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12-23|閱讀時間 ‧ 約 7 分鐘

    我因為調戲語文老師被開除了。
    語文老師是個剛畢業的女大學生,總說白居易是平民詩人,生活檢點。我想,能寫出小蠻腰的詩人,沒點那方面經驗怎麼可能,於是翻遍了學校圖書館去找資料,其實才一個半教室那麼大的圖書館,藏了寥寥幾本書,天不負我,事實證明,白居易是個狎妓很在行的詩人。
    在此之前,我對男女之事懵懂無知,突然之間,就成熟了,像無花果一樣,連花都沒開,就結果了,因為接觸到了《故事會》。
    第一次在我們鎮上看到《故事會》,驚為天書,頓時開闊了我的眼界,那時除了課本,幾乎沒機會看到任何其他文字,後來我知道中國最有名的女人之一——鳳姐也極愛《故事會》,我沒辦法達到鳳姐的高度,聽說她能倒著看。
    同學中間有幾個富二代,他們倒是藏了一本課外讀物,是一本黃色小說,我無比好奇,但是,他們和我們這些窮人家的孩子從來保持著一定距離。
    「因為,馬克思曾經說過,貧富有差距啊。」他們引用經典告訴我們為什麼。
    書名叫《黑豹撕扯的嬌娃》,我清楚記得,雖然只是瞥見了一眼封面,書有點破,封面是一頭黑豹,爪子滑過一個衣著暴露的女性,上爪與下爪正好滑過女人的三點。
    我決定自己寫,自己寫自己看,這才能打敗這群富二代。
    我以自己的語文老師為主角寫,結果在語文課寫作時被她抓個正著。
    白居易是男主角,語文老師是女主角,當時在班級里流傳甚廣,大家都催著我繼續往下寫。生平第一次,大家這麼關注我,我一興奮,上課也開始寫了,特別是在語文課上,寫起來很有感覺。
    語文老師見我面色不對,特地走下講台來表示關心,結果看見我埋頭疾書,她猛地將筆記本抽了過去,才看幾行就面紅如赤,我直接用了她本名來寫。
    其實寫這玩意那會兒,我還不知道女人身體結構具體啥樣,純屬胡編亂造。
    我以為男女之間,就是嘴對嘴,互噴唾沫,女人就懷孕了,生孩子了,古人不是說,相濡以沫嗎,我以為就是互相噴唾沫。
    不能怪我孤陋,因為從來沒有女孩子喜歡過我,誰會喜歡一個又黑又胖性格又不好,重點是人窮家貧的齷齪男生呢。
    說起來,有過一個男孩子倒是喜歡過我。
    我人生唯一一次被表白就是這個男孩子!
    這男孩子剛進學校,有天看完《人與自然》講棕熊的故事後,覺得自己愛上棕熊了,那時正好春天到了,彩蝶紛飛,狗熊撒歡,是個交配的好季節,他滿校園找,發現校園公告欄上有我照片——就是開除我的通告——他找到了我,表白了。
    第一句話就是,「你是我喜歡的類型,像一頭棕熊,黑,胖,蠢,但是我喜歡。」
    我心亂如麻,理出來都可以織五米長的純麻圍巾,小鹿亂撞之下,我回他說:「你他媽是在我心裡養了一頭長頸鹿吧。」
    他虎軀一震,以為我答應了,想過來抱我,我轉頭逃了。
    主要是因為覺得他嘴巴太臭了,我的嘴也臭,化學老師說過,那些比較危險的物質都是臭的,兩種這麼臭的物質在一起,是不是會發生爆炸?
