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一向記不住作者,也能這麼說,把作者和某一個作品湊到一塊兒不是我閱讀的重點,通常我只享受閱讀的過程,一種放空,沉溺在情節裡的時空差。諾拉‧羅伯特Nora Roberts這回給了我兩個驚喜,簡介上寫「她也用筆名「J.D.羅伯」寫科幻懸疑小說」,我居然有印象;《危險情人 The Witness》塑造出一個以前我以為男主角角色較容易上手掌控全局的女主角!
《The Witness》翻成《危險情人》太不危險,我以為,全書的緊湊在於依莉莎白電腦技術的能耐,太聰明理性的分析著人際關係,甚至她的愛情也被自己的「理所當然」差點失落。至於男人,除了讓我稱讚「懂得看重一個與眾不同的的女人」外,這本小說裡的男人SO SO而已,哈哈哈!
《危險情人 The Witness》該這麼解釋吧!愛上人並非危險,是怎麼把情人從陷入危險的坑井中拉出來,這點歸警長的勇氣和愛。用「艾碧佳」隱藏過日子的伊莉莎白,小心曝光,但「充實」自己手中的證據沒有鬆懈過,她用電腦跟蹤依亞‧沃可夫的動態….很清楚那個初吻的男人「所有的一切」,也知道,「他們必須找到她滅口」。太厲害,我能想像一個女孩迅速在鍵盤上移動手指,「只要她別惹麻煩,就能繼續修理沃可夫幫,彌補當年的錯誤。」……但是她,陷入愛情中了….
布魯克和讀者都懂,風暴即將來襲..唯一讓我快速翻閱的是「證詞」必須一再的出現。她還要說多少次?還要抑制發抖著裝冷靜,再倒帶腦海中痛苦的影像多少回?沒錯,這也是愛她的人最不捨最糾心的時段。《危險情人 The Witness》的精彩點,在於不流血的復仇主控權在伊莉莎白手上,我喜歡那個精彩的結案,雖然很像電視劇情節,不過,就是最好的安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