許多當事人請完律師後才發現「怎麼跟我當初想的不一樣?」有的以為費用包含出庭次數,卻發現每次加收;有的明明覺得對方會陪全程,卻常聯絡不到律師本人。
其實,這些爭議幾乎都可以透過一開始的「律師委任契約」清楚約定,事先講明白、日後不爭執。
這篇文章告訴你:正式請律師前,有哪些細節一定要確認?律師費用怎麼寫才合理?遇到糾紛怎麼自保?✅ 簽約前必問5件事,幫你避免委任誤區
- 案件範圍是否明確?
只處理偵查程序?還是也包含一審?是否包含和解協商?需白紙黑字寫清楚。 - 出庭次數與費用怎麼算?
包含幾次開庭?是否另計交通費?如果案件延長是否需要追加費用? - 書狀撰寫是否包含在內?
有些律師合約中僅處理出庭,撰寫起訴狀、答辯狀或其他聲請狀可能需另外收費。 - 若中途解除委任,費用怎麼退?
是否有「依比例退費」、「書狀已撰寫不退」、「階段完成即結清」等約定內容? - 律師是否本人處理?還是轉交助理?
對律師親辦與否有期待的當事人,應事前講明,以免落入「僅簽約是律師,處理全是助理」的陷阱。
✅ 律師委任契約內容要載明這些重點
一份完整的律師契約,建議包含以下條款:
- 委任案件範圍(含或不含調解、執行、鑑定等)
- 委任金額、付款方式、付款期限與收據方式
- 開庭次數限制與是否追加收費標準
- 書狀撰寫包含內容與格式說明
- 委任人與律師雙方的聯絡方式與可處理事項
- 如遇爭議,處理管轄法院約定
這不僅是保護你,也保護律師雙方後續合作順利。
✅ 不簽契約,只靠口頭或LINE記錄會怎樣?
不少人想「相信對方專業」,就沒簽契約,後來卻因費用認知不同、出庭次數有爭議、甚至律師消失,導致進退失據。
若你委任的是熟悉案件操作、負責任的律師,他不會排斥簽訂書面契約,反而更樂於事先釐清彼此的義務與責任。
律師也是專業服務提供者,書面契約是維持信任、清楚分工的基本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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