中完全無法辨識品牌的羽絨衣,站在我旁邊打哈欠。他皺著眉頭說:「你覺得這煙火有多高級?看起來跟我老家廟會的差不多啊。」
我笑了笑,沒回答。因為我正好也想著一模一樣的事。只是小時候在鄉下,放煙火的老伯還會邊放邊罵人:「走開啦,走開啦,這很貴的!」氣勢比煙火本身還猛。
我們都以為,長大以後的煙火,應該是更大、更高、更貴、更值得發在Instagram分享的。
但現場的感覺告訴我一個事實:
「煙火的等級,從來不取決於它炸多高,而是你站在哪裡看。」
煙火開始了。
有些人拼命舉高手機,生怕漏掉哪一個爆炸瞬間;有些人低著頭滑手機,連炸了幾聲都沒抬過頭。
也有個小孩,穿著破舊的外套,在角落一邊嗑糖葫蘆,一邊瞪著天上發呆。那種眼神,像第一次見到外星人。
我看著那小孩,突然覺得,煙火表演裡最精彩的,其實不是煙火,是人。
不同的人,帶著不同的人生,來看同一場煙火。
有的人看見遺憾,有的人看見希望。
有人心裡正哼著失戀情歌,有人盤算著明天早餐吃什麼。
問問自己:你此刻看到的,是煙火,還是自己?
小林又嘟囔:「這種活動,搞得再高級,也有人覺得無聊吧?」
我點點頭,但心裡想的是另一句話:
「每個人心裡的煙火,綻放的地方不一樣。有些人在人群裡盡情放縱自我,有些人在無人問津處悄悄盛放。」
煙火放完,人群開始散去。
我跟小林慢慢往回走,踩過地上成堆的塑膠杯和紙屑。城市的夜又恢復成一鍋寂寞的濃湯。
有人拍了上百張煙火照回家修圖,有人什麼也沒拍,只是靜靜走過。
也許,這就是那句話真正的意思吧:
「體驗沒有高級或不高級之分。」
人生也是一樣。
有人住五星級飯店嫌冷氣太強,有人睡公園長椅覺得涼爽舒服。
有人在香檳酒會上感到孤單,有人在路邊攤吃碗陽春麵覺得幸福滿滿。
回到家,我躺在床上,腦海裡還浮著那個小孩看煙火的呆萌表情。忽然想,如果要為今晚的煙火秀下個註解,應該是這樣:
「體驗沒有高級與否,只有你看煙火時,心裡是不是有光。」
也許,下次我們不用那麼拚命追求更大的場面、更高的評價、更響亮的掌聲。只要記得,自己的煙火,只要自己喜歡,就足夠盛大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