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04-19|閱讀時間 ‧ 約 21 分鐘

網路寫作賺錢,及連載

  全世界--從大陸的起點文到西方某個自架網站寫小說的世界邊緣--只有一個「純粹」靠著網路小說賺錢,而且也只以此生活的人。他的名字是John C. McCrae,加拿大人,人們大多都叫他「野豬(Wildbow)」。我稱他為野豬桑。
  這麼說或許會讓人響反駁。因為,不是有唐家三少九把刀御我N.K.傑米辛這些人嗎?他們不是在網路上寫小說,就是在網路上為小說集資,作為小說家,也算是相當成功--靠小說吃飯完全不成問題的等級。然而,我依然不認為他們真的是「以網路小說家作為職業賺錢」。
  當然,如果要說我的論點有不公平之處,我也能理解。在Patreon這個集資平台--沒錯他們只是個轉帳工具--上面,你能找到三十多位試著為網路小說創作集資的帳號,而他們的連載時間,大多比不上野豬桑從一一年開始的《蠕蟲》。
  我對於「以網路小說家作為職業賺錢」的條件限制,有這幾項:
  1. 主要收入不是印刷本,但商品不僅限於網路小說。
  2. 尊崇網際網路的公開、分享、討論合作競爭,這三項已經有相當年代的開源文化。也就是說:主要商品內容的小說,必須能免費觀看。
  3. 集資金額(不考慮週邊商品)換成新台幣之後,能達到22K--台北市、沒有勞健保的生存最低標準。
  4. 成功穩定經營六個月以上。
  就我所知,這樣的人大概就只有野豬桑。或許中國大陸裡,也有靠打賞生活的創作者,可是中共政府本能性地厭惡群眾聚集,我難以想像這樣的政治背景下,集資、贊助、訂閱的經營模式能在中國健康發展。

外部因素
  我太不懂集資平台到底如何運作。在Patreon開始露出正義魔人真面目之前,他們只收五趴到八趴的轉帳手續費,我可能有記錯,但當時他們收錢真的少到嚇死人。集資平台市場上,沒有任何人比得上他們這樣的長久發展,這樣的低價競爭。
  Patreon和Paypal有合作關係,可能就是因為如此他們才能有這麼低廉的收費,但也因如此,當你成為Patreon上的創作者時,你考慮的不會只有Patreon的想法,必須同時考慮Paypal的立場。
  這時,正確的疑問應該是:「咦?Paypal和Patreon不都是轉帳平台嗎?創作者和贊助者應該是『客戶』吧?為什麼我們還要在意他們的意見?如果不爽他們的服務,不去用就好了啊?」
  不行,辦不到……我所說的「外部因素」,其實就是指政治因素。
  小說家大多沒時間搞政治,去參加集會遊行純粹是浪費讀書打字的時間。若是想參與政治,小說這種大量消耗個人時間的文體,絕對比不上企業、國家巨獸所能契及的效率。台灣文學史上很多這種政治小說家,他們有歷史價值,但文化上和娛樂、藝術價值方面,不盡然與其政治、歷史意義相同等級。
  要求任何形式的平台去除政治色彩,我認為,是百分之百強人所難。「言論自由」本身就是一種政治立場,是拒絕管理、放棄責任。將自己的權利進行「放棄」這的動作,也會屬於政治的定義--分配權力的權力--之下。
  Patreon、Paypal、萬事達卡的政治迫害醜聞要多少有多少。有人類參予、影響其中,自然就少不了這種鳥事。美國矽谷在西方文化內戰裡具有相當重要的地位,不過時至2019,在網路上混的人或多或少都知道這些爭鬧話題,而且,這種外部因素也可以被避免
  Patreon醜聞出來,牠們毫無悔意,且持續他們的正義魔人論述,讓Youtuber律師聯合網民一起發出正式控訴。美國法律剝奪政府對於言論的掌控,所以大家只能從反托拉斯以及聯合惡意攻擊同業這兩方面下手。有趣的是,Paypal幾乎像斷尾,提出月訂閱制金流方案。
  現在,西方文化內戰、充斥大學生及畢業生年齡層的玻璃心文化,讓西方的創作環境完全不比中國大陸好。如果你是「保守派」,經常發表「保守」或會冒犯人的言論,我不會建議你去矽谷或西方的發表評台。而如果你支持言論自由,你也不會想去Patreon集資。
  講這麼多,感覺這些事情距離在台灣的我們十分遙遠,也像在講賽博龐克故事的背景設定。這些衝突和爭執,作為故事相當有趣,然而當你的收入因為集資平台一轉念想搞個政治正確,向平台管理員求助,創作自由和自主性卻被金錢因素緊縮……這話題就變得,一點都不好玩了。
  你也可以吐槽說:「講這麼屁話,乾脆直接出書就好了啊?」
  沒錯,你可以直接找編輯,直接把作品寄給出版社……前提是人家願意收你的作品。大陸作法就是如此:某個網路小說創作者有了一定名聲,和平台簽約,然後更強的話你就可以印書賺更多……等等,簽約?
