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實我是在GTA5裡認識Santa Monica的,操縱著崔佛掃射。
愜意的海灘,著名的66號公路終點(起點在我最愛的芝加哥),濱海公路Pacific Coast Highway,吃著冰吹著海風,隔著太平洋眺望近乎遙不可及的台灣,感覺就是離家鄉更近了一步。
那都是幻想。
事實上Santa Monica已經人滿為患、車水馬龍的交通和停車位,還有你光用想像就能得知骯髒的海水和沙灘,有名的原因僅是因為它叫Santa Monica。
Santa Monica其實算是一個城市/區,並不單指這個沙灘。但太具有代表性所以直接借代整個城市。這裡的白天還行,晚上治安不太好。往東一點的Westwood是富人區,整體非常舒服。
在Santa Monica你可以看到塞車的一號公路、水洩不通的Pier、各種有趣的街頭藝人、還有尖叫不斷的海上樂園。整個Pier要逛完頂多一小時,只是在這裡你不能期待有多吸引人的海景和美食。
不過如果你不是單身的話,仍然很建議來一次。摟著另一半,恣意的過著馬路、迎著海風打個卡,也是一種科技浪漫吧。
還有我很喜歡路口的薯條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