階層與公平(下)- 正義的失效、修復與永恆的維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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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ierarchy and Fairness - The Failure, Restoration, and Eternal Maintenance of Justice

引言:正義會失敗——然後呢?

上篇我們追問「正義是什麼」,得到的答案是:正義是管理階層與公平感之間張力的機制。

但這個答案帶來一個更不安的問題:如果正義系統會失效呢?

是的,它會的。

歷史上充滿了正義系統失效的案例。法國大革命前的舊制度失效了,結果是斷頭台和幾十年的動盪。明末的制度失效了,結果是人口從一億多跌到幾千萬。蘇聯式共產主義承諾消滅階級實現平等,結果是數千萬人餓死和最終的體制崩潰。

這些不是意外。正義系統會老化,就像身體會老化一樣。官僚會腐敗、程序會僵化、名實會分離。而當環境劇變——科技革命、氣候災變、外敵入侵——漸進調整往往來不及,系統會突然崩潰。

這篇嘗試要處理的就是這個問題:正義系統如何失敗?失敗後怎麼辦?

我們會看到社會走向滅亡的三種死法:統治階級過度壓榨直到底層揭竿而起、強行移植外來的「先進」制度結果水土不服、內部共識撕裂導致社會無法協調行動。二十世紀的共產主義運動、二十一世紀的中東民主化、當代西方的身份政治極化,分別是這三種死法的案例。

我們會看到改革為什麼這麼難:既得利益者會抵制、改革者會激進化、時間尺度會錯配、複雜系統不可預測。在暴風雨中駕船,每次調整都可能讓情況更糟,但不調整肯定會翻。

我們會面對一個棘手的張力:演化事實告訴我們「什麼是不可能的」,規範理想告訴我們「應該往哪走」——但兩者如何結合?那些無視演化約束的崇高理想,往往造成最大的災難。

我們還會展開正義最難的維度:時間。當代人的決策會影響未來世代,但未來世代無法投票、無法發聲、無法參與當下的政治博弈。民主制度在結構上偏向當代利益,這個問題至今沒有令人滿意的解決方案。

最後我們會論證:正義不是哲學問題,而是軟體工程問題。

我們面對的是人類社會最大的遺留代碼——幾千年累積的規則、制度、慣例。很多看起來奇怪、不合理、過時,但它正在運行,支撐著數十億人的生活。

那些說「推倒重來、建立全新社會」的人,犯的是軟體工程裡最經典的錯誤:第二系統症候群。他們以為可以從頭設計一個完美系統,結果總是比舊系統更糟,而且轉型過程中死了幾千萬人。

代價較小的做法或許是漸進式重構:尊重現有系統、理解現有邏輯、小步快跑、持續測試、接受不完美、永遠維護。

這不如「建立理想社會」那麼激動人心。但這很可能是唯一能讓文明存續下去的路。

歡迎來到下篇:正義的失效、修復與永恆的維護。

社會的死因——失控失效的正義

正義系統失效後的歧路

前面討論了正義系統如何老化、如何逐漸失去調節張力的能力。但老化不等於死亡,一個社會可以帶著各種慢性病活很久。真正的問題是:何種失效會殺死一個社會?

美國的開國者們設計憲法時,腦子裡想的就是這個問題。他們讀過波利比烏斯、讀過西塞羅、讀過孟德斯鳩,知道共和國會死。羅馬共和國死了,義大利城邦共和國死了,英國共和國(克倫威爾的那個)也死了。他們想設計一套能避免這些死法的制度。

兩百多年後回頭看,美國憲法的設計確實展現了對「共和國如何死亡」的深刻理解。三權分立、聯邦制、權利法案、修憲程序——這些機制背後都有對特定死法的防範。但設計是一回事,實際運作是另一回事。制度不會自動維持自己,它需要每一代人的持續經營。

更別說這種有意識的設計是例外而非常態。大多數社會的正義系統是歷史累積的產物,沒有經過系統性的檢視,也沒有設計好的調整機制。

當正當性喪失、當規範過時、當裁判機制腐敗,什麼樣的社會會拿到達爾文貢獻獎?觀察歷史,可以歸納出三種主要的死法。

第一種:超資源汲取

正義系統的第一個功能是為階層提供正當性。但這個功能可以被濫用。

當統治階層發現他們可以操控正義系統來鞏固自己的地位時,誘惑是巨大的。修改法律讓自己的特權合法化、控制裁判機構讓挑戰者無處申訴、壟斷教育和媒體讓被統治者相信現狀是天經地義的。

這些操控在短期內是有效的。統治階層確實可以透過這些手段延長自己的統治。但每一次操控都在侵蝕正義系統的真正功能——管理階層與公平感之間的張力。

當正義系統完全淪為統治工具時,它就不再能給低階者提供任何滿足公平感的管道。

表面上,秩序維持著。法庭還在運作(但只服務有權勢者),法律還在執行(但選擇性執法),社會還在運轉(但底層的憤怒在累積)。

這個社會發展模式有一個學術名詞叫「超資源汲取」(over-extraction):統治階層從社會汲取的資源超過了社會能夠承受的程度,超過了維持社會再生產所需要保留給底層的程度。

這個模式造成的社會衰亡在歷史上反覆出現。當實質的高階資源分配者——不論他們自稱貴族、士紳、黨員還是企業家——成功綁架正義系統,把它變成純粹服務自身利益的工具時,社會就會很容易走上這條死路。

歷史案例

法國大革命前夕的舊制度就是一個例子。前面已經詳細討論過:貴族和教士的特權失去了正當性基礎,稅負集中在第三等級身上,國家財政瀕臨破產,而任何改革都被既得利益者阻擋。最終的結果是革命、恐怖統治、帝國、復辟、再革命——整整一個世紀的動盪。

明末也是這種死法的典型案例。

先看稅基的流失。弘治十五年(1502年)的數據顯示,全國帳面上有八千多萬頃田地,但實際能徵收田賦的只有四千多萬頃——將近一半的土地因為各種特權而免稅。到了明末,情況更加惡化:藩王的莊田估計占全國耕地的三分之一。河南的土地「半入藩府」,山西的良田基本被宗室兼併。

宗室人口的膨脹加劇了這個問題。洪武年間,朱元璋的直系後代只有四十九人。到萬曆二十三年,已經膨脹到十五萬七千人。明末估計達到三十萬人。這些人依制度享有俸祿,萬曆初年光是宗藩俸祿就要五百五十萬兩白銀,占全國財政支出一千八百五十萬兩的將近百分之三十。

當稅基萎縮而支出膨脹,缺口要從哪裡補?答案是轉嫁給沒有特權的人。士紳階層成功抵制了商稅改革,於是稅負轉嫁到最沒有政治聲音的群體:西北的農民。陝西農民在正常年景需要繳納收成的百分之六十,一旦遇到災年,就只能棄田逃亡。

崇禎十七年(1644年),朝廷的財政收入只有八百萬兩,支出卻高達三千萬兩。為了填補缺口,加徵「三餉」,每年額外搜刮兩千萬兩。這些錢從哪來?從那些已經在飢荒邊緣掙扎的農民身上來。

這時候正義系統已經完全空洞化了。崇禎皇帝要求百官「納捐」籌措軍餉,士紳們拒絕了。1642年開封被李自成圍城,守軍的「解決方案」是掘開黃河大堤,淹死了三十萬平民——大部分是他們理論上應該保護的人。朝廷的黨爭使六部尚書的更替頻率達到每年2.3次,行政系統幾乎癱瘓。

有人會說:明末的崩潰是因為小冰期,是天災。確實,1627到1642年陝西連續大旱十六年,這是觸發因素。但同樣面對小冰期的清初並沒有崩潰。差別在哪裡?差別在於明末的正義系統已經被特權階層綁架到完全失去彈性。當危機來臨時,沒有任何調整的餘地——因為任何調整都會觸動既得利益者,而他們已經綁架了整個系統。

李自成進北京,崇禎在煤山自縊。但真正殺死明朝的不是農民軍,而是那個已經無法自我調整的正義系統。

共同特徵

這些案例有一些共同特徵:

第一,階層的正當性喪失。上層不是靠能力、貢獻、或任何可被接受的標準獲得地位,而是純粹靠世襲、關係、或壟斷暴力。低階者的公平感被長期、系統性地違反。

第二,申訴管道被堵塞。不滿沒有制度化的表達方式。批評會被懲罰,請願會被忽視,任何挑戰現狀的嘗試都會被鎮壓。

第三,統治階層拒絕調整。即使看到問題,即使有人提出改革方案,既得利益者的抵制使得改革無法進行。每一次改革的失敗都讓下一次改革更加困難。

第四,最終崩潰是暴力的。由於沒有和平的調整機制,所有累積的張力以暴力形式爆發。革命、內戰、大規模死亡——這是超資源汲取的典型結局。

第二種:異質正義系統的強制移植

第二種死法不是內部腐爛,而是試圖用一套全新的正義系統取代既有結構——無論這個新系統是外部強加的,還是內部革命者引進的。

正義系統不是樂高積木。它和社會的其他部分——家庭結構、產權制度、信仰系統、教育方式——深度耦合,是幾代人甚至幾十代人演化出來的平衡。不能只換一個零件而期待其他部分自動配合。

東歐的經歷是最清楚的例證。

二戰結束後,蘇聯在東歐強制移植了共產體制。波蘭、捷克斯洛伐克、匈牙利、東德——這些國家被迫接受一套與它們的歷史傳統完全不同的正義系統:集體化、計劃經濟、一黨專政、無神論國家。

這套系統維持了四十多年。但它是靠什麼維持的?靠蘇聯的坦克。1956年匈牙利起義,蘇聯出兵鎮壓。1968年布拉格之春,蘇聯再次出兵。

1989年,蘇聯自顧不暇,鬆開了手。發生了什麼?

