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08-16|閱讀時間 ‧ 約 2 分鐘

第一天,2018.08...16?

「那時候我們分手了嗎?」看著社群網站上,那些照片,不會泛黃,只會讓自己的眼眶泛紅。照片時間是2015年10月10號,當時,我們已經夠幸福了嗎?
照片被設定為僅限標註的人才可觀看,在網路上,暴露著斑駁的秘密。我們曾經很相愛。愛的濃烈,每一張每一張照片都被好好記錄著,時間、地點、誰留言、誰又按了讚,最痛苦的是,照片上我們表情那麼幸福,被記錄得那麼清楚。


從2017年8月我獨自來到妳的城市,已經過了一年。社群網站上的對話停留在2017年的5月20號,向我傳了一個眨眼。再更上一次的對話是2016年初了。
好笑的是交往時期我總排斥陪妳回來桃園,卻在之後在桃園找到了工作,我討厭熱鬧,卻也畏懼寂寞,於是定居在夜市附近的小巷中。只須走幾步路就能到最繁華的一條街,惆悵頓時一掃而空。我曾寫信給妳,大概兩三次吧?上頭寫著我的住址,上班地點,我不知道妳收到沒有。總之,妳沒來找過我,後來從朋友口中得知妳有了新的交往對象,我寫下一封祝福寄出,那是我給妳的最後一封信。
妳後來回信的內容我忘了,我只記得當中提到下一封會是喜帖,請我務必要在這個地址住上個幾年。


後來工作不如意,短短不過也就一年的時間。與公司相處不來,迂腐的制度、糟糕的觀念以及人事上的打壓使我忍無可忍,在某次的會議結束後,正式向老闆提出辭呈,當時心中既難過,卻也解脫。
隔日早晨,收到公司通知曠職,甚至被警告以及滿滿的私人訊息灌爆,我已無心理會。看著窗外,心中想著房子的租約年底就到期了,
我的等待,也該到期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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