    我書讀得少,化學不好,不能斷定,所以轉頭逃了。
    真不是因為男女有別,我以為男女之間應該是沒有啥差別的,起碼生理上是一樣的,是這個社會,為了方便區分,容易管理,特地把人分為男女兩類,每戶人家抽籤,決定你家孩子是男還是女,所以,男女交往,嘴對嘴,噴唾沫,並無男女之分。
    這都怪當年小鎮上,普遍營養不良,女孩子都和男孩子一樣身材,我因為胖,胸還是全班最大的。
    我是喝水都胖的體質,充分證明瞭國家體制的優越性,一到縣里開會的時節,我們鎮領導就帶我去,因為他需要證明,在他領導下的小鎮十分富裕,人民生活水準很高,我是樣本。
    他每次都拍著桌子,指著我,對全縣的代表們說,「這是我們鎮最窮人家的孩子,你們看好了,即使是我們鎮上家裡最窮的人家,也能養得這麼胖。」
    對了,前面提到的那本黃書,就是我們鎮領導二兒子的珍藏。
    每次他帶我去縣里開會前,就把我帶到他們家院子里,扒光了衣服,拿著水龍頭沖刷,洗得乾乾淨淨。
    我大概一年里也就洗這一次澡,家裡實在太窮了,有水也只能在燒地瓜粥的時候才用。
    他們第一次沖洗我的時候,我還以為他們想吃我呢,因為他們特地翻開我身上一褶一褶的肉,認真洗刷,洗我那位是鎮上養豬的專業戶,比較有這方面經驗。
    洗完我後,就給新衣服穿,我人生第一次有新衣服穿啊,我唯一一件衣服是拿我曾祖父的舊衣服改的,曾祖父說我是家裡第一個上學的人,就把自己唯一一件衣服送給了我。
    剛上學那會兒,我一直以為穿了襪子就是穿了衣服。過了半個學期,才有好心的老師提醒我,說冬天快到了,你可以嘗試著除了襪子之外,穿上一兩件衣服。
    「但是,老師,我家沒多餘的衣服啊,唯一一件衣服曾祖父在穿,他是家裡最老的人,所以才有資格穿,大人只有萬不得已必須出門時,曾祖父才會脫下衣服,給對方穿上,平日里,大人們都光著身子在家裡,農忙了,就乘著天黑,先到地裡滾一身泥再幹活,泥乾了後還挺保暖的,不過容易掉,要每隔一個小時再滾一次泥。」
    「因為要送我讀書,曾祖父裁了半截褲腿給我制了這雙襪子,大人們都說,穿了襪子就是穿了衣服,難道不是嗎?」
    聽完我的話,同學們都哭了,他們知道我家窮,卻不知道這麼窮,紛紛表示想要幫助我,老師號召大家捐點衣物給我,我拒絕了,說襪子還能穿,何況我發現最近身體開始長毛了,不怕冷。
    老師也哭了。
    我驕傲極了,告訴大家說,其實我從小有個夢想,就是抓住那頭只吃一隻襪子的怪物。
    媽媽說這世界最神奇之處,就是襪子總會只剩下其一隻,因為床底下有一頭專門只吃一隻襪子的怪物。
    怪物會在夜深人靜出現,偷偷爬向你的襪子,吱溜一聲,吃麵條一樣,一隻襪子就下了肚,心滿意足,退回自己的世界。
    遇見經年累月不換襪子的最是頭痛,味道太重,除非正巧心情抑鬱,怪物才會皺著眉頭吃下去。
    最好是遇見有香港腳的人,襪子里滿是剛褪下來的腳皮,黏糊糊的,吃起來像是加了蘆薈果粒的酸奶,是的,我偷吃過鎮長二兒子加了蘆薈的酸奶,知道那種味道,不過怕他發現,扯了我磨破的腳皮補上了。
    吃襪子的怪物有時候不想吃襪子,但是,它又想不出吃什麼好,因為打一出生開始,就是吃襪子,只吃一隻,沒有爸爸,沒有媽媽,沒有誰來教自己,苦惱非常,於是又重新開始吃起襪子來了。
    如果我能抓住這頭怪物,破開它的肚皮,可能就會找到這世界上所有消失了的那只襪子。
    我自己也因為這夢想的偉大,感動得哭了。
    可夢想破滅了,因為我調戲語文老師被開除了。
    所有關於夢想的事,在沒有上學面前,什麼都不是。
    這就是我,哎,往事不要再提,人生已多風雨,越過山丘,俱往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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