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在一間總是下午四點鐘的書房裡,有一個筆記本,封面是石榴紅色的皮革,角落有金邊浮雕,像一位沉默不語卻衣著華麗的貴族。他靜靜地躺在一張過於堅硬的書桌上,身旁擺著一個用孔雀羽毛製成的墨水筆、一盞從不熄滅也不太明亮的燭燈,以及一座無人知曉它時間準確與否的黃銅時鐘。
筆記本有一個名字 ── 或者更準確地說,他給自己取了一個名字,因為沒有人記得他原來的名字。他叫自己「貝里亞爵士」。
「貝里亞爵士」雖然只是一疊寫字的紙,但他有極強烈的自我意識,甚至有一點點自戀。每天傍晚,他都會對書桌上的燭光說:「我是這世上唯一一個,曾經擁有過詩人靈魂的筆記本。不是靈魂屬於詩人,而是詩人屬於我。」
這句話他已經說了一百三十七次,因為他曾被一位詩人使用過。那是一位非常年輕又極度憂鬱的詩人,總是穿著剪裁得太過優雅的黑色襯衫,喝薄荷酒不加糖,愛上一切會凋零的東西。他曾在貝里亞爵士的紙上寫過十九首詩和三封信,每一封信都沒有寄出,每一首詩都關於他未來的死。
「那是我最榮耀的時代。」貝里亞爵士總是輕嘆,彷彿詩人早已死於一場過於詩意的風暴。
但詩人沒有死,他只是拋棄了筆記本。
那是一個毫無預兆的午後,詩人走進書房,把貝里亞爵士闔上,合得非常用力,像是一場決絕的吻,然後就再也沒回來。
「也許他捨不得看見我的紙頁變黃吧?畢竟,我曾經比冬雪還要潔白。」
這是貝里亞爵士的自我安慰。從那天起,他每天都緩慢地打開自己的一頁,讀一遍詩人的筆跡,再合上,彷彿這樣就能阻止時間前進。書桌上的時鐘雖然滴答不停,但似乎也懂得他的心情,從不催促。
某夜,一個聲音打破了這份孤寂。
「你還在懷念那個孩子嗎?」
貝里亞爵士嚇了一跳,原來是那支孔雀羽毛筆開口了。
牠是個雄辯家,語氣總像在諷刺什麼連自己都說不清的東西。
「他不再是孩子了,他是詩人。」貝里亞爵士冷冷回道。
「他只是一個逃兵。他逃離了文字,也逃離了你。」
「你不懂忠誠為何物!」貝里亞爵士不想理他,但又忍不住回嘴。
羽毛筆笑了:「呵呵!忠誠?我親愛的白紙先生,我曾為多少個手寫的人服務過,你知道嗎?你只不過是其中一個罷了!」
「那你也不過是他的劍,一支早已鈍了的劍。」貝里亞爵士說完,便合上了自己,像一扇不再迎客的門。
沉默籠罩了書房,除了燭光的微顫與時鐘的喘息。
直到某一天,一位陌生的訪客出現了。
那是一位年輕女子,穿著薔薇色的長裙,脖子上繫著一條細緻的銀色絲巾。她的手指纖細得像是從琴弦上長出來的。她一進門就注意到那本紅色封面的筆記本。
「這是……?」
她輕輕打開筆記本,眼神立刻沉進了詩的海洋裡。貝里亞爵士幾乎顫抖了起來。他已經很久沒有被人這樣看了。他甚至開始擔心自己的墨跡是不是已經模糊,句子是不是顯得老舊過時。
女子讀了一頁又一頁,眼神專注而柔和,彷彿那些詩句並不古老,而是剛剛從心裡冒出來的新芽。
「這些字……我認得這個筆跡。」她低聲說。
貝里亞爵士猛然一震!
他的書頁輕輕鼓起來,像一位老人在聽見兒時搖籃曲時流下的眼淚。
女子從裙子口袋裡拿出一封發黃的紙條,與筆記本中的某一頁對照。
「是他!他曾寄給我這一首詩,說他寫下之後不敢再看第二次。那時我們都年輕得像春風一樣脆弱。」
貝里亞爵士想開口,但他沒有聲音,只能讓紙張微微鼓動,發出微不可聞的輕響。
女子繼續說:「我一直以為他忘了我,原來,他把思念留在了這裡。」
她小心地將筆記本抱起來,彷彿那不是一疊紙,而是一封還未拆封的信。
那天黃昏,她把筆記本帶走了。
書房又回到了午後四點,但這次少了一樣東西。
羽毛筆對時鐘嘆息:「他終於走了,帶著榮耀而去。真是一個戲劇化的老傢伙。」
時鐘滴答滴答,沒說話。
從此,貝里亞爵士住進了一間小公寓,有著天藍色的窗簾與白瓷茶壺。他躺在書架最上層,每個星期,女子都會讀他一頁,有時還會在空白處寫下一兩句回應。
「我記得你寫這首詩的夜晚,那時我也在窗邊聽雨。」
「你說玫瑰會為無人而開,我種了一盆,開得像你寫的句子那麼準確。」
筆記本開始覺得,他並不只是詩人的遺物,他是那份被遺留的愛的見證者。
某個夏夜,女子終於提筆,在最後一頁寫下:
「我從未忘記你,哪怕你以為我已遠去。如今,我把你寫完了,就如你當年寫我。」
然後她輕輕闔上筆記本。
貝里亞爵士的心跳停了 ── 那是一種滿足的停息,像是喝完最後一滴雪莉酒,放下杯子時的安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