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到對方通知要你「給付違約金」(不管是 LINE、Email、存證信函或律師函),先別急著認了或匯款,台灣實務上,違約金不是對方說多少就多少,通常要回到合約條款、是否真的違約、金額計算、是否過高可酌減來判斷。

先看三大台灣常見情境:你遇到的是哪一種?
情境一:租屋提前解約/退租被要求違約金台灣很常見搜尋「租屋提前解約違約金」「退租違約金一定要付嗎」。重點通常在:
- 租約是否有明確寫「提前解約違約金」(例如 X 個月租金或固定金額)
- 你提前解約原因是否有正當性(例如房屋重大瑕疵、居住安全問題、漏水長期未修等)
- 對方是否把違約金算到不成比例(常見可談「違約金過高」)
情境二:房屋買賣反悔/定金、斡旋金、違約金混在一起算
常見搜尋「買房反悔違約金」「定金可以拿回來嗎」「斡旋金違約」。你要特別注意:
- 你簽的是斡旋、要約、還是正式買賣契約?文件效力差很多
- 條款是否寫清楚:是沒收定金就結束?還是另外還要再付違約金?
- 有沒有「對方先不履約」或重大資訊未揭露(例如屋況、產權、漏水疑慮)
情境三:健身房/補習班/加盟/服務契約中途解約,被主張高額違約金
常見搜尋「健身房解約違約金」「加盟解約違約金」。重點通常在:
- 解約條款是否過硬、金額是否過高(例如剩餘總價高比例)
- 你是否已使用部分服務(影響金額合理性)
- 對方是否有履約瑕疵(承諾不實、服務未提供、品質落差)

5 個關鍵判斷點違約金:對方要求違約金到底合不合理?
1) 合約裡真的有「違約金條款」嗎?寫得清楚嗎?
違約金通常要有契約依據,你先確認:
- 條款是否存在(合約、附件、訂單條款、租約、補充協議)
- 觸發條件是什麼(提前解約、逾期、未付款、未交付等)
- 金額或計算方式是否明確(固定金額/按日計算/按比例)
✅ 民事律師實務建議:請對方直接指出「第幾條」+「計算方式」,避免只聽對方口頭說法。
2) 你真的構成「違約」嗎?原因可歸責於你嗎?
不是所有「沒照對方期待」都叫違約。你要釐清:
- 你是否真的未依約履行(遲延、未交付、不完全給付等)
- 違約原因是否主要是你造成,或是對方也有責任(例如對方不配合、延誤驗收、資訊不透明)
✅ 民事律師實務建議:整理一份時間線(日期/事件/你做了什麼/對方做了什麼/證據),後續協商或走程序會更有力。
3) 對方主張的是哪種違約金?能不能再「另外求償」?
很多糾紛會出現「違約金 + 損害賠償」一起要。你要回頭看契約有沒有寫清楚。
台灣民法第 250 條的原則是:除非另外訂定,違約金多半會被視為損害賠償總額的預先約定。
✅ 重點:合約沒寫清楚就想「雙重求償」,通常爭議很大,必須謹慎應對。
4) 金額怎麼算出來的?有沒有算錯或算過頭?
常見「算過頭」的方式包括:
- 基礎金額算錯(含稅/未稅、已付款/未付款混算)
- 重複計算(同一期間或同一原因被算兩次)
- 明明你已履行一部分,卻完全不扣除
民法第 251 條也規定:債務已一部履行者,法院得減少違約金。
✅ 專業律師實務建議:把你「已履行/已使用/已交付」的部分列出來,這是最常用、也最有效的談判籌碼。
5) 違約金「過高」可以要求酌減嗎?
就算合約寫得很高,也不代表一定要全付。
民法第 252 條明文:約定違約金過高,法院得減至相當數額。
法院通常會綜合考量違約情節、雙方利益、實際損失等因素決定是否調整。
✅ 你可以主張「過高」的常見理由:
- 違約金明顯超過合理比例(遠超交易總價或常見行情)
- 對方實際損失不大,卻要求不成比例的金額
- 你違約程度輕微、或對方也有責任
收到違約金要求通知:建議你照這個順序處理
- 先別口頭承認(避免變成對方抓著走的證據)
- 要求對方提供:合約版本、條款依據、金額計算明細
- 整理你的證據:對話紀錄、付款/交付證明、時間線
- 先談協商方案:減額、分期、以已履行部分抵扣、互不追究
- 金額高/對方強硬:評估調解或訴訟,並主張「一部履行減少」或「違約金過高酌減
結論:先判斷合理性-再決定要付、要談、或走法律程序
對方要求你給付違約金是否合理,關鍵就是:契約有無明確條款、是否真違約、金額計算是否正確、是否過高可酌減、是否已部分履行,很多人不是輸在法律條文,而是輸在一開始沒確認條款、沒整理證據、或太早承認責任。
如果你已收到存證信函、律師函,或對方放話要提告,建議先把合約+往來訊息+付款/交付資料+事件時間線整理好,才能快速判斷策略(協商、調解、訴訟)。
另外:如果你需要更有效率地釐清方向,三方徵信社可提供專業律師推薦與法律資源轉介服務(包含刑民事律師與合作律師事務所),協助你找到合適的法律專業,評估:
- 這筆違約金該不該付、能不能談降或分期
- 是否適合主張「違約金過高酌減」或「已部分履行減少」
- 後續調解或訴訟需要準備哪些資料與應對方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