  簽約就表示,是在法律的束縛之下,而中共政府的法律……我只能聳肩回應。
  九把刀說,台灣寫小說卻沒能出書的人絕對能塞滿一條大街。每個人在網路上寫小說的原因各有不同,不管是不受出版社青睞、沒錢自己出版、寫的內容極端到沒辦法在普通書市上架,或單純因為紙本媒體不適合,最大、最主要的原因,我認為是:網路作為載體,超級廉價
  任何人都能公布作品,任何人都能看。
  我特別把西方文化內戰拿出來講,是因為有三種小說家在集資平台或任何發表平台可能遇上的情況:
  • 恰克.帕拉尼克不只一次因敏感字眼(死玻璃及其他)、敏感話題而被踢出寫作工房。其中還有幾個由他創建。創作應自由發揮,根本是騙小孩的幻想。
  • 即使你沒有寫敏感內容,為人對政治冷感,只要平台方向一變,你的薪水就會受波及。野豬桑在今年年初時,贊助者數量大幅下滑,與Patreon醜聞同時。
  • 你寫的小說完全和現實世界無關,但因為人們對左右派亂搞權力鬥爭的印象,而被汙衊為政治正確(或不正確)。如《吸血鬼:避世血族2》。
  相較之下,順著出版社編輯的意思修小說還比較合情理。如果你能拿文學獎,我會建議你多投稿;如果你已經出過書,我會建議你多和編輯喝咖啡交朋友。
  在網路上寫小說像西部拓荒,你能在荒漠之中建立起帝國,可是帝國必然腐敗。幸運的是,網路沒有疆界。當你架設起一個新網站,繼續在無人之處寫你的小說時,你會發現新的荒野。

言論自由,及法律這回事
  我想談的不是歐盟著作權法的Article 13。那東西太智障,就連非法律專業的人都能吐槽了,而且VPN會讓這整個修法變得毫無意義。
  我想說的是方格子的服務條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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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法律所說的「良善」是可以被清楚定義的。沒錯,小說寫這麼久,書看這麼多,唯有遇到法律和宗教時,我才知道原來善良可以真真實實地存在。在我開始談論起,那些完全不在台灣法律之內的事情以前,我想先說:我相信方格子法律團隊絕對比我專業,而且台灣人通常不會像美國人那樣,扯破臉皮,在法庭上廝殺。
  每個國家的人權定義都有些不同,像美國的,基本上是援引自基督宗教的思想--即使不信教,也沒辦法否定歷史淵源。台灣的則是流血革命以及公投民主。這樣聽起來似乎不是很妥當……重點是!每個國家的法理都有所不同,言論自由無法一概而論,必須將自己的知識背景講清楚才行。
  我認為,這世界上只有兩種東西「言論不自由」,以及「言論自由」,不存在「被法律約束的言論自由」--那種東西,就是不自由啊!
  • 如果一個人講出毀謗你的話,你可以告他毀謗,但你沒辦法禁止他不能再次說出毀謗你的話。這是言論自由。
  • 如果一個人講出毀謗你的話,你跟當局報告,然後他再也不被允許說出毀謗你的話了。這是言論不自由。
  來把假設情況弄得更複雜一點:某個諧星開玩笑時,用上了「黑鬼」一詞,或是在報導新聞時播出某人說出「黑鬼」一詞;前者是關乎作品的風格及戲劇性效果,後者是追求新聞真實,以及作為證明新聞真實性的工具;聽眾都得參考兩者的前後文。
  而如果我只把「黑鬼」一詞剪出來呢?是我毀謗?還是,那個諧星和新聞台觸犯仇恨言論?
  言論自由中不存在針對「仇恨言論」的限制。你可以告他說髒話,可是一旦禁止,你也會失去自由的價值。「不干涉他人權利」的另一面,就會有這樣的結論。
  當然,我們也能從大陸網路文化學習。中國人於言論審查之下成長,自然而然有許多規避AI和政府制度的點子。不斷換新的髒話化迷因,繁簡轉換,全形半形轉換,被動式侵略……要多少有多少。
  小說家--或任何形式的創作者--都是靠言論自由吃飯,但很少人真的會考量到言論自由這,基本上屬於政治的話題。當你走路沒踩到狗屎時,不會去注意路上有沒有新鮮黃金的吧?