東歐國家幾乎是立刻開始回歸。波蘭恢復了團結工聯主導的政治、天主教會重新成為社會核心。捷克透過天鵝絨革命和平轉型,迅速回歸歐洲認同。匈牙利在蘇聯撤軍前就開始改革。

為什麼這些國家能夠相對順利地重建?因為四十多年的共產統治雖然壓制了舊有結構,但沒有徹底摧毀它們。教會還在、公民社會的記憶還在、歐洲認同還在。當外部強制力消失,社會就沿著原有的軌跡恢復。

這證明了一件事:外來移植的正義系統,一旦失去維持它的強制力,社會會試圖回歸原有軌道。

對比之下,看看阿富汗。

美國在阿富汗投入了二十年、兩兆美元,試圖建立西方式的民主法治。2021年撤軍,塔利班在幾週內接管全國。

為什麼?因為民主制度預設的社會條件在阿富汗根本不存在:全國識字率不到四成、公民身份認同薄弱(部落認同優先)、跨部落的信任網絡沒有建立、女性受教育和參與公共事務的傳統不存在。

而沙利亞法在當地已經演化了數百年。它可能不符合西方的價值觀,但它與阿富汗的社會結構是匹配的——和部落長老制度匹配、和當地的家庭結構匹配、和伊斯蘭信仰匹配。

這不是說沙利亞法「好」或民主制度「壞」。這是說:正義系統必須和社會的其他部分配套。把一套在英美演化了幾百年的制度,移植到一個完全不同的社會,期待它自動運作,這是一廂情願。

這裡有一個延伸的警示,關於歐洲的穆斯林移民問題。沙利亞法在阿拉伯世界演化了一千多年,和當地的文化、宗教、社會結構深度耦合。當大量移民帶著這套規範進入歐洲世俗社會,會發生什麼?

不是說這些移民是「壞人」,也不是說沙利亞法是「邪惡的」。問題在於:這套正義系統預設的社會條件(宗教同質性、特定的性別分工、部落式的爭端解決機制)在歐洲完全不存在。而歐洲既有的正義系統預設的條件(世俗國家、性別平等、個人權利優先於群體)和沙利亞法的預設是衝突的。

這種張力沒有簡單的解決方案。但至少要認識到問題的本質:這不是「好人vs壞人」的道德劇,而是兩套不同的正義系統各自預設了不同的社會條件,被強行放在同一個空間裡產生的結構性衝突。

異質移植的教訓是:正義系統的改變不能只靠意志力或武力。它需要社會基礎設施的配套演化,而那需要時間——通常是幾代人的時間。試圖跳過這個過程,結果通常是災難。

共同特徵

這些案例也有一些共同特徵:

第一,對正義系統的「可移植性」過度自信。改革者相信只要規則是好的,放到哪裡都會有好效果。他們忽視了規則與社會基礎設施之間的複雜依存關係。

第二,對現有系統的全面否定。移植者往往把現有系統視為純粹的障礙,而不是(至少部分)有功能的東西。他們沒有問:現有系統為什麼會演化成這樣?它解決了什麼問題?摧毀它會產生什麼真空?

第三,對改革速度的不切實際期待。正義系統的深度變革需要幾代人的時間。觀念要改變、習慣要形成、機構要磨合、配套要建立。試圖在幾年內完成這種變革,必然會訴諸強制,而強制會產生抵抗。

第四,責任的外推。當移植失敗時,改革者通常不會檢討移植本身的問題,而是責怪被改革的社會「不配合」「素質不夠」「封建殘餘太重」。這種責任外推讓他們更加堅信強制的必要性,造成惡性循環。

第三種死法:內部分裂

第三種死法不是上下層的垂直衝突(那是第一種),也不是新舊系統的對抗(那是第二種),而是同一個社會內部的水平分裂:不同群體對「什麼是正義」失去共識,無法在同一套系統內調節。

羅馬共和國的死亡是這種死法的經典案例。

西元前二世紀中葉,羅馬已經擊敗了所有主要外敵:迦太基被徹底摧毀、馬其頓被征服、地中海成為「我們的海」。外部威脅不是問題。

問題在內部。

共和國的正義系統原本建立在一個相對同質的公民群體上:中小農場主組成軍隊、元老院提供領導、保民官保護平民利益。但長期戰爭和領土擴張改變了這一切:大量戰俘成為奴隸,取代了自由農民的勞動;土地集中到大地主手中;無地公民湧入羅馬城,成為依賴救濟的城市貧民;而軍隊逐漸職業化,士兵的效忠對象從共和國轉向給他們土地和賞賜的將領。

在這個變化的社會裡,出現了兩種根本對立的正義觀。

貴族派(Optimates)認為:元老院的傳統權威是正義的基礎,既有的財產秩序不可動搖,任何改革都是對神聖傳統的褻瀆。

平民派(Populares)認為:公民的平等權利是正義的基礎,土地應該重新分配給無地公民,羅馬的擴張成果應該由所有公民共享。

這不只是利益分配的問題。這是兩種「羅馬應該是什麼」的根本分歧。

西元前133年,提比略.格拉古提出土地改革法案。元老院的回應是什麼?煽動暴民打死他。這開創了一個惡例:政治分歧可以用暴力解決。

十年後,他弟弟蓋烏斯.格拉古再次推動改革,再次被殺,而且這次元老院宣布了「緊急狀態」,使暴力合法化。

然後是馬略和蘇拉的對抗。蘇拉率軍進攻羅馬城——這是羅馬歷史上第一次有將領帶兵攻打自己的首都。他獲勝後發布「公敵名單」(proscription),任何人都可以殺死名單上的人並獲得獎賞。數千人被殺,財產被沒收。

這開創了更可怕的先例:內戰勝利者可以系統性地消滅政敵。

之後是凱撒和龐培。凱撒跨過盧比孔河,共和派做最後的抵抗,失敗了。凱撒被刺殺,但共和國沒有恢復——因為正義系統已經沒有任何公信力了。

最後是屋大維和安東尼。屋大維勝利後,沒有恢復共和,而是建立了元首制(Principate)。他很聰明地保留了共和的形式(元老院還在、執政官還在),但實質權力集中在他一人手中。

共和國死了。不是被外敵殺死的,而是被內部分裂撕碎的。

從格拉古兄弟到屋大維,這個過程持續了約一百年。每一次內戰都進一步削弱共和制度,每一次「解決」都留下更深的裂痕,每一次先例都使下一次暴力更容易發生。到最後,即使想恢復共和,也沒有可以恢復的基礎了——因為沒有人再相信那套系統能夠公正地調節分歧。

現在把視角轉向美國內戰。

有人可能會問:美國內戰後美國還在,怎麼能算「死法」的案例?

正是因為這樣才值得談。它提醒我們:存續不是必然的。

1860年代的美國和西元前一世紀的羅馬有驚人的相似性。

同樣是對「這個國家應該是什麼」的根本分歧。南方認為:各州的主權是神聖的,奴隸制是正當的財產權,國家的體制應該要是「邦聯」,那個被北方人控制的聯邦政府無權干涉。北方(至少是其中一部分人)認為:奴隸制是道德上的邪惡,自由勞動才是美國的未來,聯邦的統一優先於各州的權利。

美國人如同古羅馬人一樣,同樣試圖用妥協拖延。1787年的憲法有3/5條款(奴隸算3/5個人用於分配眾議員席次)。1820年有密蘇里妥協(規定北緯36°30'以北禁止奴隸制)。1850年有更複雜的妥協案。但每一次妥協都只是把問題往後推,張力持續累積。

同樣最終訴諸武力。1861年南方邦聯成立,內戰爆發。四年戰爭,六十多萬人死亡,是美國歷史上最血腥的戰爭。

但結果不同。北方贏了,聯邦得以維持。

這裡要強調的是:這個結果不是必然的。

如果1864年的總統選舉林肯落敗(在亞特蘭大陷落之前,這很可能發生),民主黨的麥克萊倫可能會和南方談判,承認邦聯獨立。如果葛底斯堡戰役南軍獲勝,華盛頓可能直接受到威脅。如果英國決定承認邦聯(他們認真考慮過),國際局勢會完全不同。

美國沒有分裂成兩個國家,不是因為制度設計保證了統一,而是因為戰場上的結果。

而且即使北方勝利,內戰真的「解決」了問題嗎?

重建時期(Reconstruction)的失敗、吉姆.克勞法(Jim Crow laws)的建立、持續一百年的種族隔離、至今仍然撕裂美國社會的種族張力——這些都說明,1865年的軍事勝利沒有癒合分裂的傷口。某種意義上,戰前那個「妥協的共和國」確實死了,戰後建立的是一個不同的國家,而這個國家仍然在處理那場分裂的遺產。

內部分裂這種死法有幾個特徵值得注意。

首先,它和前兩種死法的方向不同。超資源汲取是垂直的(上層壓榨下層),異質移植是新舊對抗的(新系統vs舊結構),而內部分裂是水平的(同一層級的不同群體各有各的正義觀)。

其次,還能打內戰的社會,表示人民還在乎。這聽起來很諷刺,但這是「青春的」死法——社會還有足夠的能量和組織能力來為自己相信的東西戰鬥。對比之下,那些老化到底的社會,連組織抵抗的能力都沒有,只能等著外敵來收割。

第三,不論誰贏,原本的系統都已經死了。羅馬共和國變成羅馬帝國,政體徹底轉型。美國即使維持了統一,戰前和戰後也是兩個不同的國家——戰前是各州的聯盟,戰後是聯邦政府主導的國家。內戰不是修復系統,而是用暴力決定哪套新系統取代舊系統。

三種死法的交互作用

這三種死法不是互相排斥的。歷史上的社會崩潰,往往是多種因素的交互作用。

超資源汲取可能激發異質移植。法國舊制度的超資源汲取激起革命,而革命者引進了一套全新的正義系統(雅各賓派的激進平等主義),結果是恐怖統治和更大的災難。

內部分裂可能被外部勢力利用。冷戰期間,無數國家的內部分裂被美蘇兩強利用,各自扶植代理人,把內戰變成意識形態的戰場,引入異質的正義系統。

異質移植失敗後可能迅速退化。蘇聯解體後,俄羅斯名義上引進了民主制度,但很快退化成寡頭統治——一種新形式的超資源汲取。

這就是為什麼正義系統的維護沒有「安全區」。一旦系統開始失效,各種惡性循環會相互強化。上層的綁架會激發激進的改革訴求,激進改革會引發內部分裂,內部分裂會被外部勢力利用,外部介入會引進異質系統,異質系統失敗後會被新的寡頭綁架⋯⋯

百邪皆起,就是這個意思。

這也是為什麼美國憲法的設計如此重要。它試圖在多個層面建立調整機制:三權分立防止權力集中(對抗超資源汲取的傾向)、聯邦制允許地方差異(減少內部分裂的張力)、修憲程序允許漸進改革(避免異質移植的休克)。但這些機制不會自動運作。它們需要每一代人的持續經營,需要對「共和國如何死亡」保持警覺。

兩百多年過去了,美國還在。但這不是保證。制度可以被侵蝕、共識可以被瓦解、先例可以被打破。每一代人都必須問自己:我們離哪種死法最近?我們在做什麼來避免它?

