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對方違約固然可惡,但你的求償主張能不能站得住腳要看證據
📌 30 秒青年自保摘要
為什麼這是出社會必修課? 很多人以為對方違約自己就能獅子大開口把所有損失都討回來,但在法院這往往是第一個被打槍的想法。求償主張能不能站得住腳不是「我覺得我損失這麼多」就能搞定,而是看你手上有多少證據以及懂不懂法律認定的遊戲規則。損害賠償分所受損害(實際花出去的錢)和所失利益(本來可賺的錢認定很嚴格),違約金過高法官有酌減權,提告是最後手段不是唯一選擇。
✅ 核心要點:損害賠償分所受損害和所失利益,認定標準很龜毛
✅ 常見陷阱:以為腦中盤算的所有損失都能百分百討回來
✅ 自保動作:把重點放在有憑有據的實際損害才是求償第一步
✅ 法律錯誤:以為違約金寫越高越好,但法官有酌減權可能打折
📖 本文內容
▍對方違約不代表你能獅子大開口
🤔 很多人以為對方違約,自己就能拿著合約獅子大開口,把所有損失都討回來。
但在法院,這往往是第一個被打槍的想法。
對方違約固然可惡,但你的求償主張能不能站得住腳,可不是「我覺得我損失這麼多」就能搞定的,而是看:
- 你手上有多少證據
- 以及懂不懂法律上認定的「遊戲規則」
▍法律怎麼說
遇到合作對象、廠商、甚至房東出包違約,氣憤難免,但真正重要的是接下來怎麼辦。
一哭二鬧三上吊沒用,直接衝去跟對方吵架,除了讓場面難看,通常也喬不出什麼好結果。
想把你的損失拿回來,你得先搞懂三件事:
- 我要跟對方要什麼?
- 可以要多少?
- 以及,用什麼方法要?
▍關鍵一:不是所有「損失」,都能叫「損害賠償」
實務上,最常吵起來的狀況就是,當事人氣沖沖地跑來,列了一大張損失清單,覺得對方應該全部買單。
💬 常見的主張
「林律師,你看,為了他這個案子,我推掉了另一個能賺二十萬的機會,這筆錢他要賠我!」
「他貨沒送到,害我被我的下游客戶罵,我的商譽損失,這怎麼算?」
先冷靜一下喔。
📋 損害賠償的兩大類型
在法律上,我們談的「損害賠償」,主要分成兩種,而且認定的標準,比你想的還要龜毛。
第一種:「所受損害」
也就是你實際付出去、或資產直接減少的損失。
這相對單純,例如:
- 你為了這個合作案,已經先墊付了三萬塊的材料費
- 對方違約,這三萬塊就是你實實在在的損失
- 有單據、有匯款紀錄
原則上較容易被認定,但仍須符合因果關係與必要性。
第二種:「所失利益」
也就是俗稱的**「如果合約順利履行,我本來可以賺到的錢」**。
剛剛提到的「推掉另一個案子損失的二十萬」就屬於這一類。
但這也是最難證明的,吼,法院對這個的認定標準真的很高!
⚠️ 風險預告
你必須要能提出非常有力的證據,去證明這個「如果」有極高的可能性會發生。
只憑你單方面的說法,說有個賺大錢的機會被犧牲了,法官很難採信啦。
所以,風險預告來了:千萬別以為你腦中盤算的所有損失,都能百分之百討回來。把重點放在「有憑有據的實際損害」,才是求償的第一步。
▍關鍵二:違約金不是寫越高越好,法官有把「裁量尺」
「合約上白紙黑字寫了,遲到一天罰一萬,他現在遲了三十天,就該賠三十萬!」
很多年輕朋友或創業新手,簽約時會覺得違約金寫得像天一樣高,就是給自己上了個保險。
錯了!這可能是你未來討錢時,第一個要面對的麻煩。
⚖️ 法官的酌減權
台灣《民法》給了法官一個很大的權力,叫做**「酌減權」**。
意思是,就算你們合約上寫了三十萬,如果對方能證明這個金額跟實際損害比起來「顯然過高」,他可以請求法官把金額砍下來。
法官會綜合評估:
- 合約的總金額
- 違約造成的實際影響
- 雙方的經濟狀況等因素
去判斷一個「公道價」。
💬 真實案例:天價違約金被酌減
實務上,最常見的狀況就是:
- 簽約時寫了個懲罰性的天價違約金
- 以為能嚇唬對方
- 結果鬧上法院
- 法官一句「酌減」,就把你的如意算盤給打亂了
✅ 合理的違約金更有用
所以,簽約時訂定一個**「合理的」違約金**,反而比一個誇張的數字更有用。
例如,你可以約定:
- 「按合約總價的百分之多少計算」
- 或是一個雙方都認為足以彌補基本損失的數字
這樣未來在談判或訴訟上,你的主張會更有力。
▍關鍵三:上法院是終極武器,不是唯一選擇
蒐集好證據、算好你覺得合理的賠償金額後,下一步就是行動了。
但行動不等於直接提告喔。
訴訟,曠日廢時又傷神,有時候拿到的賠償,可能還不夠付律師費跟訴訟成本。
在按下核彈(提告)按鈕前,你還有幾種武器可以先用:
武器一:正式的書面通知 📧
先用Email、官方LINE或甚至雙掛號信,清楚載明:
- 對方哪裡違約
- 你的訴求是什麼
- 要求他在什麼期限內回應
這不只是給對方壓力,更是為你未來可能的訴訟**「固定證據」**。
武器二:發存證信函或律師函 📨
這兩者的威力又比上面的書面通知更強。
存證信函:
- 透過郵局證明你「何時發了什麼內容給誰」
- 是很正式的證據
律師函:
- 法律效力上雖然跟存證信函一樣
- 但給對方的心理壓力完全不同
- 很多人看到律師函,就知道你是來真的
- 願意坐下來「喬事情」的機率會高很多
武器三:申請調解 🤝
到鄉鎮市區公所的調解委員會或法院的調解庭申請調解。
調解的好處:
- 程序免費或費用極低
- 調解成立的筆錄,跟法院判決有幾乎一樣的效力
⚖️ 提告是最後手段
上法院,是以上方法都試過,對方依然擺爛不理,你才需要啟動的最後手段。
記住,你的目標是「把損失拿回來」,而不是「爭一口氣」。選擇對你來說最有效率、成本最低的方式,才是聰明的生存術。
💡 林律師的提醒
遇到違約,我知道那種被背叛的感覺很差,情緒上來在所難免。但請記得,法律是保護懂它的人,更是保護冷靜的人。
✓ 給青年朋友的違約求償自保守則:
損害賠償認定:
- 分所受損害(實際付出去的錢)和所失利益(本來可賺的錢)
- 所受損害有單據匯款紀錄通常跑不掉
- 所失利益認定標準很高要非常有力證據
- 不要以為腦中盤算的所有損失都能百分百討回來
- 把重點放在有憑有據的實際損害
違約金設定:
- 不是寫越高越好法官有酌減權
- 顯然過高可能被砍到公道價
- 訂定合理違約金更有用
- 按合約總價百分比或足以彌補基本損失的數字
- 合理的違約金在談判訴訟上主張更有力
求償步驟層層加壓:
- 第一步:Email或雙掛號信正式書面通知
- 第二步:發存證信函固定證據或律師函施壓
- 第三步:申請調解程序免費效力同判決
- 最後手段:提告(以上方法都試過對方還擺爛)
- 目標是把損失拿回來不是爭一口氣
證據整理最重要:
- 先別急著電話大吼或社群媒體公審
- 整理所有對話紀錄匯款單據合約收據
- 這些安靜的紙張比激動言語更有力量
- 穩住陣腳一步一步來
先別急著在電話裡跟對方大吼大叫,也別衝動地在社群媒體上公審對方。深呼吸,把你手邊所有的對話紀錄、匯款單據、合約、收據……全部整理好。這些安靜的紙張,遠比你激動的言語更有力量。
爭取權益是理直氣壯的,但方法要用對。穩住陣腳,一步一步來,才能確保你在這場不愉快的交易中,把傷害降到最低,並把屬於你的權利,好好地討回來。
📜 專業聲明
本文核心源自林博士親歷卷宗與實務觀察,並運用 AI 技術進行結構化整理,具體個案仍需尋求林博士專業協助,以保障自身權益。
📚 參考資料區
• 《民法》第二百一十六條:關於損害賠償的範圍,包含所受損害及所失利益。
• 《民法》第二百五十條:關於違約金的約定與效力。
• 《民法》第二百五十二條:關於違約金過高時,法院得酌減至相當數額。
• 以上法條可參考 全國法規資料庫
🏷️ 標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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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上資訊僅供參考,個案狀況仍有不同,建議尋求專業律師協助進行個案評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