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問題都出在「這不用寫吧,大家都知道」的地方
📌 30 秒青年自保摘要
為什麼這是出社會必修課? 大部分人以為買賣合約就是「一手交錢一手交貨」這麼簡單,但問題都出在最開始大家覺得「這不用寫吧大家都知道」的地方。買來的A貨變成B貨,說好的一口價莫名多出好幾筆費用,東西拿到手才發現瑕疵一大堆對方卻說貨已售出概不負責。這篇文章教你合約三大支柱:標的要寫清規格型號年份,價金要明確包含範圍和付款方式,交付要約定驗收期和瑕疵處理。
✅ 核心要點:標的價金達成共識契約就成立,但魔鬼藏在細節裡
✅ 常見陷阱:只寫「最新款電腦」賣家可能拿去年庫存品交貨
✅ 自保動作:規格寫越細保障越足,能寫多細就寫多細
✅ 法律錯誤:以為總價就是全部,但運費稅金安裝費可能另計
✅ 價金約定:明確寫出是否包含所有費用和付款方式時程
✅ 交付驗收:約定驗收期貨到後三日,不要輕易簽收單據
📖 本文內容
▍「這不用寫吧,大家都知道」—— 問題都出在這裡
🤔 大部分的人都以為,買賣合約不就是「一手交錢,一手交貨」這麼簡單嗎?
錯了!
我處理過太多案子,問題都出在最開始大家覺得「這不用寫吧,大家都知道」的地方。
結果:
- 買來的A貨變成B貨
- 說好的一口價莫名多出好幾筆費用
- 東西拿到手才發現瑕疵一大堆,對方卻兩手一攤說「貨已售出,概不負責」
這些鳥事,其實只要一開始搞懂契約的「三大支柱」,很多都能避免。
▍法律怎麼說
買賣契約是所有商業行為的基礎,不管你是:
- 網購買個東西
- 跟朋友買二手車
- 初次創業跟廠商叫貨
都離不開它。
法律上,只要雙方對「標的物」和「價金」達成共識,契約就成立了。
聽起來很簡單,但魔鬼真的就藏在這兩個地方,還有隨之而來的「交付」責任裡。
▍魔鬼細節一:標的物——你買的,真的是你想要的嗎?
「標的」,白話講就是**「買賣的東西是什麼」**。
這聽起來像廢話,但實務上最常出包的就是這裡。
💬 真實案例:最新款Pro變成去年庫存品
我碰過一個年輕設計師,想買一台高階繪圖用的電腦,跟賣家談好是「最新款的Pro型號」。
結果貨送到,開機一看才發現是去年的庫存品,雖然也掛著Pro的名字,但效能天差地遠。
他跑來找我,很懊悔地說:「我想說都是Pro,就沒在合約上寫清楚詳細的型號跟出廠年份…」
這就是典型的地雷啦!
⚠️ 風險預告
對法律來說,你合約上寫什麼,就是什麼。如果寫得模糊,就給了對方解釋空間。
到時候吵起來,你要證明對方「應該知道」你要的是最新款,光是舉證就能讓你一個頭兩個大。
✅ 標的約定的正確方式
所以,在約定「標的」時,千萬不能懶。
如果是具體的物品:
- 型號
- 規格
- 顏色
- 製造年份
- 產品序號
- 甚至是新舊狀況(全新、九成新、有使用痕跡等)
能寫多細就寫多細。
如果是服務或客製化產品:
那更要說清楚「規格要求」跟「預期成果」。
例如,你請人設計Logo,不能只寫「設計一個Logo」,而是要載明:
- 「包含三個修改版本」
- 「提供AI原始檔」
- 「設計風格需為簡約北歐風」等具體內容
記住,清楚的規格描述,就是你保護自己的第一道防火牆。不然,到時候對方拿一個看起來「差不多」但實際上差很多的東西給你,你連理論的基礎都很薄弱。
▍魔鬼細節二:價金——說好的一口價,怎麼又冒出別的錢?
價金,就是錢。這部分大家通常會記得寫,但常常只寫了一個總數,然後就出事了。
💬 真實案例:總價之外的額外費用
最常見的狀況就是「額外費用」。
很多年輕創業者第一次跟工廠下單,合約上寫了產品單價跟總價,覺得很清楚了。
結果呢?對方交貨後,帳單上多了:
- 一筆「運費」
- 一筆「包裝費」
- 有時候甚至還有「倉儲費」
這些錢雖然不多,但加起來也很傷腦筋。你要是不付,對方就說合約沒寫他們要吸收啊!
⚠️ 風險預告
這就是風險所在。在約定價金時,你必須像個有點龜毛的會計,把所有可能發生的費用都「喬」清楚。
✅ 價金約定的正確方式
重點一:價金包含範圍
要明確寫出總價是否包含:
- 稅金(營業稅)
- 運費
- 保險費
- 安裝費等
建議直接寫一句:
「本報價已包含一切相關費用,除本合約另有約定外,甲方(買方)無須支付任何額外費用。」
重點二:付款方式與時間
是分期還是全額付清?
