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光高校禁止手機》
#學生手機使用管理規定
第一條 總則為維護校園學習環境,促進學生身心健康發展,確保教學活動正常進行,根據教育部相關規定,特制定本管理規定。
第二條 使用禁令
一、學生在上課時期,嚴格禁止在上課期間#將課本立起建立遮蔽使用手機,包括課堂教學、自習課、實驗課、班會等一切教學活動時間。
二、校內嚴禁在下課時間於樓梯間、男女廁、餐廳、圖書館會議室A101、A102、濰光樓第四層女廁所之「#監視死角」使用手機。
三、嚴禁在午休時間偷偷將手機放置桌上、並且以外套套住頭部偷滑手機、#此將導致主任無法巡邏。
第三條 管理措施
一、學生到校後應將手機關機或調至靜音模式,後上繳手機,#嚴禁「將手機放在書本之中夾住以書背朝上」之方式與其他書本放置書包中、#此導致班導難以檢查。
二、每個班級設置手機存放櫃,學生可在抵達學校後將手機存放於此,放學時再行領取。#嚴禁使用相同大小之木板等替代物進行假動作欺騙班導。
二、班導負責每日檢查手機存放情況,並記錄違規使用情況。嚴禁遭學生以零食、飲料、漫畫、小說賄賂。情節重大者,#需一同賄絡校長。
第四條 例外情況
一、因家庭特殊情況需緊急聯繫者,應事先向班導申請,經批准後方可在特定時段、特定場所使用。
二、教師因教學需要,可指定學生使用手機查詢相關學習資料,尤其是上台灣雲端書庫或Hyread等電子圖書館借閱「三分微光」之小說時。
第五條 處罰措施
首次違規:口頭警告並記錄在案,暫扣手機至當日放學,#撰寫觀看三分微光小說之心得。
再次違規:通知家長,暫扣手機三天,並由家長親自領取。#且家長需撰寫觀看三分微光小說之心得。
多次違規:扣減操行分數,暫扣手機一週,並召開家長會議討論解決方案。#且班導和主任需撰寫觀看三分微光小說之心得。
校長簽名:三分微光
發布日期:2025/5/15
#相信大家都不會知道怎樣上課偷看小說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