  我相信,哪天我靈光一閃,想出一個以促進統戰成功作為背景的好故事,寫完貼了上來,方格子不會拿下來。因為言論自由是個非常政治性的話題。然而,如果我寫了篇人吃人的小說呢,比如《美國殺人魔》版本的《淡季》,參雜《老人恐怖分子》的第一人稱敘述風格呢?
  那樣,肯定會被下架吧,性器官、臟器血腥和毒品大甩賣,不砍我砍誰呢?就像恰克.帕拉尼克一直建立寫作工坊,也一直被寫作工坊踢出來一樣。我沒計畫在這裡貼我的小說,至少,要等到我試玩水溫才行。

  
  寫了三千多字,還沒開始講到任何與創作相關的事……
  上一個世紀有本書非常有名,叫《古拉格群島》,書中描述古拉格「水流」怎樣將所有人捲進去,以及蘇聯所有偉大、美好的成就是怎樣建立在,集中營佔據國家主要勞動力這個事實之上。台灣已經沒出版,圖書館也幾乎找不到,然而在左派猖獗的現在,我想,所有人都應該讀一下。
  沒有人喜歡看《古拉格群島》,就連我這看慣獵奇題材的人,心臟只能承受一天看一章的刺激。如果你認為電視劇或電影中的情節才能表現出人性之虛無,你也會很喜歡《古拉格群島》。自稱社會主義政權的蘇聯在紅色革命中,屠殺掉了一半左右的共產主義者……這樣你便能瞭解人們的道德底線能多低下了。
  不需要理由迫害,也能一時興起屠殺。人類社會經歷過幾十、幾百個極權政府,弄出了個民主,自以為不用注意《羅馬帝國衰亡史》對多元文化有什麼重要的意見,搞左派歡樂的平權和後現代思想,也不用在意有幾百萬民眾曾在類似的情景下,莫名其妙地被抓進古拉格,單純因為他們說出不該說的話,聽見其他人說出不該說的話,或剛好和說出那些話的人在站同條街上,或是朋友的朋友的親戚的朋友說出那些話。
  我很想相信民主自由社會的美好,但看過太多人因為思想和文化,或只是單純開開玩笑,而被西方主流媒體和左派搞到生活破碎……所以,還請諒解我一直、一直講述和創作毫無相關的政治話題。
  這世上並沒有正義,而如果你想自由地寫小說--永遠不要忘記備份檔案。
  還請支持Backblaze(笑)(沒贊助推薦)。

連載這回事,與服務作為商品
  你能在網路上找到幾乎和小說一樣多的文章,說寫作有多困難,或說自己為什麼一直沒辦法獲得讀者青睞。人們似乎被這種抱怨文中顯而意見的衝突所吸引,卻不願栽進幾百萬字、小說形式、精心設計、結構複雜的衝突。
  市場與競爭。這是運轉這個宇宙的真理之一。而這樣的結果告訴我們:大部分的讀者只會讀,他們不會留評論,不會點讚分享。看過一章之後,再看一章;翻完一頁,就再翻一頁。而你一旦選擇在網路上寫,就得和所有其他,掛在網際網路上的古老作品和新作品競爭,盡你所能地,將讀者的視線從其他網站抓過來,緊緊抓著。
  人們喜歡熟悉的東西。待在舒適的地方,舒舒服服地坐在沙發上,讀著不會傷腦、傷心的讀物,看著角色們舒舒服服地享受他們毫無波瀾起伏的日常……我不能說這樣的娛樂不正確,我只能說,連載很容易市場化,而現在這樣的作品,確實頗受市場歡迎。
  但假使沒有衝突,不需要衝突,我想,小說會失去意義。文學總是講述著人,人的事、人的物,還有人的心。提供毫無挑戰、冒險和衝突的日常文連載……那種東西確實能賣錢,但我不會想買。
  而說到連載……就得提到質量問題,以及碼字。
  網路小說連載必須注意的三個重點是「一致性」、「頻率」以及「品質」。
  每個人都有各自的創作方法,有些人在電腦上打開新的文件檔,花好幾天把幾萬字的故事全部一口氣寫出來;也有些人得寫一大堆設定集,為每個角色寫一、二萬字的背景故事,將小說從頭到尾的劇情全部寫出來,最後再打出所有東西、慢慢敲定細節;還有些人,故事寫了一遍之後,將它拆開來隨便組合、編輯,拼湊出最後版本。
  管理從統計開始,而假若你能管理,就能精進說故事這份技藝。一天都只有二十四小時,一小時只有六十分鐘,要花多久才能完成一個章節、一整本小說,只要計時就能明白。唯一須要拜的師,是前人的作品,而不是前人的做法。
  而即使你把所有生活和工作模式的細節都敲定了,穩定每周更新兩次你能寫出的最高質量作品,連載還是沒辦法成功經營,為什麼呢?
