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快完成一部新小說的構想了,取名《他騎機車,上班剛遲到五分鐘》。什麼都可以想,就像你學過的那樣,讓雜念先露臉,它們就有可能衰竭。
5公尺外,戶外影展的設備又出包了。主辦方在調音。你溜出來買了拿鐵跟巧克力棒,翻閱《如果在冬夜,一個旅人》,坐在上述的雕塑上。9月初的夜晚乾燥無蚊蟲,月光正好。這些條件湊在一起,像是為了什麼而準備的。

電影開始了。你看過其中幾部錄像作品,喜歡,但現在手機螢幕上有個空白的Google Doc等著你。
維吉尼亞·吳爾芙說小說比詩或戲劇更容易在被打擾的空間中完成——它能把干擾轉化成觀察。那些打擾你的可以變成別的。
後方傳來歡呼和掌聲。你沒有錯過什麼精彩片段嗎?墨菲定律說你放棄的都會變精彩。但你的手指已經在螢幕上移動了。
小說不安分於模仿,喜歡顫動與偏移。一次停電,一個寫作中的打斷,都能被重新排列。噪音成為節奏,干擾成為敘事的力量。
你捧著行動電源和頻繁打字的手機,正在打下這部小說。第一章快寫完了。你原以為碎片化的敘事是個人特色,現在發現自己更在乎結構,一種更長週期的文字玩耍。
這真的是小說嗎?你可以這樣排列概念,然後宣稱它屬於你嗎?
愧疚感似乎壓過了開頭提到的雜念。但這部小說似乎不在乎自身是否順產,也不在乎被誰閱讀。似乎是用來寫的,不是用來讀的。至少你聞得到它的氣味。
你聞得到概念的生命體,像港邊結群的野狗。像公寓電梯裡住戶留下的香水味。你知道它們來了,不是被你編排的。你誕下溫床,它們途經,像鯨豚游過。
你不甚清楚它是什麼,但你知道《他騎機車,上班剛遲到五分鐘》不會只是一個標題,並把它修短為《他剛遲到五分鐘》。
零點過了,伴侶跟朋友來到麥當勞聚餐慶祝創作的完成,而你加碼打完了最後一段,允許創作的開始,主動棄權社交。明天週一,你也要騎機車上班。也可能遲到五分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