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06-12|閱讀時間 ‧ 約 2 分鐘

【樂評】weezer讓我好樂

搖滾的魅力是很具腐女宅男刺激性的,那內生性的爆發力一直以來都夠生猛。
搖滾一直以來都是挖掘本我的最佳助燃劑,沒有人知道變音器踩下去的聲音為什麼會這麼讓人爽、讓人亢奮、讓人想破壞東西。就像沒有人知道為什麼成年後聽jazz會幫助頭腦生長一樣。
weezer這個團,誕生於1992年的洛杉磯,像大部分的美國團一樣,他們深具美國式的直線娛樂音頻,我想這是創作上跟商業上的考量,也或許只是他們就喜歡做這樣的歌,大部分的歌極具娛樂性,他們不像radiohead的偏執哀傷絕美,也不像nirvana的極端厭世深爆。
可以說他們用世俗可接受的音軌包覆他們的叛逆自謔,他們還是歌頌青春的無可限量啊,但一切都非常地可接受。
可以感覺的是他們玩音樂玩得有聲有色,那在於是否可抓住那些爆發力,weezer遊走於極端另類跟娛樂歡愉的中間地帶,只要他們不要忘了猛刷吉他,聽眾們就會跟著他們搖擺。
大部分的歌其歌詞是內我的探視,但沒忘了具娛樂性的外衣,那在那些合音上可獲得映證。
團員都沒像blur的俊美氣質,但那或許是他們的優點,畢竟搖滾就是要貼近人心,方得救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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