找律師一次搞懂。民事官司常被問「要花多少錢?」其實最核心是「裁判費(俗稱起訴費)」+可能的鑑定/證人等支出+律師費。本文用司法院最新裁判費對照表,直接算給你看:求償 50 萬、100 萬、300 萬各要繳多少,並整理撤回/和解能不能退費、沒錢能否申請訴訟救助、什麼情況建議找律師一次搞懂。

民事律師解析:大家說的「起訴費」通常就是「裁判費」
民間常說「起訴費」,在多數民事案件裡,指的就是你起訴(或上訴)時要先繳的「裁判費」;金額會依「訴訟標的金額(你主張的金額/價額)」與「審級(第一審或上訴)」而不同。裁判費的級距與算法,司法院有整理成對照表(且已反映 114/01/01 起提高徵收額數)。

民事訴訟費用有哪些?一張表先看懂
費用項目你通常什麼時候會遇到特色與提醒裁判費(俗稱起訴費)起訴/上訴時一定要先繳(或申請訴訟救助暫緩),金額可用司法院對照錶快速算 司法署送達/郵資、影印、調卷等雜支訴訟進行中金額通常不大,但會累積證人日費旅費、鑑定費、翻譯費等需要調查證據時法院可能會要求先「預納」;案件越複雜越常見律師費你委任律師時多數是「委任契約怎麼約就怎麼算」;若上訴到第三審,原則上要委任律師 legal.judicial.gov.tw+1後續強制執行費用勝訴後對方不付錢打贏不代表立刻拿到錢,必要時還要走執行程序(會有額外費用)
裁判費怎麼算?用「常見求償金額」直接算給你看
以下依司法院「民事訴訟事件裁判費徵收覈算對照表」計算(第一審 vs 第二、三審)。
小提醒:上訴費用本來就比第一審高;另外各級法院也可能依規定有「提高徵收額數」等情形,實際仍以法院覈算/最新公告為準。 司法署
1)財產權案件(例如:求償金錢)
你求償的金額第一審裁判費第二、三審裁判費(上訴用)怎麼算(重點級距)10 萬1,5002,25010 萬以下固定 司法署50 萬6,70010,05010 萬以下固定 + 逾 10~100 萬按「每 1 萬」加收 司法署100 萬13,20019,800表上直接給定額 司法署300 萬36,60054,900先到 100 萬定額,再加收「逾 100~1000 萬」級距 司法署1,000 萬118,500177,750表上直接給定額 司法署1 億910,5001,365,750表上直接給定額 司法署
2)非財產權案件(例如:部分人格權、身分關係等)
非財產權起訴/上訴,裁判費是固定額:第一審 4,500 元、第二三審 6,750 元。
訴訟費用最後誰負擔?「先繳」不等於「最後自己吞」
很多人誤會:我先繳裁判費=我就一定要自己負擔。其實不一定。
- 原則:訴訟費用由敗訴方負擔。 全國法規資料庫
- 若雙方「一部勝訴、一部敗訴」:法院會視情況命兩造按比例分擔、或命一方負擔、或各自負擔。 全國法規資料庫
實務上常見的狀況是:原告先繳裁判費把案子推進去,最後判決再決定由哪一方負擔、怎麼分。
撤回起訴、撤回上訴、和解:裁判費可以退嗎?
可以,但要看「時間點」與「你做的是撤回還是和解」。
撤回起訴/撤回上訴:有機會退還裁判費 2/3
- 在一定程序前撤回,通常可在撤回後 3 個月內聲請退還該審級裁判費 三分之二。
和解成立:也有機會退還裁判費 2/3
- 和解成立後,通常可在成立日起 3 個月內聲請退還該審級裁判費 三分之二。
沒錢打民事官司怎麼辦?可以申請「訴訟救助」
司法院說明:訴訟費用原則要先預繳,但若當事人無資力支出訴訟費用、且非顯無勝訴之望,法院可準予在法定範圍內暫緩繳納訴訟費用(也就是「訴訟救助」)。
另外,即使準予救助,案件終結後仍可能由法院確定訴訟費用額並向應負擔者徵收。
什麼情況建議找律師?(務實版)
如果你符合下面任一種情況,找律師通常比較劃算(因為你要買的其實是「策略、程序控管、證據整理、風險控管」):
- 金額高、對你影響大:例如求償/爭議金額高、涉及房產、股權、工程款等。
- 證據不完整、需要設計取證/保全:例如需要證據保全、假扣押/假處分等(流程與時機很關鍵)。
- 對方已委任律師或你收到律師函/法院文書:越晚處理越容易被動。
- 你準備上訴第三審:第三審程序有「原則上應委任律師」的要求,務必提早規劃。 legal.judicial.gov.tw
- 你在意能不能把費用要回來:第三審律師酬金在法律上有「列為訴訟費用之一部」並應限定最高額的規定(但怎麼主張、怎麼算仍需專業處理)。 全國法規資料庫
民事訴訟:常見問題 FAQ
Q1:民事「起訴費」跟「裁判費」一樣嗎?
多數人講的「起訴費」就是指起訴時要先繳的裁判費;金額依求償金額/審級計算。
Q2:求償 50 萬,起訴要先繳多少?
依司法院對照表,第一審約 6,700 元;若上訴到第二、三審,裁判費會更高。
Q3:民事官司輸了要負擔對方費用嗎?
原則上訴訟費用由敗訴方負擔;若部分勝訴/敗訴,法院會酌量分擔方式。
Q4:撤回起訴可以退裁判費嗎?
在規定程序前撤回,有機會在撤回後 3 個月內聲請退還該審級裁判費 2/3。
Q5:和解可以退裁判費嗎?
和解成立後,通常可在成立日起 3 個月內聲請退還該審級裁判費 2/3。
Q6:沒錢打官司怎麼辦?
可評估向法院聲請訴訟救助:無資力且非顯無勝訴之望者,得暫緩繳納訴訟費用。
Q7:上訴第三審一定要請律師嗎?
民事上訴第三審,法律有「原則上應委任律師」的要求;若要走到第三審,建議提早找律師評估策略與上訴理由。
結論:先算得出「裁判費」,再決定要不要打、怎麼打
民事訴訟的錢,通常分三塊:裁判費(可精算)+訴訟中必要支出(視案件)+律師費(看你怎麼委任)。你可以先用本文的級距把裁判費算出來,心裡有底,再決定要走談判、調解、還是直接提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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