三種死法的共同根源

超資源汲取、異質移植、內部分裂——這三種死法看起來方向各異。第一種是既得利益者死守現有系統直到榨乾它,第二種是理想主義者全面否定現有系統試圖重建,第三種是不同群體各執己見無法調和。但它們有一個共同的根源:對正義系統功能的根本性誤解。

超資源汲取把正義系統理解為統治的工具。既然是工具,就應該為統治者的利益服務。如果工具不夠好用,就修改它讓它更好用——修改稅法讓自己免稅、修改司法讓自己免責、修改規則讓自己的位置永固。這種理解忽視了正義系統的真正功能:管理階層與公平感之間的張力,而不是消除張力的一方。當系統被扭曲成純粹服務上層的工具,張力不會消失,只會累積,直到以暴力形式爆發。明末的士紳以為他們在「維護秩序」,其實他們在為李自成招募士兵。

異質移植把正義系統理解為可以設計和安裝的機器。既然是機器,就可以選擇最優的設計,把它安裝到任何地方。民主是好東西?那就把它裝到阿富汗。計劃經濟更有效率?那就把它裝到所有社會主義國家。這種理解忽視了正義系統的演化本質:它是在特定條件下與社會其他部分共同演化出來的,和家庭結構、產權制度、信仰系統、教育方式深度耦合。正義系統不是可以獨立抽取和移植的模組,它更像是器官移植——需要配型,需要抗排斥,需要漫長的適應期,而且經常失敗。

內部分裂則把正義系統理解為價值觀的表達。既然是價值觀,就不能妥協——妥協就是背叛原則、就是道德墮落。南方人認為州權神聖不可侵犯,北方人認為奴隸制是絕對的惡,雙方都覺得自己站在正義這邊,都覺得對方不可理喻。這種理解忽視了正義系統的調節功能:它的存在不是為了宣告誰對誰錯,而是為了讓持不同觀點的人可以在同一個社會中共存。當正義被理解為「我的價值觀必須獲勝」,調節就不可能了,剩下的只有戰爭。

這三種誤解最終都導向同一個結果:正義系統失去調節張力的能力,社會走向崩潰或劇烈重組。

改革的困境:沒有完美答案,只有持續試錯



為什麼漸進改革如此困難

上一節的結論似乎很清楚:避免災難的唯一道路是漸進的、持續的、基於現實的改革。既不能死守腐朽的舊系統導致超資源汲取,也不能強行移植異質系統導致混亂崩解,更不能讓內部分裂撕裂社會的基本共識。

但如果這個道理這麼清楚,為什麼歷史上成功的漸進改革如此罕見?為什麼大多數社會最終還是走向兩種極端之一?

因為漸進改革面臨一系列結構性的困難,這些困難不是靠「更聰明的領導者」或「更好的制度設計」就能克服的。它們根植於人性、根植於社會動力學、根植於時間的本質。

讓我們逐一檢視這些困難。

困難一:既得利益者的抵制

任何改革,只要它是真正的改革而不是表面文章,就必然會動到某些人的利益。

階層結構意味著有人在上層、有人在下層。改革如果是為了讓系統更公平、更有效率,通常意味著上層要放棄某些特權,或者至少要接受對特權的限制。

但上層為什麼要同意?

他們佔據的位置讓他們有更多的資源、更大的影響力、更強的組織能力。他們可以用這些優勢來阻擋改革。遊說、賄賂、威脅、拖延、稀釋——他們有無數的手段來讓改革無法進行或名存實亡。

而且,他們的抵制從個體理性的角度是完全合理的。

假設你是一個貴族,享有免稅的特權。有人提議改革稅制,讓你也要納稅。從社會整體的角度,這可能是更公平、更有效率的。但從你個人的角度,這純粹是損失。你為什麼要支持讓自己損失的改革?

「因為如果不改革,最終會革命,你會失去一切甚至失去生命。」

這個論證邏輯上是正確的。但它有兩個問題:

第一,革命是不確定的。也許會發生,也許不會。也許會在十年內發生,也許五十年後。而放棄特權是確定的、即時的損失。人類心理傾向於低估不確定的未來風險、高估確定的當下損失。

第二,即使革命發生,「我」可能已經死了。如果革命在三十年後發生,而我已經六十歲,那革命是我兒子的問題,不是我的問題。為什麼我要為兒子的問題現在就承受損失?

這就是既得利益者抵制改革的結構性邏輯。它不需要既得利益者是「壞人」,只需要他們是正常的、自利的人類。

困難二:改革者的激進化傾向

既然既得利益者會抵制,那改革者面臨什麼選擇?

第一條路是妥協。接受既得利益者能接受的改革幅度,哪怕這個幅度遠小於實際需要。這能保持和平,但問題是:如果問題的嚴重程度需要大幅改革,小幅改革解決不了問題。累積的張力還是會繼續累積,最終還是會爆發。

第二條路是強制。繞過或壓制既得利益者,強行推動改革。這可能在短期內「成功」,但它開創了一個危險的先例:規則是可以被強力推翻的。今天你繞過規則推動「好的」改革,明天別人可以繞過規則推動「壞的」改革。而且,被壓制的既得利益者會成為改革的敵人,他們會尋找一切機會反撲。

第三條路是激進化。改革者發現溫和的手段行不通,開始認為問題出在「不夠徹底」。他們的訴求從「改革這個系統」滑向「推翻這個系統」。他們的方法從「說服和協商」滑向「動員和對抗」。他們的意識形態從「解決具體問題」滑向「實現抽象理想」。

這第三條路特別危險,因為它有一種自我強化的邏輯。

當溫和改革者面對既得利益者的強硬抵制時,他們群體內部的溫和派會被邊緣化(「看吧,你們的方法行不通」),而激進派會獲得更多支持。激進派掌權後,會採取更對抗性的行動,這會讓既得利益者更加強硬,形成惡性循環。

每一輪循環,雙方都會更加極端,直到妥協變得完全不可能,只剩下暴力攤牌。

法國大革命的軌跡就是這個邏輯的展示。1789年的第三等級代表們大多是溫和的改革者,他們想要的是君主立憲、公平稅制、法治國家。但當國王猶豫、貴族抵制、外國干涉,溫和派逐漸失去控制,激進派逐漸掌權。從君主立憲到共和、從共和到恐怖統治,每一步都是對上一步「不夠徹底」的回應。

困難三:時間尺度的錯配

正義系統的改革需要時間。

觀念要改變,需要時間。人們從小習得的對「什麼是公平」「什麼是正當」的直覺,不是一紙法令就能改變的。新的觀念需要透過教育、透過輿論、透過新一代人的成長,慢慢滲透進社會的深層。

機構要建立,需要時間。新的法院、新的監管機構、新的行政程序,需要人員培訓、需要實踐磨合、需要累積案例和先例。

配套要完善,需要時間。一個改革往往會牽動其他方面,產生非預期的後果。這些後果需要被發現、被評估、被應對。

信任要建立,需要時間。人們需要看到新的規則真的在運作、真的公平、真的可預測,才會開始信任它。這種信任是一次次正面經驗累積出來的,急不得。

但政治決策者的時間視野通常很短。

民選政客的任期是幾年。他們關心的是下次選舉能不能連任。需要二十年才能見效的改革,對他們的政治生涯沒有幫助,反而可能因為短期的陣痛而失去選票。

獨裁者也不見得眼光更長。他們隨時可能被政變推翻,他們的政權可能不會延續到改革見效的那一天。而且,獨裁者往往更關心鞏固權力而不是社會的長遠福祉。

這就造成了結構性的時間錯配:正義系統的改革需要跨越數代人的時間視野,但決策者的時間視野通常只有幾年。

結果是:短期有效但長期有害的政策會被採納(因為決策者在長期後果顯現之前已經離開);長期有益但短期痛苦的政策會被迴避(因為決策者會在短期內承受後果)。

這就是為什麼民主社會很難處理氣候變遷這樣的長期問題:減碳的成本是當下的,但收益是幾十年後的,而且分散在全球。沒有哪個政客有動力承擔當下的政治成本去換取幾十年後別國民眾的收益。

困難四:複雜系統的不可預測性

即使改革者有好的意圖、足夠的權力、長遠的眼光,改革仍然可能失敗。

因為社會是複雜系統。複雜系統的特點是:組成部分之間的相互作用會產生非線性的、不可預測的後果。

改革者動了A,以為會產生效果B,結果產生了完全沒預期到的效果C。

舉個例子:美國的禁酒令(1920-1933)。改革者的意圖是好的——減少酒精對社會的危害。他們成功地通過了憲法修正案,動用了國家力量來執行禁令。結果呢?酒精消費確實在最初下降了,但隨後私酒泛濫,有組織犯罪趁勢崛起,腐敗滲透執法機構,社會對法律的普遍尊重被侵蝕。禁酒令最終被廢除,但它留下的犯罪組織和腐敗網絡持續影響了美國社會幾十年。

這不是因為禁酒令的設計者愚蠢。這是因為社會系統太複雜,不可能預見所有的連鎖反應。

正義系統的改革尤其容易產生非預期後果,因為正義系統處在社會的核心,與其他所有部分都有連結。動正義系統,就會牽動經濟系統、政治系統、文化系統、家庭結構。這些牽動會產生什麼效果?沒有人能完全預見。

這意味著:即使是深思熟慮的改革,也必須準備失敗。必須有機制來檢測非預期後果、有能力快速調整、有意願承認錯誤並改弦更張。

但這又回到前面的問題:承認失敗、改弦更張在政治上極其困難。決策者不願意承認自己的政策失敗了,既得利益者會把任何調整解讀為軟弱,反對者會利用失敗來全面否定改革。

困難五:改革的弔詭

還有一個更深層的弔詭:成功的改革會削弱改革的動力。

改革通常是在危機中啟動的。當問題嚴重到無法忽視,當張力累積到臨界點,人們才會願意承受改革的代價。危機感是動員支持、克服阻力的關鍵力量。

但如果改革開始見效,危機感就會減弱。

壓力開始釋放,最急迫的問題開始緩解,人們開始覺得「問題沒那麼嚴重了」。這時候,繼續改革的動力會迅速下降。既得利益者的抵制還在,但支持改革的危機感已經消散。

結果往往是:改革進行到一半就停了下來。問題被部分解決,但深層的結構性問題沒有觸及。這些問題會繼續累積,直到下一次危機。

而更糟糕的是:每一次半途而廢的改革,都會留下「改革有用但不需要徹底」的錯誤印象,讓下一次改革更難動員支持。人們會說:「上次不也改了一點,天也沒塌下來,為什麼這次要改那麼多?」

這就是改革的弔詭:太成功的改革會削弱繼續改革的動力,太失敗的改革會削弱改革本身的可信度。改革者被困在一個狹窄的區間裡,既不能太成功也不能太失敗。

在暴風雨中駕船

這些困難加在一起,畫面就很清晰了:

正義系統的改革不是一個可以「規劃」然後「執行」的工程項目。它更像是在暴風雨中駕船——必須不斷調整航向,大部分調整都不完美,有些甚至會讓情況更糟,但如果堅持不動方向舵,船肯定會翻。

既得利益者的抵制是逆風。改革者的激進化傾向是危險的暗礁。時間錯配意味著你看不到遠方的海域。複雜系統的不可預測性意味著海圖是不準確的。改革的弔詭意味著你永遠不會到達一個可以放心拋錨的港灣。

在這樣的條件下,船能不翻已經是成就。別奢望一帆風順。

那麼,什麼樣的態度和方法是比較可行的?