  有些人可能會說,反正寫的主題就是非主流,或者純文學的東西自然不會受到市場喜愛,但……這都不是重點吧?你能怎樣改變他人呢?我們只能盡自己所能,寫出好作品,然後持續寫下去。我們不該問世界怎樣遠離你,而是該怎樣建構出花園。
  當你的小說完全免費觀看時,「免費」這項影響因素會將你從交易市場強硬地拉出來。書市對你而言毫無影響……出版業蕭條、興盛,知識分子成為偶像或躲進像牙塔,對你來說都沒差。你面對的只有讀者,以及潛在讀者。
  你賣的不是被稱「讀物」的商品,而是「閱讀」這種體驗的服務。
  野豬桑的《蠕蟲》從二〇一一年連載至一三年結束,跑去寫了另外兩部長篇連載之後,一七年回到《蠕蟲》設定的超亞人類宇宙,開始連載《看護》。這些我貼上來的網址,幾乎全部都是粉絲製作、建立的周邊論壇。
  我沒打算反駁之前的「你沒辦法改變他人」前提。事實上,野豬桑有透露過他的工作模式大概是什麼樣子:他早上起床,第一件事是打開電子信箱,開始回信,接著處理社群管理工作,用瑣碎的時間做日常家務,真能開始寫小說是在下午或更晚時。
  金錢沒辦法解決所有問題,但它可以解決大部分人的大部分疑難雜症。而以野豬桑的情況而言,沒有N.K.傑米辛那種緊迫逼人的壓力,可是小說主業能賺錢生活,真的為她解決不少麻煩。
  就我所知,網路上所有形式的娛樂都一樣:只有人氣/觀看人數的百分之一人,願意花時間點讚、分享,或留言,有時會更少,一些冷門社群裡便會有人願意贊助;千分之一的人願意花錢購買周邊商品。在更新小說新章節人氣未達到一百,別期待有留言回應,因為世界上沒有「百分之一個」人這種單位量詞。
  大家總是會說:在網路上寫小說不要期待能夠賺錢。但我則是認為,要牛耕田卻不准牛吃草,實在沒道理可言。餓死、爆肝沒錢去醫院的小說家寫再多也比不上那些,到老都還在寫的作者。當然,賺不了錢的話,就去讀《藝術家的正職》吧。
  總算理解自己可以多久更新一次(個人認為,一周一更是最低標準,每日更新是強人所難)之後,該怎樣工作最有效率之後,自然得理解自己的客戶是誰,以及你能提供的最佳體驗是什麼。
  以野豬桑的情況而言,他成功的因素我認為有下列兩點:
  1. 野豬桑不因為瞭解讀者解讀有異,就大幅迎合讀者的想法,他反而寫出更多有趣,但總是會引起讀者爭議的角色。(衝突總是能吸引注意)
  2. 野豬桑主動維持讀者之間的交流,針對某些地方的寫法詢問讀者的意見,並且排除沒有討論價值的噴子,同時也賦予每個讀者抱持自己的看法的空間。
  出版社的廣告費動輒幾萬元上下,還有總是會跑到各大論壇貼作品、廣求意見的大陸積極青少年創作者。這樣的情況下,為自己的作品打廣告似乎是徒勞之舉,不過這只是我的看法,如果你有錢有閒,能做這種事,就放手去幹吧。但是有些時候口耳相傳的效果遠比安利文還要更有深遠影響。
  網路連載小說的基礎有兩個:第一,海量閱讀,小說和虛構文學以外,包括非虛構性作品,漫畫、動畫、電影、音樂、戲劇,各式各樣傳統、非傳統的藝術,加上派對上口耳相傳的瘋狂故事;第二,是碼字。
  談碼字之前,身為中文人的我必須先推薦大家去讀《古文觀止》。上冊下冊,全背下來一輩子中文就不用愁了。我總是跟外國朋友說,你們學現代漢語,誰管你們有沒有說正確?能聽懂就沒問題!白話文歷史才一百多年,中文文法多取自於古文,用典、文化內涵全都來自古代。如果說學中文有及格標準的話,我會說,《古文觀止》就是標準。
  書讀太多,就像待在一堆文謅謅的朋友之中,如果不鍛鍊寫作的實際技巧,磨練自己的故事和人物設計,你很快就會發現自己走上研究路--看別人的作品,而非自己創作。
  寫了六千多字,總算開始談創作了……ORZ……
  現在,就我這不專業的情況來舉作例子……
