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想要寫愛情故事的日子。在離開島嶼之前,我留了一個愛慕的人在心裡,我們曾經共度我覺得在書店裡最美好的一次晚餐時光,是再普通不過的一頓飯,用小小的電子鍋煮了白飯,用我僅有的乾貨金針煮了簡單的金針湯,炒了一盤青菜,但那天一大早我在菜市場看到雞腿時傳照片給他,問他要不要吃,晚上可以一起晚餐,他說好,於是我開心一整天,期待晚餐也一整天。
他下班得晚,但習慣在下班後才吃,總是八九點了,早就精疲力盡吧,那陣子我常等他下班後買東西到書店來吃,飯後我們放音樂,喝點茶,翻翻書,看看手機,比鄰而坐,隨性聊天,偶爾跟著所放的老歌音樂哼唱,所謂老歌,其實是我們同年代早期的那些歌曲,總能隨時被召喚出來,不用記憶就能唱出口。
我永遠記得他說過的一句話:還是兩個人吃飯比較好吃。
可惜只維持兩個禮拜吧,後來他很少再出現店裡,我保留了第一第二次他來晚餐後翻的那兩本書,當作保留了這段美好的回憶。
也保留那一天我為他做飯的心情,我們一起吃光光的表情,在崇高的書店理想背後,我想要的只是這麼生活的東西,很瑣碎的,很普通的東西,靜靜地相處。
記得他第一次發訊息給我說下班後要過來坐坐問我想吃什麼的時候,我說想喝熱湯,他說好,他去找。等待的時光我開心地跳舞了。那碗蛋花湯好大碗,我喝了一半,把蛋花吃掉,湯剩著,沒想到他把碗拿去,剩下的湯一飲而盡,那麼帥氣。
就在那一刻,我愛上這個豪飲清湯的男子。雖然他沒有喜歡我,仍是我在島上最美的回憶,滿足我嚮往的常日晚餐時光,在兩個人的小客廳。
抱歉,這是個跟一屋子書沒什麼關係的愛情故事。
雖然單戀,但他的名字和他的圖示成為我打開臉書時若有看到就會微笑的制約,只要看到他發布了笑容燦爛的照片,我也同感喜悅,知道他已經過得很好,不像那陣子常來找我時消沈,我便覺值得。沒有勇氣告白什麼的,也許是我太想守住他的笑容,不願帶給他煩惱。
因為在這之前他遭遇許多磨難,心裡也還有很多過不去的關卡,我希望能帶給他陪伴,若書店空間能帶給他放鬆和平靜,就算大功告成。後來他在臉書宣告告別過去,要好好開始追求自己的幸褔,我為他高興,想看著他亮麗重新出發。
如今,他出發得很好,經常有笑容,越來越帥。那些笑容跟我沒什麼關係,卻能帶給我力量,讓我也展開笑容。如果有機會,我想跟他說謝謝,是他讓我心裡有愛,傻傻地想要守護一個人這種老掉牙日劇劇情的事,跟傻傻地開書店這種天真浪漫的事,還真是不相上下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