審慎的試錯

第一,接受試錯的必要性。

不要假設存在一個「正確的」改革方案,只要找到它然後執行就好。社會太複雜,沒有人能設計出完美的方案。任何改革都是實驗,都可能失敗,都需要根據結果來調整。

這意味著:改革應該盡可能在小範圍先試行,觀察效果,再決定是否推廣。這就是聯邦制的價值之一——各州可以做不同的嘗試,成功的經驗可以被學習,失敗的教訓可以被避免。

這也意味著:必須建立監測和反饋機制。不能改革之後就不管了,必須持續收集數據、評估效果、傾聽抱怨。非預期的負面後果必須被及早發現、及早應對。

第二,保持謙遜。

不要相信自己完全理解了問題,不要相信自己的方案是唯一正確的,不要相信反對者都是出於私利或愚昧。

現有系統再怎麼不完美,它能存續這麼久,通常是有原因的。它可能解決了某些不容易看到的問題,它的各部分之間可能有不容易理解的依存關係。摧毀它之前,要先問:它為什麼存在?它解決了什麼?摧毀它會產生什麼真空?

反對改革的人可能有自私的動機,但他們的擔憂不一定全錯。既得利益者可能比改革者更了解系統的實際運作,他們的警告值得認真對待(雖然不必照單全收)。

第三,建立聯盟而非撕裂。

改革需要持續多年甚至多個世代才能完成。在這麼長的時間裡,改革者不可能始終掌權。如果改革完全靠強制推行,那改革者一旦失勢,改革就會被逆轉。

持久的改革需要建立廣泛的支持聯盟。這意味著要說服、要妥協、要讓步。這意味著改革的速度會更慢、幅度會更小,但也意味著改革的成果更可能被保存下來。

這很難。改革者往往熱切地相信自己的願景,對妥協缺乏耐心,對反對者充滿輕蔑。但不學會建立聯盟的改革,通常不會有好結局。

第四,避免純粹性的誘惑。

這可能是最重要的一點。

改革者面對挫折時,最大的誘惑是訴諸純粹性:「如果改革不夠徹底,不如不改。」「妥協就是背叛理想。」「敵人必須被徹底消滅。」

這種純粹性追求是通往災難的最短路徑。

人類歷史上造成最大災難的,不是貪婪、不是懶惰、不是普通的自私,而是對純粹理想的狂熱追求。

對種族純粹性的追求導致了納粹大屠殺。對階級純粹性的追求導致了史達林的大清洗和毛澤東的文化大革命。對宗教純粹性的追求導致了無數的宗教戰爭和迫害。對意識形態純粹性的追求導致了柬埔寨的種族滅絕。

純粹性追求的可怕之處在於:它永遠不會滿足。

無論消滅了多少敵人,總還有隱藏的敵人。無論多麼徹底地改造社會,總還有不夠純粹的角落。純粹性是一個不可能達到的目標,但追求它的過程會殺死無數人。

所以:接受不純粹。接受妥協。接受進步是漸進的、是不完美的、是永遠不會「完成」的。這不是軟弱,這是明智。

成功的案例

這些原則不是空談。歷史上確實有社會成功避免了大規模災變,靠的正是這種審慎的試錯。

英國的十九世紀改革是最常被引用的例子。面對工業革命帶來的社會劇變——城市化、工人階級興起、舊有社會結構瓦解——英國沒有走向法國式的革命,而是透過一系列漸進改革來調適:1832年改革法案擴大選舉權、1833年廢除奴隸制、1834年濟貧法改革、1867年進一步擴大選舉權、1884年再擴大。每一步都有激烈爭論,每一步都是妥協的結果,但累積起來,英國從一個貴族寡頭制逐漸轉型為現代民主制,而沒有經歷大規模的暴力和社會崩潰。

當然,這不是說英國的轉型沒有代價。憲章運動被鎮壓、愛爾蘭大饑荒、殖民地的剝削——這些都是英國歷史的陰暗面。但關鍵是:英國本土的正義系統持續運作並逐步調整,避免了法國、俄國那種革命—獨裁—再革命的惡性循環。

北歐國家的福利制度建立是另一個例子。瑞典、挪威、丹麥在二十世紀上半葉面對資本主義與社會主義的對抗,選擇了一條中間道路:透過民主程序,逐步建立高稅收、高福利的社會制度。這不是一夜之間完成的,而是幾十年的談判、妥協、試錯的結果。工會、企業、政府三方協商,每一項福利政策都經過反覆討論,每一次調整都基於前一次的經驗。結果是:這些國家既沒有陷入超資源汲取的陷阱(貧富差距失控),也沒有陷入社會主義的計劃經濟災難(效率崩潰),找到了一個可持續的平衡。

戰後日本與德國的民主轉型則展示了外部介入如何可以成功——在特定條件下。美國佔領當局在這兩個國家推動了民主改革,和在阿富汗的失敗不同,這裡成功了。為什麼?因為條件不同。日本和德國在戰前都已經有相當程度的現代化:識字率高、官僚體系運作、工業基礎存在、公民社會有一定發展。美國不是從零開始建立民主,而是在既有基礎上進行改造。而且,佔領持續的時間夠長(德國分區佔領到1949年,日本到1952年),讓新制度有時間扎根。

這些成功案例的共同特徵是什麼?

第一,改革是漸進的,不是激進的。每一步都在既有基礎上推進,而不是推翻重來。第二,改革是持續的,不是一次性的。沒有「完成改革」這回事,只有不斷調整。第三,改革是基於現實條件的,不是基於抽象理想的。第四,改革過程中有足夠的彈性和糾錯機制。

這些案例證明:審慎的試錯不是空洞的口號,它確實有機會帶來比較好的結果——雖然不是完美的結果。

沒有終點

說了這麼多,最後必須坦承:即使做到了上述所有這些——審慎試錯、保持謙遜、建立聯盟、避免純粹性——改革仍然可能失敗。

外部衝擊可能在最糟糕的時刻到來。領導層可能在關鍵時刻犯下無法挽回的錯誤。隨機因素可能讓精心設計的方案崩潰。

這就是改革的現實:沒有任何方法可以保證成功。只有方法可以提高成功的概率、降低災難的程度。

而且,即使這一輪改革成功了,問題仍然沒有「解決」。環境會繼續變化,新的問題會出現,今天的解決方案會變成明天的問題。維護正義系統是每一代人都必須承擔的工作,沒有可以交接給後代然後放手的那一天。

這可能讓人沮喪。人們希望有終點、有勝利、有可以慶祝的時刻。「我們終於建立了公正的社會!」

不會有這樣的時刻。

但這也是另一種安慰。它意味著:今天的問題再嚴重,也不是終結。只要還有人在努力、在調整、在維護,系統就還有救。絕望是不必要的,因為沒有任何失敗是不可逆轉的——只要願意繼續工作。

正義不是一個可以達成的狀態,而是一個必須持續維護的過程。這個過程永遠不會完成,但參與這個過程本身,就是活在人類文明中的一部分。

正義的雙重面向:演化事實與規範理型

從龍蝦到城邦

到目前為止,這篇文章的分析主要是本體論的——描述正義系統「是什麼」、「從哪裡來」、「如何運作」。

我們從公平感的演化深度談起:嬰兒在能說話之前就能偵測不平等分配,這是寫在神經迴路裡的東西。我們談到階層結構的演化深度:龍蝦和人類共享血清素調節的支配等級系統,這個機制比脊椎動物登陸還古老。我們談到正義作為管理這兩者張力的機制,談到正義系統如何老化、如何失效。我們分析了社會走向滅亡的三種死法——超資源汲取、異質系統移植、內部共識撕裂——以及為什麼漸進改革如此困難。

這些分析揭示了正義的起源與基礎。但它們足以指導實踐嗎?

不完全。

知道階層結構有三億五千萬年的演化歷史,不能告訴我們「什麼樣的階層配置是合理的」。知道公平感是演化內建的,不能告訴我們「什麼樣的分配才算公平」。知道正義系統會老化失效,不能告訴我們「現在應該往哪個方向改革」。

本體論告訴我們邊界在哪裡——什麼是不可能的、什麼會導致災難。但在邊界之內,仍然有巨大的選擇空間。填補這個空間,需要另一種思考:規範性的思考。

規範性理型的功能

這就是西方政治哲學兩千五百年來一直在做的事:建構關於正義的規範性理論。

柏拉圖設想了由哲學家國王統治的理想國,每個人各安其位,各盡其職。亞里士多德區分了分配正義(按功績分配)和矯正正義(補償損害)。霍布斯論證了主權者的絕對權力是避免自然狀態戰爭的必要條件。洛克發展了自然權利理論,政府的正當性來自對這些權利的保護。盧梭提出了社會契約和公意的概念。康德建構了基於純粹理性的道德法則。密爾發展了功利主義的精緻版本。羅爾斯設計了無知之幕的思想實驗,推導出差異原則。諾齊克為最小國家和絕對財產權辯護。

這些理論彼此差異巨大,有時針鋒相對。但它們有一個共同點:它們都不是在描述現實存在的社會,而是在建構一個理想的參照點。

這些「理型」(借用柏拉圖的術語,但不必接受他的形上學)的功能是什麼?

