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業務的口頭承諾沒寫進去,常常都只是空氣
📌 30 秒青年自保摘要
為什麼這是出社會必修課? 很多年輕人被業務說得心動就簽約,事後發現口頭承諾完全不算數。在法院上,法官看的不是你跟業務聊得多開心,而是白紙黑字的合約。健身房會員自動續約扣款、退費困難、霸王免責條款,都是簽約時沒看清楚的後果。這篇文章給你簽約前必問的五個問題,以及為什麼「完整合意條款」會讓口頭承諾全部失效。
✅ 核心要點:法官看的是白紙黑字,業務口頭承諾沒寫進去不算數
✅ 常見陷阱:自動續約條款藏在角落,過期沒通知就視為同意續約
✅ 自保動作:任何口頭承諾都要堅持寫進合約或附件
✅ 法律錯誤:以為「完整合意條款」只是形式,但它會讓之前的承諾全部失效
✅ 免責條款:「概不負責」不代表對方真能免責,顯失公平可能無效
✅ 簽約五問:主角、標的、錢、結束、口頭承諾是否都寫了
📖 本文內容
▍業務答應的都不算?合約寫的才算數!
🤔 我見過太多當事人,氣沖沖地跑來事務所,劈頭就罵:「律師,我被騙了!當初那個業務明明答應我……結果現在完全不一樣!」
但當我請他把合約拿出來,指著其中一行字給他看時,他的氣勢往往就洩了一半。
這就是簽約最殘酷的現實:在法院上,法官看的不是你跟業務當初聊得多開心、他答應得多豪爽,而是這份白紙黑字的文件。業務的口頭承諾,如果沒寫進去,常常都只是空氣。
所以,簽名前花十分鐘看懂合約,遠比事後花十萬塊請律師來得划算太多了。
▍法律怎麼說
上次我們談了定金跟違約金這種跟錢最直接相關的地雷,但一份合約的坑,可遠不止這些。今天我們來拆解幾個在錢以外,同樣會讓你「捶心肝」的常見爭議。
▍地雷一:魔鬼藏在細節裡—為什麼我的訂閱服務停不掉?
你是不是也碰過這種狀況?想說健身房會員先辦一年,試試看就好;影音串流平台或軟體訂閱,反正第一個月免費,先用再說。
結果一年過去,你根本沒再去幾次健身房,想說時間到了就自動停止,沒想到下個月信用卡帳單一來,新一年的年費又被扣掉了!
🔄 自動續約條款的威力
這就是「自動續約條款」的威力。
很多定型化契約(就是那種由店家預先印好,你只能選簽或不簽的合約)的角落裡,都會藏著這麼一段話,大意是:
「本合約期滿前○○日內,若甲方(就是你)未以書面通知乙方(就是店家)表示不續約,則視為同意依原條件自動續約一年。」
⚠️ 風險在哪?
店家算準了你不會記得,或懶得用他指定的「書面方式」去通知。只要期限一過,法律上就當作你同意了,錢照扣,你還不能吭聲。
📱 自保方法
所以,簽下任何有期限的服務合約時,第一件事就是找出「終止」與「續約」的相關條文。
- 用手機拍下來
- 在行事曆上設定一個提前一個月的提醒
不要相信自己的記性,要相信科技啊!
▍地雷二:業務的承諾,只是「參考用」?