- 訂金付多少?
- 什麼時候付尾款?
- 是匯款還是開票?
這些都要寫清楚。
例如:「簽約後三日內支付總價百分之三十作為訂金,貨物驗收合格後七日內付清尾款百分之七十」。
把錢的事情在紙上談清楚,遠比事後為了幾千塊錢鬧得不愉快,甚至要跑法院來得划算太多了。
▍魔鬼細節三:交付與驗收——東西到手,責任才剛開始!
「交付」不只是把東西送到你手上這麼簡單。它牽涉到一個很重要的法律概念:「危險負擔」的移轉。(實務上,個別契約或特別法有時會約定不同的風險移轉時點,或對運送人責任另有規定。)
📋 危險負擔的概念
簡單來說:
- 東西在賣家手上時,如果意外毀損(例如運送途中出車禍),責任是賣家要扛
- 但一旦「交付」給你之後,風險就轉到你身上了
- 如果東西在你收下後,因為你自己沒放好而摔壞,那就算你自己的
問題來了,什麼時候算「交付」完成?
💬 真實案例:貨物一放就跑的司機
實務上最常吵的就是,司機把貨物往你店門口一放就跑了,你根本來不及檢查。
結果一拆箱,發現東西在運送過程早就撞壞了。
這時候責任算誰的?
✅ 交付與驗收的正確約定
所以,合約裡一定要約定清楚「交付」的細節:
必約一:交付地點與時間
- 送到哪裡?
- 什麼時候送到?
必約二:驗收程序(超級重要!)
一定要約定你有「驗收期」,例如**「貨到後三日內為驗收期」**。
在這段時間內,你有權利仔細檢查東西有沒有問題。
必約三:瑕疵處理
如果在驗收期內發現瑕疵(東西有問題),該怎麼辦?
- 是退貨
- 換貨
- 還是減少價金
要先寫好遊戲規則。
例如:「驗收時如發現瑕疵,應立即拍照存證並通知乙方(賣方),乙方應於五日內派員處理或提出解決方案。」
🚨 千萬不要覺得當場點收很麻煩
很多時候,你簽了那個收貨單,就等於承認「東西沒問題」。後續要再爭取權利,就會變得很困難。
記得,完成這個驗收步驟,不然你前面做的努力都可能白做工。
💡 林律師的提醒
我知道,年輕人在談合作或買東西時,常常會不好意思把話說得太白、把條件訂得太細,覺得這樣好像不信任對方,很傷感情。但這真的是大錯特錯的想法啊!
法律的世界裡,「白紙黑字」從來就不是為了破壞信任,恰恰相反,它是為了保護雙方的信任。
✓ 給青年朋友的買賣契約自保守則:
標的物約定:
- 合約寫什麼就是什麼,寫得模糊給對方解釋空間
- 規格型號顏色年份序號新舊狀況能寫多細就寫多細
- 服務或客製化要載明規格要求預期成果修改次數
- 清楚的規格描述是保護自己的第一道防火牆
價金約定:
- 常常只寫總數就出事,要像龜毛會計喬清楚
- 明確寫出是否包含稅金運費保險費安裝費
- 建議加註「已包含一切費用無須支付額外費用」
- 載明付款方式時程訂金比例尾款條件
交付驗收:
- 交付後危險負擔轉移到買方,毀損算你自己的
- 約定驗收期貨到後三日內有權仔細檢查
- 載明瑕疵處理方式退貨換貨或減價
- 不要輕易簽收單據,簽了就等於承認沒問題
心態調整:
- 白紙黑字不是破壞信任而是保護雙方信任
- 清晰合約讓彼此有共同理解避免誤會爭執
- 這不是斤斤計較而是對交易的尊重與負責
一份清晰的合約,能讓彼此對於權利義務有共同的理解,避免因為誤會而產生爭執。這不是斤斤計較,而是對這筆交易的尊重與負責。
記住,最好的合約,是那種簽完後就可以鎖進抽屜,再也不需要拿出來看的合約。因為所有事情,都照著當初的約定順利走完了。這才是真正的圓滿,也是對自己最好的保護。
📜 專業聲明
本文核心源自林博士親歷卷宗與實務觀察,並運用 AI 技術進行結構化整理,具體個案仍需尋求林博士專業協助,以保障自身權益。
📚 參考資料區
• 《民法》第三百四十五條:關於買賣契約成立的要件(當事人就標的物及其價金互相同意)。
• 《民法》第三百五十四條:關於出賣人(賣方)的物之瑕疵擔保責任。
• 《民法》第三百七十三條:關於標的物利益及危險負擔的移轉時點(通常是交付時)。
• 以上法條可參考 全國法規資料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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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上資訊僅供參考,個案狀況仍有不同,建議尋求專業律師協助進行個案評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