第一,作為診斷基準。

如果沒有「應該如何」的標準,就無法說「現狀是有問題的」。

舉例來說:當我們說法國舊制度的稅制「不公平」,我們預設了某種關於公平的標準。這個標準可能是「相同的收入應該繳納相同的稅」,或者「稅負應該與支付能力成比例」,或者「稅負應該與從公共服務獲得的利益成比例」。無論是哪一個,它都是一個規範性的標準,不是從觀察法國社會推導出來的。

羅爾斯的差異原則——社會和經濟的不平等,應該被安排成對處境最不利者最有利——就是這樣一個診斷基準。用這個基準來衡量,任何不能通過這個測試的制度安排都有改革的理由。

第二,提供搜索方向。

當診斷出問題後,往哪個方向改?規範性理論提供了方向。

如果接受羅爾斯的框架,改革的方向就是讓制度變得對處境最不利者更有利。如果接受諾齊克的框架,改革的方向就是減少國家對個人財產權的干預。如果接受功利主義的框架,改革的方向就是增加總體福祉。

這些方向可能互相衝突,但至少它們提供了可以討論、可以辯論的目標。沒有這些目標,改革就只是盲目的摸索。

第三,提供正當性語言。

改革需要動員支持。動員支持需要說服人們:這個改革是「對的」、是「應該的」。

規範性理論提供了進行這種說服的語言和邏輯。「人人生而平等」是一種規範性主張,它為廢除奴隸制、爭取投票權、反對歧視提供了正當性基礎。「私有財產神聖不可侵犯」是另一種規範性主張,它為抵抗沒收、保護產權提供了正當性基礎。

政治辯論很大程度上就是不同規範性主張之間的競爭。勝出的那一方獲得了定義「正當」的權力,這種權力是推動改革(或阻止改革)的關鍵資源。

演化約束與規範理型的關係

但這裡有一個關鍵問題:規範性理型和演化事實是什麼關係?

一種極端的立場是:規範性理型完全獨立於演化事實。正義的標準是理性推導出來的(康德)、是直覺把握的(摩爾)、是社會契約約定的(羅爾斯),無論如何,它不是從「自然如何運作」推導出來的。休謨早就警告過:不能從「是」推導出「應該」。

這種立場有其道理。確實,「階層結構在演化中普遍存在」不能直接推導出「階層結構是好的」。自然的不等於正確的,普遍的不等於應該的。

但這種立場忽略了一件事:規範性理型如果完全無視演化約束,就會變成危險的烏托邦。

讓我們回到前面的分析。階層結構是社會組織的必然特徵,這不是價值判斷,這是對複雜系統的觀察。任何試圖完全消除階層的規範性理想——無論它在邏輯上多麼自洽、在道德上多麼崇高——都會在實踐中導致災難。因為它在對抗一個三億五千萬年的演化事實。

同樣,公平感是演化內建的情緒反應。任何完全無視公平感的制度安排——無論它在效率上多麼優越、在理論上多麼合理——都會激發持續的反抗。因為它在對抗一個至少數十萬年的演化遺產。

所以,規範性理型和演化事實的關係應該是這樣的:

演化事實設定邊界,規範性理型在邊界內提供方向。

邊界是什麼?是那些試圖逾越會導致災難的約束。不能試圖消除階層(會創造更隱蔽的階層)。不能試圖壓制公平感(會導致反抗和崩潰)。不能試圖強制移植異質系統(會導致混亂或虛偽)。

在邊界內,規範性理型的空間仍然是巨大的。階層不可能消除,但什麼標準決定誰在上層?公平感不可能壓制,但如何定義「公平」的具體內容?正義系統必須存在,但具體應該採取什麼形式?這些問題,演化事實不能回答,需要規範性的思考和辯論。

忽略演化約束的危險

當規範性理型忽略演化約束時,會發生什麼?

案例一:激進平等主義

某些版本的平等主義追求結果的完全平等——每個人應該擁有相同的資源、相同的地位、相同的影響力。

這個理想在道德直覺上有吸引力。為什麼有人應該比別人擁有更多?如果每個人的內在價值是平等的,為什麼外在的分配應該不平等?

但這個理想完全無視了帕雷托分佈的普遍性——複雜系統中資源分配趨向冪律分佈是自然傾向,不是人為陰謀。它無視了階層結構的功能性——決策需要集中、責任需要劃分、激勵需要差異。它無視了這些事實:強制實現結果平等會需要持續的、侵入性的、最終是暴政性的國家干預。

二十世紀的共產主義實驗就是這種忽視的代價——我們在討論「異質系統移植」時已經看過這個案例的政治面向,這裡要強調的是它的哲學根源。理論家們從平等的規範性理想出發,設計了一套消滅階級的方案。他們不認為階層是演化深層的東西,而認為它是特定生產方式的產物,可以透過改變生產關係來消除。這個哲學前提本身就是錯的——它把三億五千萬年的演化事實當作可以被理論推翻的社會建構。

結果我們已經知道:階層沒有消失,只是換了形式;追求平等的過程中,幾千萬人死於饑荒、清洗、勞改;最終這些國家要麼崩潰,要麼放棄平等的理想。這裡的教訓不只是政治的,更是認識論的:當規範性理型完全無視演化約束,災難是必然的。

案例二:純粹績效主義

另一個極端是純粹的績效主義:每個人的地位和資源應該完全由其能力和貢獻決定,不考慮任何其他因素。

這個理想也有吸引力。它似乎是「公平」的——每個人得到他應得的,不多不少。它似乎能激勵努力——努力的人獲得更多,懈怠的人獲得更少。

但這個理想忽略了幾件事。

首先,能力本身的分佈就是不平等的,這很大程度上是遺傳和環境的結果,不是個人選擇的結果。純粹績效主義會把這些非個人選擇的因素轉化為巨大的結果差異,這在公平感看來是有問題的。

其次,「績效」如何衡量是有爭議的。什麼算貢獻?誰來評判?評判標準本身就會成為權力鬥爭的對象。

第三,純粹績效主義完全否定了代際傳承的正當性,但代際傳承是家庭這個基本社會單位存在的核心動機之一。父母為什麼要犧牲為子女?如果不能把任何東西傳給子女,這種犧牲就失去了意義。

第四,即使在「純粹」績效的制度下,公平感的演化機制仍然會運作。人們仍然會因為看到別人擁有更多而感到不公平——這個情緒反應不會因為「理論上這是按績效分配的」就消失。

所以純粹績效主義作為規範理型是有問題的。它忽略了公平感的複雜性、忽略了家庭作為連續體的功能、忽略了「績效」標準本身的政治性。

理型作為工具而非目標

那麼,規範性理型應該如何使用?

我的主張是:理型是診斷和搜索的工具,不是必須達到的目標。

羅爾斯的差異原則不是說「社會必須達到這個狀態才算正義」。它是說「用這個標準來檢視現有制度,可以發現哪些地方有改進空間」。

康德的絕對命令不是說「每個人必須時刻遵守這個原則否則就是不道德的」。它是說「用這個原則來檢視行為的動機,可以區分出哪些是出於義務、哪些是出於私利」。

當我們把理型當作必須達到的目標時,危險就來了。因為理型是「純粹的」——它們是在思想實驗中、在抽象條件下推導出來的,現實中永遠無法完全符合。

如果理型是目標,那任何未達理型的狀態都是「失敗」。這會導致兩種病態反應:一是不斷激進化,為了更接近理型而採取越來越極端的手段;二是虛偽,宣稱已經達到理型而否認現實中的問題。

二十世紀的極權主義兩種病態都有。蘇聯和中國的官方意識形態宣稱正在建設(甚至已經建成)共產主義社會,這是虛偽。同時,為了「更快達到」這個目標,採取了大躍進、文化大革命這樣的激進手段,造成巨大災難,這是激進化。

但如果理型是工具,心態就不同了。工具是用來解決問題的,用完可以放下,不合適可以換一個。用羅爾斯的標準發現不了的問題,也許用諾齊克的標準能發現。用功利主義的方向走不通,也許用德性倫理的方向能走通。

這需要一種實用主義的態度:不執著於任何單一理論,根據情境選擇最有用的工具。

規範性辯論的價值

但這不是說規範性理論無所謂、隨便選都一樣。

不同的規範性框架會導向不同的診斷和不同的方向。選擇哪個框架是有後果的,值得認真對待。

而且,規範性辯論本身就有價值。

民主社會需要公共討論來形成政策共識。這種討論不能只是利益的交換(「你支持我的法案,我支持你的法案」),也需要有關於「什麼是對的」「什麼是公平的」的辯論。規範性理論為這種辯論提供了語言和結構。

沒有規範性語言,政治就退化為純粹的權力鬥爭——誰的拳頭大誰說了算。有了規範性語言,弱勢群體也可以訴諸「正義」「權利」「公平」來挑戰強勢群體。這不能保證他們會贏,但至少讓辯論成為可能。

所以:規範性理論很重要,但不能把它當作神聖不可侵犯的教條。它是人類智慧的產物,用來解決人類的問題,應該接受批評、接受修正、接受在實踐中檢驗。

本體論與規範論的整合

現在可以嘗試整合這篇文章的兩個面向了:

本體論告訴我們:

  • 公平感和階層傾向都是演化遺產,不會消失
  • 它們之間的張力是永恆的,只能管理不能消除
  • 正義系統是管理這個張力的機制
  • 正義系統會老化、會失效、會導致災變
  • 維護正義系統是每一代人的任務

規範性理論告訴我們:

  • 什麼樣的階層配置可能是「合理的」(雖然永遠有爭議)
  • 什麼樣的分配可能是「公平的」(雖然標準會變化)
  • 現有制度與這些標準相比,缺口在哪裡
  • 改革應該往什麼方向進行

兩者結合,給出的圖景是:

正義是一個持續的、永無止境的調整過程。這個過程受演化約束的限制——有些方向是走不通的,試了會災難。在約束之內,規範性理論提供了搜索的方向——雖然方向可能有多個,需要辯論和選擇。

任何宣稱「已經達到正義」或「即將達到正義」的主張都是可疑的。正義不是終點,正義是過程。停止這個過程的那一刻,系統就開始老化,就開始滑向災變。

但這不是虛無主義。過程是有方向的,是可以進步的。今天的制度可能比一百年前更公平、更能容納公平感、更能限制階層的過度。這種進步是真實的,值得珍惜。但它不是終點,只是旅途中的一站。

時間維度:跨代正義的難題

我們在討論改革困難時已經提到「時間尺度的錯配」——政策需要數十年見效,但決策者的任期只有幾年。那裡的焦點是改革的實踐障礙。這一節要討論的是更根本的問題:不只是「改革難以跨代」,而是「正義本身有一個時間維度」,而人類的認知結構和政治制度在處理這個維度時有系統性的盲點。

夏蟲不可語冰

到目前為止,我們討論正義的框架主要是「同一時間內不同群體之間」的張力——上層與下層、統治者與被統治者、既得利益者與改革者。這是空間維度的正義。

但正義還有另一個維度:時間。

不同世代之間的資源分配是否公平?當代人的決策對未來世代會造成什麼影響?我們對尚未出生的人負有什麼義務?

