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為藝術作為一種社會雕塑,與布萊希特(Bertolt Brecht, 1898-1956)的史詩劇場有所關聯,但布萊希特的史詩劇場源於「表現主義」中的個體性,在形式上並不具宗教式的儀式。把行為藝術提昇到一種巫師與社會雕塑理念的創作者,可以德國藝術家波伊斯為代表。波伊斯與當時的前衛藝術團體「福魯克薩斯」呼應,從日常出發,其行為藝術在儀式性的莊嚴中亦具嘲諷性。1965年,他的《如何向一隻死免子解釋繪畫》,是在頭上淋上蜂蜜,並且貼上金片,一腳穿上毛毯,另一腳上了腳鐐,抱著已死的兔子在一家畫廊裡走上兩小時,對這隻兔子解說掛在牆上的圖。1974年的《我愛美國,美國愛我》(I Like America and America Likes Me )將自己以毛毯裹住,與野狼在一間屋裡共處五天。
藝術生產的材料背後,有藝術家的生命經驗。波伊斯選擇油脂、毛毯、血、蜂蜜、泥土、動物屍體等材質,與其生命事故有關。他1940年自願從軍,1945年曾被英軍逮捕並入獄數月後才回鄉。在戰爭時期,因墜機受傷,曾靠毛毯和在身上塗厚厚的一層脂肪油,才保住性命。因此,他對於材質的神祕性特別感興趣,認為它們具有巫醫般的生命療效。波伊斯戰後返鄉,從原來的醫學研究,轉進杜塞道夫藝術學院(Düsseldorf Academy of Art),專攻雕塑。他大量閱讀,涉入哲學、科學、文學、詩、宗教等領域,並於1959年受聘於杜塞道夫大學,進而把行為藝術和總體藝術作了連結,以「雕塑社會」為教學概念。波伊斯稱此概念為一種「行動」,認為可擴張藝術在社會中的扮演元素和角色。1972年,因與學校理念不合,他以辭職行動表示抗議,開始透過講學、表演與展覽,宣揚他的藝術觀念。1979年紐約古根漢美術館為他舉辦大型的回顧展,不僅奠定波伊斯的歷史地位,也順理成章地將有關藝術社會實踐的行動,引入具文化機制表徵的美術館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