除了聖靈給人智慧,誰能解明上帝?人在世界上都得服從世界上君王(法律)的統治,何況上帝更有權力來掌管人。人不知未來的事,上帝以祂的權力會知道。誰知道事物的解釋呢?人的權力不足以認識神。人類的知識,往往是建立在權力之上,如歷史的知識(台灣地位解釋)或科學知識(如進化論或宇宙爆炸論),這可由掌握權力的人解釋,不論他在政治界或教育界。但神的知識,即神學,就絕對不是人的權力可決定的。人類的權力不及於神的知識,因此靠權力(政權或教權)是不能認識神的。另外,只有神掌管生命,人沒辦法掌管。或生或死,都在乎神。「我們生活、動作、存留,都在乎祂。」(使徒十七章28節)既然知道人的渺小,我們就要謙卑的來認識順服神。
其次,是人的公義有限。在傳道書3章16至18節說到:「我又見日光之下,在審判之處有奸惡,在公義之處也有奸惡。我心裡說,神必審判義人和惡人;因為在那裡,各樣事務,一切工作,都有定時。我心裡說,這乃為世人的緣故,是神要試驗他們,使他們覺得自己不過像獸一樣。」傳道書7章15至18節:「有義人行義,反致滅亡;有惡人行惡,倒享長壽。這都是我在虛度之日中所見過的。不要行義過分,也不要過於自逞智慧,何必自取敗亡呢?不要行惡過分,也不要為人愚昧,何必不到期而死呢?你持守這個為美,那個也不要鬆手;因為敬畏神的人,必從這兩樣出來。」另外,傳道書8節10至14節說:「我見惡人埋葬,歸入墳墓;又見行正直事的離開聖地,在城中被人忘記。這也是虛空。因為斷定罪名不立刻施刑,所以世人滿心作惡。罪人雖然作惡百次,倒享長久的年日;然而我準知道,敬畏神的,就是在他面前敬畏的人,終久必得福樂。惡人卻不得福樂,也不得長久的年日;這年日好像影兒,因他不敬畏神。世上有一件虛空的事,就是義人所遭遇的,反照惡人所行的;又有惡人所遭遇的,反照義人所行的。我說,這也是虛空。」
以上這幾處聖經,表面上會讓我們無法判斷神的公義。因為公義的人和邪惡的人在世界上的結果都是一樣面臨死亡、面臨審判。甚至和野獸動物也相同。更慘的是,義人在世受苦,惡人在世享福;在應有公義的地方如法院卻充滿邪惡,神的公義無法伸張〔參考史蒂夫.卡瓦納 (Steve Cavanagh)所著【艾迪.弗林系列】小說〕。在這些現象下,傳道書作者似乎是妥協了:不要行義過分,也不要作惡過分,不論做好事或壞事,其中都是有敬畏相信神的人,而到底是好事或壞事都隨人解釋,是相對的。其實,在經文中提到了自以為義的概念,就是說:世界的倫理道德判斷出的公義是想對的,即人認為壞的相反就是好,就是義。但什麼是壞?若殺人是壞,許多人就問神為什麼在舊約歷史中大肆屠殺?這裡說到的公義、邪惡,是出於人的標準,而不是神的標準。既然是人的公義邪惡標準,也就不那麼準了!因此,在神面前要存敬畏的心,不要過分去做自以為是好的事,也不要糊塗的盡做壞事(我們常會作壞事)。在知道人的公義認知有限後,就要在神面前認真實在生活,由神帶領,由神教導來認識經歷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