這些問題極其困難,困難到人類社會至今沒有找到令人滿意的解決方案。

困難的根源在於一個認知限制:人類個體的時間視野太短了。

《莊子》裡說:「夏蟲不可以語於冰者,篤於時也。」夏天的蟲子活不到冬天,你跟它談冰,它沒有辦法理解。

人類面對跨代問題時,處境類似。

個體的生涯時間大約七八十年。在這個時間範圍內,人可以直接體驗、可以記憶、可以規劃。超出這個範圍的事情——無論是幾百年前的歷史還是幾百年後的未來——只能透過抽象的方式去「知道」,無法真正「體會」。

這造成了系統性的認知偏差:當代人會低估長期後果、會過度折現未來利益、會做出損害後代的決策卻渾然不覺。

時間折現的必然性

經濟學中有個概念叫「時間折現」:未來的收益在主觀上比當下的收益更不值錢。

給你一百塊,你會選擇現在拿還是一年後拿?大多數人會選擇現在。即使一年後給你一百一十塊,很多人還是會選擇現在拿一百塊。

這種偏好不是非理性的。在演化環境中,未來是不確定的——你可能活不到一年後,那筆錢可能被別人搶走,承諾給你錢的人可能毀約。把確定的當下看得比不確定的未來更重要,是適應性的。

但這種偏好在跨代問題上會導致災難。

氣候變遷是最明顯的例子。減少碳排放的成本是當下的——更貴的能源、產業轉型的陣痛、生活方式的改變。收益是幾十年後的——避免海平面上升、極端氣候、生態崩潰。而且收益是分散的——全球共享,不是做出犧牲的那個社會獨享。

用時間折現的邏輯來看:當下確定的成本 vs. 未來不確定的收益 vs. 收益還要跟別人分享。結論很清楚:不值得。

所以即使所有人都「知道」氣候變遷是問題,實際的減碳行動仍然遲緩。這不是因為人類愚蠢,而是因為我們的認知系統不是為處理這種跨代問題而演化的。

民主機制的結構性盲點

民主制度在處理跨代問題上有特別嚴重的結構性盲點。

第一,未出生者無法投票。

民主的正當性來自「被統治者的同意」。但未來世代無法表達同意或不同意,因為他們還不存在。這意味著民主決策在結構上會偏向當代人的利益,而忽視未來人的利益。

當代選民會投票支持減稅、增加福利、降低環保標準——這些政策讓他們當下受益,代價留給後代。沒有人代表後代在這個博弈中發聲。

第二,政客的任期遠短於政策後果的顯現期。

民選政客的任期通常是四到六年。他們關心的是下次選舉能不能連任。

一個需要二十年才能見效的政策,對政客的政治生涯沒有幫助。見效時他已經退休了,功勞可能歸於別人。但如果政策有短期成本,他會在任內承受政治後果。

這個激勵結構系統性地鼓勵政客做短視的決策。

第三,選民的時間視野也很短。

即使有政客願意推動長遠政策,他還需要說服選民支持。但選民的時間視野同樣受限。

要求選民為了三十年後的氣候收益而接受當下的能源漲價,這在政治上極其困難。選民會問:「為什麼要我現在犧牲?讓未來的人自己想辦法。」這不是道德敗壞,這是正常人類心理。

第四,利益團體的力量不對稱。

受當下政策影響的利益團體——化石燃料產業、高碳排產業、依賴補貼的農業——是組織良好、資金充裕、政治積極的。

受未來政策後果影響的群體——未來世代——根本不存在,無法組織、無法遊說、無法投票。

這種力量的極端不對稱,確保了當下利益幾乎總是會戰勝未來利益。

歷史上的跨代機制

這是不是說人類社會完全無法處理跨代問題?

不是。歷史上確實存在過一些能夠實現「跨代紀律」的機制——雖然它們有各自的問題,而且大多在現代社會失效了。

宗教與文化禁忌

許多傳統社會通過宗教或文化禁忌來保護長期利益。

太平洋島嶼上的某些社會禁止在特定季節捕魚,讓魚群有時間繁殖。違反禁忌者會受到超自然懲罰(神明的詛咒)和社會懲罰(被社群排斥)。

這些禁忌不是透過「這是為了我們的子孫」這種抽象說理來維持的,而是透過「祖先的靈魂會懲罰你」「神明會降災」這種情感上有力的敘事。它們利用人類對超自然力量的恐懼,來克服時間折現的傾向。

效果是真實的。那些魚群確實得以延續,社群確實得以跨代存續。

但這種機制在現代世俗社會難以運作。當人們不再相信超自然懲罰,禁忌就失去了約束力。

世襲精英的長期利益綁定

在封建制度和貴族制度下,世襲精英的利益與領地的長期繁榮是綁定的。

一個貴族家族世世代代擁有同一塊領地。如果這一代過度開發、竭澤而漁,下一代就會承受後果。所以理性的貴族會進行長期投資——植樹造林、維護水利、保持土壤肥力——因為收益會歸於自己的後代。

這種機制的問題在於:它預設了世襲特權的正當性,而這在現代平等觀念下是不可接受的。而且,即使在封建時代,這種機制也經常失效——短視的領主、家族內鬥、戰爭破壞,都會打斷長期經營。

王朝與帝國的長期視野

某些穩定的王朝政權會進行跨度數十年甚至數百年的大工程——中國的大運河、羅馬的道路網絡、埃及的灌溉系統。

這些工程的完成需要超越任何個人生命的時間視野。它們之所以可能,是因為統治機構本身是跨代延續的,而且統治者把自己的榮耀與帝國的持久聯繫在一起。

但這種機制的問題同樣明顯:它依賴專制權力,而專制權力有太多其他問題。而且,王朝的長期視野並不總是被善用——它同樣可以被用於無意義的宮殿建設、窮兵黷武、或純粹的統治者虛榮。

現代嘗試的局限

現代民主社會意識到了跨代問題的嚴重性,也做了一些嘗試。但這些嘗試的效果都很有限。

憲法性約束

有些國家把長期目標寫入憲法,試圖讓它超越日常政治的短視。

例如,德國基本法在2009年修訂時加入了「債務剎車」條款,限制政府赤字。一些國家把環境保護寫入憲法。不丹把「國民幸福總值」設為國家目標。

這種方法的問題是:憲法可以被修改,也可以被重新解釋。當短期壓力足夠大時,憲法約束往往會被繞過或廢除。2020年新冠疫情期間,德國的債務剎車就被暫停了。

而且,把什麼寫入憲法本身就是政治鬥爭的對象。不同群體會想把對自己有利的目標「憲法化」,讓它免於民主辯論。這可能導致憲法過度擁擠,失去其基本功能。

獨立機構

另一種嘗試是建立獨立於日常政治的機構,讓它們負責長期問題。

中央銀行是最成功的例子。大多數國家的央行獨立於政府,目標是維持貨幣穩定。這種設計是為了防止政客為了短期選舉利益而濫發貨幣。

但央行獨立性也面臨持續的政治壓力,而且只適用於某些特定領域。嘗試把這種模式擴展到環境政策、人口政策等領域,效果並不好。因為這些領域涉及的價值判斷更複雜、影響的利益群體更廣,難以委託給「技術官僚」。

未來世代代表

一些國家嘗試在政治過程中設立「未來世代代表」。

威爾斯有「未來世代專員」,負責審視政府政策對未來世代的影響。匈牙利一度有類似機構。一些議會會議會引入「第七代」的概念——決策時要考慮對七代之後的人的影響。

這些嘗試的問題是:這些代表沒有真正的權力。他們可以發表意見、可以批評,但不能否決政策。當短期利益與長期利益衝突時,短期利益幾乎總是會勝出。

科技預警

科學研究和技術模型可以提前暴露長期風險——氣候模型預測暖化趨勢,人口模型預測老齡化衝擊,生態模型預測物種滅絕。

這些預警的價值在於:它們把遙遠的未來風險具體化、量化,讓它在當下的辯論中有一席之地。

但預警的效果是有限的。模型有不確定性,這會被利益相關者放大(「科學家也不確定嘛」)。而且,「知道」風險和「願意為避免風險付出代價」是兩回事。氣候變遷的科學共識已經存在幾十年了,但全球碳排放仍在增加。

跨代正義的演化邏輯

為什麼跨代正義這麼重要?不只是道德上的,而是演化上的。

人類社會的競爭不只發生在同一時間的不同社會之間,也發生在時間維度上。

一個社會如果系統性地犧牲未來換取當下,它會在短期內看起來很繁榮——更高的消費、更少的約束、更輕鬆的生活。但在長期,它會累積債務、耗盡資源、敗壞環境、腐蝕制度。

而另一個社會如果能維持某種「跨代紀律」——合理的儲蓄率、可持續的資源開發、對制度的持續維護——它在短期可能看起來更窮、更辛苦。但在長期,它會存續,而前者會崩潰。

這就是跨代正義的演化邏輯:在足夠長的時間尺度上,那些只優化當代利益的社會會被那些能夠進行跨代投資的社會淘汰。

但這個「足夠長的時間尺度」可能是幾百年。在這幾百年裡,短視的社會可能過得非常好,甚至嘲笑那些「傻傻存錢」的鄰居。只有當崩潰來臨時,賬才會被算清。

而到那時,做決策的那一代人早就死了,無法被追究責任。

沒有解決方案,只有緩解手段

坦白說,目前為止,人類還沒有找到在現代民主社會中有效處理跨代問題的方法。

上面列舉的所有機制——憲法約束、獨立機構、未來代表、科技預警——都只是緩解手段,不是解決方案。它們可以在邊際上改善情況,但無法根本解決結構性的激勵錯位。

這是一個誠實的結論,雖然不令人滿意。

也許問題的本質就是:我們要求民主制度做一件它結構上做不到的事。

民主的正當性來自被統治者的同意。但未來世代無法表達同意。

民主的運作依賴選舉週期。但跨代問題的時間尺度遠超任何選舉週期。

民主預設選民能夠理性評估政策後果。但人類的認知就是無法恰當處理長期後果。

這不是說民主不好,而是說民主有其限制。認識到這個限制,是尋找補救辦法的第一步。

可能的方向包括:

  • 教育:培養公民的長期思維能力,讓跨代責任成為文化的一部分
  • 敘事:創造新的、世俗的「神話」,讓人們在情感上而非只是理智上關心未來
  • 制度創新:繼續實驗各種代表未來利益的機制,即使效果有限
  • 聯邦制與地方自治:讓不同地區嘗試不同方法,允許試錯
  • 技術手段:利用科技降低跨代投資的成本,讓長期行為變得更容易

但這些都是摸索中的嘗試,沒有任何一個是確定有效的。

這也許就是我們這個時代關於正義最大的未解難題:如何在承認個體自由、在維持民主正當性的前提下,建立有效的跨代約束?