「沒問題啦,我們是彈性計價,之後如果你用不完,隨時可以按比例退費!」
「你放心,這個課程絕對保證就業,我們有跟上百家企業合作!」
這些話術是不是聽起來很誘人?很多業務人員為了業績,都會給出各種口頭承諾。
但當你滿心歡喜地簽下合約,事後發現要退費困難重重、保證的也沒兌現時,對方只要把合約攤開,指著一條「完整合意條款」,你就啞口無言了。
📜 完整合意條款的殺傷力
這個條款通常會寫:
「本合約構成雙方就本案之完整合意,任何於本合約簽訂前,經雙方口頭或書面之溝通、承諾,若與本合約相牴觸者,均以本合約為準。」
這段繞口的法律術語,翻譯成白話就是:「我們之前講的通通不算數,這張紙上寫的才算!」
💪 你的自保武器
這真的很傷感情,但也給了我們最重要的教訓:
任何對你有利、影響你簽約意願的「口頭承諾」,都一定要堅持、拜託、甚至耍賴,請對方「白紙黑字」加到合約的附件或備註欄裡。
如果對方不願意,那你就要高度懷疑,這承諾是不是一開始就是個空包彈。
▍地雷三:「本公司概不負責」?看到這句先打個問號
還有一種條款,最容易出現在契約裡,那就是「免責條款」。
📦 常見的免責條款範例
例如你去租一個迷你倉庫,合約裡寫著:
「本公司僅提供場地租賃,對存放物品之毀損、遺失,概不負保管及賠償責任。」
你看了好像也有點道理,就簽了。結果倉庫因為管理不當而淹水,你的收藏品全泡湯了,這時候對方真的能完全免責嗎?
不一定!
⚖️ 法律的誠信原則
法律確實允許雙方約定責任的限制,但在《民法》及《消費者保護法》中,都有一個很重要的「誠信原則」跟「顯失公平」的判斷標準。
如果店家的免責條款,免除了他身為經營者最核心的義務(例如提供一個至少不會淹水的倉庫),或是免除了他因為「故意」或「重大過失」造成的損害,那這種條款,在法院上是很有可能被認定為「無效」的。
所以,看到「概不負責」這類的霸王條款,不要先嚇到,心裡要有個底:這不代表對方真的可以無法無天。
💡 林律師的提醒
我知道,要把一份密密麻麻的合約看完,真的很消耗腦力。但與其事後花心力跟金錢去打官司,不如在簽名前,花個十分鐘,學會當自己的第一個把關者。
林律師的簽約前五問清單
這裡提供一份「林律師的簽約前五問清單」,把它記在心裡,未來簽任何約都能用上:
第一問:主角是誰?
跟你簽約的「對方」是誰?是公司還是個人?全名是什麼?確定一下,免得日後要告人還告錯對象。
第二問:標的是什麼?
你買的到底是什麼?服務或商品的內容、規格、數量,都寫清楚了嗎?不能模糊。
第三問:錢怎麼付?
總金額多少?是分期還是全款?付款的時間點和方式是什麼?(上次談的定金、違約金也在這個範圍喔!)
第四問:怎麼結束?
這份合約有期限嗎?到期了會自動續約嗎?如果想提前走人,要符合什麼條件、付出什麼代價?
第五問:說好的,都寫了嗎?
業務口頭答應你的所有好事,合約裡有對應的文字嗎?沒有的話,就要請他加上去。
✓ 給青年朋友的簽約自保守則:
- 口頭承諾沒寫進合約就是空氣
- 找出自動續約條款,設定行事曆提醒
- 看到「完整合意條款」要更警覺
- 堅持把口頭承諾寫進合約或附件
- 「概不負責」不代表真能免責
- 看不懂就問到懂,不要怕麻煩
- 簽約前花十分鐘比事後花十萬划算
簽約,是法律賦予你的權利,不是讓你承擔風險的儀式。看不懂、有疑問,就勇敢地問,問到自己完全搞懂為止。那個當下「有點龜毛」的你,絕對是未來最感謝的對象啊。
📜 專業聲明
本文核心源自林博士親歷卷宗與實務觀察,並運用 AI 技術進行結構化整理,具體個案仍需尋求林博士專業協助,以保障自身權益。
📚 參考資料區
• 《民法》第二百四十七條之一:關於定型化契約條款,若違反誠信原則,對消費者顯失公平者,無效之規定。
• 《消費者保護法》第十二條:定型化契約中之條款違反誠信原則,對消費者顯失公平者,無效。
• 以上法條可參考 全國法規資料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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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上資訊僅供參考,個案狀況仍有不同,建議尋求專業律師協助進行個案評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