  這段文字寫於一九年四月十七日。我每天固定至少寫三千至四千字小說,目前是劇情籠統大綱。純粹因興趣而寫。
  如果我想增加這個數字,我得減少《蠕蟲》的翻譯時間,淺少讀書時間,增加運動量來補足體力消耗。而假若要把數字吹到大陸創作者那種萬出頭的等級,我就得犧牲作為中文人的自尊。
  大綱三、四版結束,我才會開始「碼字」。草稿永遠都是屎,只要有時間有網路就能工作,一天加起來七、八千字沒問題。如果處於正在連載的情況,每天兩千字大綱還是不能少。少了,就得面對存糧越發見底的驚恐危機。
  對我而言編輯階段最麻煩。日更的人,也許只能在大綱撰寫時編輯。我的大綱永遠只有參考用,試放(Pilot)的風格測試也只能參考,必須等全部寫完之後我才能理解這個故事到底是什麼東西。所以一校才是真正的作品雛形。
  如果你有校過稿,應該就知道,第一校是大開大合地切,大刀闊斧地刪,砍掉幾十頁內容之後你才有了更能被順利消化的故事。第二校之後,才是真正論文挑字的編輯過程。之前我有個四萬字中篇,我不小心太過偏執,弄了九校,每一校都是word->PDF->紙本,這樣瘋狂修改。當然,真正出版是不可能這樣亂玩瞎搞。
  假使是連載中,我會將一周的進度堆到周六編輯。所以去年有一段時間,周六完全沒有休息的感覺,過得相當悲慘……
  這樣看來,佔據一半以上的編輯過程,其實什麼都沒寫。你可能認為,連載時,周六一整天的時間進行編輯,這樣才比較合理……我認為,見仁見智。
  一周二更,累積十六至二十章的存糧的做法是野豬桑的風格。你也可以試試走傳統連載:完成一整部小說之後,再分批連載,根據讀者回應做小動作刪減。但野豬桑的做法,能賦予一個話題正反雙方擁有同等堅強的力道,能狠狠地讓兩者撞在一起,夾在中間的主角被迫做出選擇,但沒有一個選擇是百分之百Happy Ending。
  而當我說「服務作為商品」時,是指野豬桑除了產出小說產品本身,也包括創造出作品人物的話題性:每個人的解讀都稍有不同,拒絕瑪莉蘇和力量幻想式的套路,像《卡拉馬助夫兄弟》那樣沉重衝突的寫法能讓讀者發表自己的想法,討論也是閱讀的樂趣之一。商業化的介紹文會說,《蠕蟲》和超亞人類系列,是網路小說界的《冰與火之歌:權力遊戲》。
  也有人說「替作品打廣告才是真正的麻煩事」,碼字本身並沒有看起來那樣巨大得無法征服。我認為這只是選擇的差異:你重視人氣,還是讀者參與
  純粹的「寫作」,單論小說的話……並不存在。若只打字,一天一萬字地瘋狂打字並不是走向終極、完美的作品的道路。兼顧著閱讀的汲取,以及寫作的輸出,不斷學習新的故事、新的寫法,到死之前不斷掙扎著要爬上不可能的高峰,才是真裡……
  如果這不是你的道路,我也沒辦法多說什麼呢。

  
  寫這麼多,只是覺得:如果要在這裡寫些什麼的話,總想要有個開場白。
  我的總站依舊在
  我不知道方格子能接受的下限在哪,也不確定那個下限會維持多久。就連痞客邦的檔案我也會定期備份。我希望方格子能成功,但我也不懂言論自由的法理到底如何運作,也不打算完全信任政府,或類似政府的私人企業。
  如果要丟臉,我不會選擇小說。
  所以我想連載看看《嗜蚧如此鎂櫪(The Weird Me)》,那個我斷斷續續寫著的奇怪散文集。參雜著虛構的現實日常,以純文字進行榮格《紅書》書寫的常識。既然都要試水溫了,當然要用這種純粹美文的詭異來探探底線。如果我說一切都是夢,只不過是隱晦的妄想,也許也能把其他小說貼上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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