如果找不到答案,人類社會將持續做出損害未來的決策,直到累積的後果以災變的形式爆發。

而這正是災變論的視角所警告的:你可以忽視長期,但長期不會忽視你。

正義是軟體工程問題

哲學家們的共同錯誤

現在讓我們回顧西方政治哲學的傳統,看看它們在災變論的視角下呈現什麼樣貌。

兩千五百年來,哲學家們不斷追問「什麼是正義」這個問題。他們給出了各種精巧的答案,每一個都有其洞察,但每一個也都有其盲點。

柏拉圖認為正義是理型世界的永恆真理。現實世界的正義只是對那個完美理型的不完美摹本。哲學家的任務是透過理性直觀去把握那個理型,然後據此來安排現實社會。

問題在於:正義不是永恆的理型,而是演化的產物。它會隨著環境改變、隨著社會條件變化。農業社會的正義觀念和工業社會不同,工業社會的正義觀念和資訊社會又不同。把正義當作固定的理型,會錯失它的動態本質。

亞里士多德比柏拉圖更務實,他強調正義要看具體情境,要在實踐中培養判斷力。他區分分配正義和矯正正義,給後世很多啟發。

但亞里士多德沒有看到正義背後的演化基礎。他把人的社會性當作本質屬性,卻沒有追問這種社會性是怎麼來的、為什麼公平感和階層傾向會共存。

霍布斯的洞察很深刻:沒有公共權力,人類會陷入「一切人對一切人的戰爭」。正義需要主權者來執行。

但霍布斯對主權者權力的限制不足。他太擔心無政府的混亂,而低估了暴政的危險。他沒有認真處理「如果主權者本身變成壓迫的來源怎麼辦」這個問題。

洛克發展了自然權利理論:人有生命、自由、財產的天賦權利,政府的目的是保護這些權利,如果政府侵犯這些權利,人民有權反抗。

這對限制政府權力很有價值。但洛克把這些權利當作「自然的」「不證自明的」,沒有解釋它們從何而來。從演化的角度看,這些「權利」不是天賦的,而是社會契約演化出來的產物——有功能的產物,但不是形上學的實體。

盧梭提出了「公意」的概念:真正的正義不是個人意志的總和,而是共同體作為整體的意志。

這個概念有其洞察——確實存在超越個人利益加總的集體利益。但「公意」太容易被操縱。誰來判定什麼是公意?歷史上多少暴政假「人民的意志」之名行事?

康德試圖把正義建立在純粹理性之上。他的絕對命令——只按照你願意它成為普遍法則的準則行動——是一個嚴格的道德標準。

問題在於:正義不是來自純粹理性的先驗命令。它來自演化給所有個體內建的公平感和社會合作的需要。康德的形式主義無法解釋為什麼人類會關心正義,只能說「理性要求如此」。但如果理性與情感衝突呢?

密爾和功利主義者說:正義就是最大化總體幸福。一個制度如果能產生更多幸福、更少痛苦,就比另一個更正義。

這有一定道理,但把正義等同於幸福最大化是有問題的。歷史上多的是所有人都過得悲慘但社會仍能跨代運作的案例。正義的功能不是產生幸福,而是維持社會運作——這兩者常常重疊,但不是同一件事。而且功利計算忽視了分配的問題:一個總體幸福更高但極度不平等的社會,真的比總體幸福略低但更平等的社會更「正義」嗎?

羅爾斯的設計很精巧:在「無知之幕」後面,不知道自己會處在社會什麼位置,理性的人會選擇什麼樣的制度?他的答案是差異原則——不平等只有在對處境最不利者有利時才是合理的。

這個思想實驗很有啟發性,但它仍然預設了一種抽象的、去脈絡化的理性選擇。真實的人不是在無知之幕後面,而是在具體的歷史情境中,帶著具體的利益、認同、情感做選擇。

尼采從另一個方向批判:他說道德是弱者的發明,是奴隸用來馴化主人的工具。真正的強者應該超越道德,創造自己的價值。

這種批判有其力度——確實需要警惕道德話語被用來壓制活力和創造性。但尼采走得太遠了。試圖完全超越道德的個體或群體會失去合作能力,在群體競爭中輸掉。道德不只是「弱者的陰謀」,它有真實的社會功能。

共同的盲點

這些哲學家的立場差異很大,彼此之間有激烈的辯論。但從災變論的視角看,他們有一個共同的盲點:

他們把演化產物誤認為形上學真理。

正義不是柏拉圖天上的理型,不是康德理性的先驗命令,不是洛克自然的天賦權利,也不是功利主義的計算結果。

正義是人類作為社會性動物,在幾百萬年的演化和幾萬年的文化發展中,為了管理階層與公平感之間的張力而逐漸形成的規範系統。

它不在形上學的天上,而在龍蝦的血清素系統裡、在嬰兒對不平等分配的注視中、在卷尾猴扔掉黃瓜的憤怒裡、在人類祖先無數次的合作與衝突中、在從巴比倫法典到現代憲法的漫長試錯中。

這個認識有什麼實踐意義?

它意味著:正義的標準不是可以在扶手椅上透過純粹理性推導出來的。它是在歷史中演化出來的,是在具體社會條件下運作的,是需要持續調整和維護的。

它也意味著:那些聲稱掌握了「真正的正義」然後要據此改造社會的人,通常是危險的。不是因為他們的理想一定是錯的,而是因為他們低估了正義系統的複雜性、高估了人類設計能力。

遺留代碼的比喻

讓我用一個來自軟體工程的比喻來說明這一點。

想像你接手了一個運行了三十年的大型軟體系統。這個系統是幾十個程式設計師在不同時期寫的,用了不同的語言、不同的框架、不同的設計理念。程式碼裡有很多你看不懂的地方:這個函數為什麼要這樣寫?那個變數為什麼要放在這裡?很多設計決定看起來很奇怪、很低效、很醜陋。

但這個系統正在運行,每天處理數百萬筆交易,支撐著數百個業務流程。

現在你被要求「改進」這個系統。你會怎麼做?

一種做法是:推倒重來。這個系統太爛了,補丁打補丁,根本沒救。我要從頭設計一個全新的系統,用最新的技術、最佳的實踐,乾淨、高效、漂亮。

這種做法在軟體工程界有個名字:叫做「第二系統症候群」。它通常會失敗。

為什麼?因為那個「醜陋」的舊系統之所以那樣設計,往往是有原因的。那些看起來奇怪的函數,可能是為了處理某個邊界情況。那些看起來低效的結構,可能是為了相容某個遺留介面。那些看起來多餘的變數,可能是為了繞過某個已經不存在的bug。

當你推倒重來時,你會失去所有這些累積的智慧。然後你會在新系統中重新發現那些邊界情況、那些相容需求、那些隱藏的陷阱。但這時你已經投入了大量資源,新系統已經上線,用戶已經在抱怨,而你沒有時間慢慢修復。

更好的做法是:漸進式重構。

接受這個系統就是你要工作的基礎。不要幻想推倒重來。在理解現有邏輯的前提下,一點一點改進。每次改動都很小,都經過測試,都不會破壞現有功能。幾年下來,系統會變得更好——雖然永遠不會達到「完美」。

正義系統就是人類社會最大的遺留代碼。

它是幾千年來無數人在不同時期、不同條件下「寫」出來的。它包含了無數的規則、慣例、制度、觀念,很多看起來奇怪、不合理、過時。但它正在運行,支撐著數十億人的日常生活。

那些說「這個系統太爛了,我們要推倒重來,建立一個全新的、公正的社會」的人,就是犯了第二系統症候群的錯誤。

法國大革命的雅各賓派、俄國革命的布爾什維克、中國革命的共產黨,都是這樣的「系統重寫者」。他們確實看到了舊系統的問題——那些問題是真實的、嚴重的。但他們的解決方案是推倒重來,結果就是我們看到的:新系統並不比舊系統更好,甚至更糟,而且轉型過程中死了幾千萬人。

重構的義務

但這不意味著什麼都不做、保持現狀。

遺留代碼需要維護。如果完全不管它,它會隨著環境變化而失效。新的需求出現了,舊的代碼處理不了。安全漏洞被發現了,需要打補丁。依賴的外部系統升級了,接口要調整。

不維護的遺留代碼會腐爛。慢慢地,它會越來越難用、越來越脆弱,直到某一天徹底崩潰。

正義系統也是如此。

它需要每一代人的維護。不是推倒重來,而是持續的、審慎的、基於理解的調整。這就是前面說的「漸進式改革」。

這個工作永遠不會完成。因為環境一直在變——科技在發展、經濟結構在調整、人口在流動、價值觀在演化。今天合理的制度安排,二十年後可能就不合理了。

這也是為什麼說正義不是一個可以「達成」的狀態,而是一個必須持續維護的過程。

軟體工程師知道:最好的代碼不是一次寫成的完美代碼,而是持續被維護、被重構、被改進的代碼。那種「一次做對,永遠不用改」的幻想,只有沒寫過真正軟體的人才會有。

同樣,最好的正義系統不是某個天才設計出來的完美制度,而是持續被維護、被調整、被改進的制度。那種「建立完美社會,從此不需要政治」的幻想,只有不了解人類社會複雜性的人才會有。

在這個時代

而在我們這個時代,重構的義務和急迫性是前所未有的。

科技變化的速度前所未有。資訊技術、人工智慧、生物技術,每一個都在改變人類社會的基本運作方式。這些變化產生的新問題——隱私、演算法偏見、基因編輯的倫理、自動化對就業的衝擊——是現有正義系統完全沒有準備好處理的。

地緣政治的變化前所未有。二戰後建立的國際秩序正在動搖。新興大國崛起,舊有強權相對衰落。全球化帶來的相互依存,讓一個地方的危機迅速傳播到全世界。

生態壓力前所未有。氣候變遷、生物多樣性喪失、資源耗竭,這些問題的時間尺度和空間尺度都超出了現有正義系統的處理能力。

在這樣的環境劇變中,正義系統如果不能快速調整,就會失效。而失效的後果不會是「回到舊時代」——那個選項不存在——而是混亂、衝突、可能的文明退步。

這就是為什麼理解正義的演化基礎如此重要。不是為了學術興趣,而是為了生存。

我們需要知道哪些東西是可以改的(具體的制度安排),哪些是不能改的(演化的約束)。我們需要知道改革如何才能成功,如何會失敗。我們需要知道如何在不引發災變的情況下調整系統。

