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一種人,外表看起來相貌堂堂,家世背景也很好,甚至基本能力也很強….
但是,就是無法獨當一面。
當部屬的時候,能力很強,交代任務都能完成。
可是,一但讓他獨自負責,什麼事情都能搞砸。
有時候,也不是他故意要搞砸,但是結果就是那麼殘酷…
事後檢討起來,都是有原因的:
某方面無法配合、某項意外無法預測、某種天災、某種人禍….
總之,他任勞任怨,沒有功勞也有苦勞再不然有疲勞….
反正,你就是不能怪他,因為他也不知道自己的問題出在哪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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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你是這樣的人…
如果你身邊有這樣的人…
那麼,你必須好好研究一下《水滸傳》…
因為這本書當中,有個經典人物就是這樣的人。
我們可以透過對這個人的檢討,找出問題何在,避免總是重蹈覆轍。
這個人,就是這一回的主角:
---『青面獸楊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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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們先來看看,楊志是個什麼樣的人。
在全書的第十二回,楊志第一次出場,一上來就是跟林沖交手:
話說林沖打一看時,只見那漢子頭戴一頂范陽氈笠,上撒著一托紅纓。
穿一領白緞子征衫,繫一條縱線絛。
下面青白間道行纏,抓著褲子口,獐皮襪,帶毛牛膀靴。
跨口腰刀,提條朴刀。
生得七尺五六身材,面皮上老大一搭青記,腮邊微露些少赤鬚。
這是林沖對他的第一印象,一看就是個慣走江湖的練家子。
後來果然武藝不凡。
…一往一來,鬥到三十來合,不分勝敗。
看到了嗎?
跟全書中武功最高一級的林沖,打了三十個回合不分勝敗,楊志身手的確不凡。
但是問題來了,楊志是要去做甚麼呢?
他要去首都汴京走後門,賄絡太尉高俅,以求官復原職。
那麼,他丟官是因為犯了什麼錯呢?
我們藉由高俅的嘴來看看事情的經過:
那高俅把從前歷事文書都看了,大怒道:
『既是你等十個制使去運花石綱,九個回到京師交納了』
『偏你這廝,把花石綱失陷了。』
『又不來首告,倒又在逃,許多時捉拿不著。』
『今日再要勾當,雖經赦宥所犯罪名,難以委用。』
把文書一筆都批倒了,將楊志趕出殿帥府來。
從高俅的嘴裡,我們知道了事情的大致經過:
楊志是個中級軍官(殿帥府制使),大約相當於今天的營長,管幾百個小兵的等級。
但是做的並不是上陣殺敵的正規工作,他負責的是『花石綱』。
『花石綱』指的是皇帝私人的貨物,嚴格來說算是北宋亡國的根源之一。
不過本文不探討國家興亡這種大事,所以簡略帶過。
問題是,這種皇家專屬的貨物,卻被楊志給押丟了…
要知道,當時的『花石綱』搞的江南大亂,舉國騷動…
江南一帶的大戶人家,只要沾上一點花石綱的因緣,就能搞的家破人亡…
而楊志居然把這種東西給押丟了,這可是大罪。
透過高俅的話,我們來細看一下整件事情的關鍵點:
『九個回到京師交納了』---(1)
『又不來首告,倒又在逃,許多時捉拿不著。』---(2)
先來說說,這『花石綱』是什麼東西呢?
『綱』,指的是整個運輸團隊,通常十艘船稱一『綱』。
任何貨物都可以稱為『綱』。
運送鹽的商船隊,叫『鹽綱』,運糧的叫『糧綱』。
而專門替皇帝運送花石的船,就叫『花石綱』。
花石,說穿了就是太湖石,是一種園林造景專用的石頭。
這種又大、又笨重、又是皇帝指名要的東西,是怎麼被弄丟的呢?
這件事情並不簡單…
當時的史料記載:
花石船隊所過之處,當地的百姓要供應錢糧並出民役。
有的地方甚至為了讓船隊通過,拆毀橋樑,鑿壞城郭。
因此,江南百姓苦不堪言。
請問,這種東西有人敢偷嗎?
就算敢偷,又要怎麼運走呢?
就算運的走,一個幾十噸上百噸的大石頭,跟一間小套房差不多大的體積,要怎麼藏?
更重要的是,偷來要賣給誰?誰敢要這種東西?
所以,『花石綱』押丟了,只有一個可能,船沉了。
但是,這團運輸隊可是有十條船,其他九個人都安全完成任務,為什麼只有楊志搞砸了呢?
這一點,高俅沒有深究,所以我們暫時不知道,稍等再討論。
再來看第二點,從這一點,我們可以看出楊志是一個什麼樣的人。
他把任務搞砸之後,並不回到首都自首,反而是畏罪潛逃….
看到這裡,大家應該對楊志的性格與能力,有個基本印象了。
如果只有第一個問題,可能是運氣問題。
但是加上第二個問題,就能明白是性格問題了。
而且,這是作者刻意要描寫的形象。
再接下來的『生辰綱』事件中,楊志又把全部的事情,再搞砸一次…
而且這一次,書中有詳細的描寫。
從後來的『生辰綱』事件的種種細節,我們可以得知:
『楊志的失敗,並不是偶然,而是必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