這些知識不是哲學的奢侈品,而是文明存續的必需品。

軟體工程師的心態

所以,我把正義的維護描述為一個軟體工程問題,而不是哲學問題。

這不是說哲學沒有價值——前面討論過規範性理論的功能,它提供診斷基準和搜索方向。但哲學家的心態和軟體工程師的心態是不同的。

哲學家追求的是正確的理論、完美的論證、普遍的原則。

軟體工程師追求的是能運行的系統、可接受的效能、在限制條件下的最佳解。

哲學家可以花一輩子論證一個觀點,不需要在現實中實現它。

軟體工程師必須在截止日期前交付產品,即使產品不完美。

哲學家的錯誤只影響學術辯論。

軟體工程師的錯誤會讓系統崩潰、會讓用戶受害、會讓公司倒閉。

面對正義這個「人類社會最大的遺留代碼」,我們需要的是軟體工程師的心態:

  • 尊重現有系統(它能運行這麼久是有原因的)
  • 理解現有邏輯(在改動之前先搞清楚為什麼這樣設計)
  • 漸進式改進(小步快跑,而不是大爆炸式重寫)
  • 持續測試(改動後監測效果,發現問題及時回滾)
  • 接受不完美(追求足夠好,而不是完美)
  • 永遠維護(系統不會「完成」,只會「繼續維護」)

這種心態不如哲學家的雄心壯志那麼激動人心。它不承諾烏托邦、不承諾最終解決、不承諾歷史的終結。

但它更可能讓文明存續下去。

結語:多重張力中的危險平衡

四維張力空間

讓我們把這篇文章的分析收束起來。

正義系統的維護,是在一個多維張力空間中尋找動態平衡的持續工程。這個空間至少有四個維度:

第一,垂直張力:階層效率與公平感

這是最基本的張力,貫穿整篇文章的起點。

階層結構提供了組織效率——決策可以快速做出、責任可以清楚劃分、資源可以集中配置。沒有階層,大規模社會無法運作。

但階層必然意味著不平等,而不平等會觸發演化內建的公平感。當公平感被持續違反,合作會萎縮、反抗會累積、系統會變得脆弱。

正義系統必須同時容納這兩者:承認階層的必要性,但給階層提供正當性基礎、給公平感提供表達管道。偏向任何一邊——過度鞏固階層或試圖消滅階層——都會導致災難。

第二,水平張力:演化事實與規範理想

正義有兩個面向:它「是」什麼(本體論),以及它「應該是」什麼(規範論)。

演化事實告訴我們邊界在哪裡——什麼是不可能的、什麼會失敗。公平感不會消失,階層不會消失,這些是硬約束。

規範理想告訴我們方向在哪裡——在邊界之內,我們應該往哪個方向努力。什麼樣的階層配置更合理?什麼樣的分配更公平?這些問題需要規範性的思考。

兩者缺一不可。只有演化事實,不知道該往哪走。只有規範理想,會撞上不可逾越的約束。正義的維護需要同時掌握兩者,並在兩者之間找到平衡。

第三,時間張力:代內最適與代際存續

這是最難處理的張力。

對當代人最有利的安排,不一定對後代人最有利。當代人可以透支環境、累積債務、耗盡資源,享受短期繁榮。但這些決策的代價會由後代承擔。

而人類的認知結構系統性地偏向當下、低估未來。民主機制更強化了這種偏向,因為未來世代無法投票。

正義系統必須找到某種方式來克服這種偏向——透過文化、透過制度、透過教育——讓跨代的考量能夠進入當下的決策。這極其困難,人類至今沒有找到令人滿意的解決方案。

第四,空間張力:內部穩定與外部競爭

正義系統不是在真空中運作的。每個社會都處在與其他社會的競爭關係中。

一個社會可以選擇非常「公正」的內部安排——高度平等、充分的權利保障、對弱勢的慷慨照顧。但如果這種安排損害了社會的競爭力——經濟效率、軍事能力、創新活力——這個社會在與其他社會的競爭中就會處於劣勢。

反過來,一個社會可以透過殘酷的內部剝削來增強對外競爭力——壓低工資、延長工時、忽視環境。但這會累積內部張力,最終導致崩潰。

正義系統必須在內部公平和外部競爭力之間找到平衡。過度偏向任何一邊都是危險的。

沒有靜態解

在這個四維張力空間中,不存在一個「正確的」靜態位置。

這不只是因為我們還沒找到——而是因為這樣的位置根本不存在。

環境在變。科技進步改變了生產方式、改變了競爭優勢、改變了可能性邊界。一百年前合理的制度安排,今天可能完全不適用。

價值在變。每一代人對「什麼是公平」有不同的直覺,這些直覺受到他們成長環境的影響。試圖固定一個永恆的正義標準,會與這種演化衝突。

外部環境在變。地緣政治格局在調整,氣候在變化,新的威脅和機會不斷出現。一個社會的正義系統必須能夠適應這些變化。

所以,任何「我們終於找到了正確的正義制度」的宣稱都是可疑的。這種宣稱通常是兩種情況之一:要麼是自欺,要麼是意識形態的僵化。

正義不是一個可以「達成」的狀態,而是一個必須持續維護的過程。

能存續社會的特徵

雖然沒有靜態解,但我們可以觀察到:某些類型的社會比其他類型更能在這個張力空間中存續。

第一,承認演化約束。

能存續的社會不會試圖消滅階層,也不會試圖壓制公平感。它們承認這兩者都是人類社會的基本特徵,把精力放在管理它們之間的張力,而不是消除其中之一。

那些試圖建立「無階級社會」的實驗,無一例外地失敗了,而且代價慘重。那些完全無視公平感、任由上層肆意剝削的社會,也無一例外地崩潰了。

第二,善用規範理型。

能存續的社會會利用規範性理論來診斷問題、指引方向,但不會把任何理論當作必須完全實現的教條。

規範理型是工具,不是目標。它們幫助我們識別「這裡有問題」「那裡可以改進」,但不應該變成「必須達到這個狀態否則就是失敗」的執念。

那些把某個意識形態理想化、然後不惜一切代價追求它的社會,往往會造成巨大災難。法西斯主義、共產主義、某些形式的宗教原教旨主義,都是這種模式。

第三,超越代際盲點。

能存續的社會會發展出某些機制來克服人類天生的短視——文化傳統、宗教禁忌、制度約束、長期思維的教育。

這些機制都不完美,但它們提供了某種抵抗純粹當下導向的力量。沒有這些機制的社會,會系統性地犧牲未來換取當下,直到累積的後果以災變形式爆發。

第四,保持適應彈性。

能存續的社會會保留調整的能力。它們不會把任何制度安排固化到無法改變的程度。

這意味著要有和平的權力轉移機制、有改革的程序、有對異議的容忍。僵化的社會在環境改變時無法適應,會在外部衝擊或內部張力累積下崩潰。

美國憲政設計的智慧之一,就是明確預期系統可能失效,並為此預留了多層次的調整機制——從日常的立法程序,到修憲程序,到最極端情況下的武裝反抗權。這種對失效的預期本身就是韌性的來源。

維護的成本

必須誠實地說:維護正義系統的成本是高昂的。

它需要持續的注意力。不能「設定好就忘記」,必須時刻監測系統是否還在正常運作,問題是否在累積。

它需要政治意願。改革會觸動既得利益,會遭遇抵制,需要有足夠的政治力量來推動。

它需要社會共識。任何持久的改革都需要廣泛的支持,這意味著需要說服、需要妥協、需要耐心。

它需要接受失敗。很多改革嘗試會失敗,需要有承認失敗並調整方向的能力。

它需要跨代承諾。這一代人開始的工作,往往需要下一代人繼續。需要有某種機制來傳遞這種承諾。

這些成本是真實的,不能被低估。維護正義系統不是免費的,不是自動發生的,不是有好意就夠了的。

很多社會付不起這個成本——或者不願意付。它們會在日常的惰性中讓系統慢慢老化,在既得利益的抵制中讓改革停滯,在短期利益的誘惑中犧牲長期穩定。

然後,在某個時刻,累積的問題會以災變的形式爆發。

但這就是人類文明的宿命

這是一個令人清醒的結論:維護正義系統極其困難,成功率很低,而且永遠不會「完成」。

但這就是人類文明的宿命。

我們不是生活在一個靜態的、完美的、永恆的秩序中。我們生活在一個必須持續維護的動態平衡中。

這個平衡隨時可能被打破——被外部衝擊、被內部累積、被某個錯誤決策、被純粹的壞運氣。

打破之後,需要重建。重建的過程往往是痛苦的、血腥的、充滿損失的。

然後,新的平衡會建立。然後,新的維護工作開始。然後,新的老化開始。循環往復。

這不是令人沮喪的循環,而是生命的本質。

任何存在的東西——從細胞到個體到社會到文明——都在與熵對抗。熵永遠在增加,秩序永遠在衰減,維持存在需要持續的能量輸入。

正義系統的維護,就是人類社會對抗熵的方式。

這個對抗不會贏——最終,所有的文明都會消失,就像所有的個體都會死亡。但在那之前,我們可以讓文明存續得更久一些、讓存續的過程更少一些不必要的痛苦、讓更多的人能夠在更合理的秩序中度過他們的一生。

這就是維護正義系統的意義。

不是為了達到某個完美的終點。而是為了讓旅途本身更值得。

最後的話

讓我們回到最初的問題:階層結構與公平感,這兩個看似矛盾的東西如何能同時存在?

現在我們有了答案:它們之間的張力是永恆的,正義就是管理這個張力的機制。

這個管理永遠不會完美。會有失衡、會有崩潰、會有災變。但只要還有人在努力維護,平衡就可以被重建,文明就可以繼續。

那些能夠存續的社會,是那些理解這個道理並據此行動的社會。

它們承認演化給的約束,不試圖對抗數億年的生物學事實。

它們善用規範性思考,作為診斷和搜索的工具,而非必須實現的教條。

它們超越代際盲點,為後代保留資源和選擇空間。

它們保持適應彈性,在環境改變時能夠調整。

它們支付維護的成本,持續地、審慎地、一代接一代地。

這是一條狹窄的路,兩邊都是深淵——一邊是僵化崩潰的超資源汲取,另一邊是激進移植的混亂災難。走這條路需要智慧、需要耐心、需要運氣。

但這是唯一的路。

在這個科技劇變、地緣動盪、生態承壓的時代,走好這條路比以往任何時候都更緊迫。

這是我們這一代人的責任,也是我們能夠留給後代最重要的遺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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