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01-24|閱讀時間 ‧ 約 6 分鐘

年前記事:如何令 Low-tech 揩嘢

這是一個中古遊戲商被自殺的故事。

早幾年抄獅轉職成遊戲設計師,人工減一截自然要找點外快,這也是我最熱衷於網店銷售的一段時間。適逢又一年準備開始,憶起以前賣中古遊戲的舊史,談不上甚麼寶貴經驗,聊作故事分享還可以,寄望明年以至往後選擇生意夥伴多點謹慎。
常言曰「High-tech 揩嘢,Low-tech 撈嘢」,指生意內容越花巧刁鑽往往最終摔個頭破血流,低科技不複雜卻有財路。而在抄獅幾年網商經驗看來,此話倒是半對半錯。High-tech 觸礁,因消費者通常屬小眾,即使接觸得到也不見得你有能力提供相稱的服務;Low-tech 一定有賺?又未至於,技術太低容易引來競爭者,紅海中輸家總是多數,只是屍首沒有在維港載浮載沉讓你看到。那麼要如何才可有力一戰?最終回到三個關鍵字上:成本、通路、出貨量。不過做生意一如其他事,講求天時地利人和,若有思慮不周,即使模式結構再簡單、優勢有多大,一樣可能死於一個笨字之上。
抄獅當年開始賣中古遊戲,源於有相熟貨主可以用低價提供數百隻中古遊戲。喂,有貨為何不自己賣?不是不想賣,是賣不出去。貨主本身不懂遊戲又不懂英文,在網商世界即等同斷絕關鍵字搜索曝光一途。退而求其次拍照上傳?事實上的確很麻煩,畢竟不是一般人隨便放兩三隻遊戲上網賣。如是者在曝光接近零的情況,當然無法出貨。反觀抄獅當時所握資源:有關鍵字「常識」保證基本曝光、除中文客外另外有經營兩個英文銷售通路,商品轉售水位比中文客更高且競爭更少。貨主本身存倉管理混亂,我有能力將記錄作基本電子化(就是極基本的 Excel 公式而已),於我而言管理成本一筆過不會多於半日。於是,我與貨源協議五五分帳,開始了我短暫的中古遊戲商生涯。
當時我選擇棄競爭較大的 PS3 而只做 XB360 遊戲,來貨價低令我可以標出更有競爭力的售價,視乎熱門程度可以賣市價六至八折。一直苦無低價中古遊戲的玩家湧至,隨手一買就是幾隻起跳。取「搜索容易」與「上架方便」之平衡,建好簡單貨表,存倉管理一勞永逸,不論對我還是對客人,查看遊戲存貨輕鬆愉快,又方便客人不小心手滑多買幾隻。省下來的時間我只做一件事 — — 客戶服務。回頭客比例之高、出現之快也超出我預期。為何說過年前後會想起這段歷史?因為當時過年前後有客人會直接封利是給我,「含金量」是遊戲價值的數倍。XB360 遊戲已經相對難找,以合理價錢買到心儀遊戲(而非中古當古董的炒價),選購時簡單快捷,又不會如一般賣家般售後不理,莫說我作為商人會經營客戶關係,客人自己也想長買長有吧?
你以為上世代遊戲既未舊到上神檯又不及現世代華麗,實際上有價有市,一個客掃十幾隻很平常
你以為上世代遊戲既未舊到上神檯又不及現世代華麗,實際上有價有市,一個客掃十幾隻很平常
那麼為何好景總是不常?正如之前講到,整個故事是以笨死作結的。某日抄獅收到客人訊息,不是來買遊戲也不是投訴,而是提醒我注意一件事:在我賣遊戲的某個通路上,有一批遊戲內容與我手上的很相似,價格更便宜一大截。客人見到覺得可疑沒有購買,反過來通知我,但找不回原本的連結。正好遇到貨主,有否留意到最近市場上有相似貨源出現?
「喂有人賣到_蚊隻喎。」
「嗰個咪我嚟囉。(笑)」
瞬間抄獅理智線啪一聲斷裂。要知道以來貨價 X 計算,抄獅賣價最少為 6X,與貨主五五分帳即各得最少 2.5X。而貨主的賣價是 2X——即是,就算貨主自己賣可以獨吞收益,也少於抄獅代辦一切後分帳的數目。若說整批死貨擺上一年紋風不動,近幾個月終於順利出貨,但仍然受不起存倉壓力而要盡快清倉,最少也不應該在同一通路上拋售,直接殺死原本的生意?看貨主臉上陽光燦爛的笑容,認頂爛市認得爽快,估計是真的不理解自己做了甚麼蠢事。
故事的旁枝是:另一位負責維修、販賣中古遊戲機的朋友一樣吃了一記類似的「斷己相殺拳」,只因某些型號遊戲機存倉多一兩個月,就被貨主誣陷成騙子大唱特唱,再用蝕本價拋售該批遊戲機。事已至此,抄獅與該位朋友當然立即停止了與該名「跳掣」貨主合作。而在抄獅退隱之後,舊客無奈嘗試光顧該名貨主,最終交易不成 — — 客人被指點去深水埗某冷巷(估計是貨主貪其近自己倉庫),到場才發現自己想要的遊戲一早已售出,貨主更理直氣壯指不會留貨。一年後再偶然望見貨主廣告,仍然繼續以「一張過鬆郁矇大包圍」方式賣貨,內容則無甚變化;再之後據該名朋友消息,似乎貨主最終都是黯然退場。當然,事後回想如果我不依賴單一貨源,估計也不至於只有直接退出這個選項,只是當時的經營時間也未長到我開始去找其他貨源就是。
常人以為 Low-tech 生意手板眼見工夫,只需隨便找來三姑六婆都可以幫忙,實情是 Low-tech 穩打穩紥經得起考驗,最不起眼的「人」通常就是木桶的短板。一盤生意眉角之多,要避免輸在類似的蠢事,不外乎把風險責任切割得夠乾淨以使「弱人」因素不成影響,又或者找個性格夠穩重、對生意的眼光最少與你相近的夥伴。貨主「跳掣」的深層問題,在於他對轉售生意的理解只有「賣不出因為不夠便宜」「不是秒進秒出就是不好賣」(可能還包括「與人分帳不如自己獨吞」),自然忽略滯銷的其他因素,甚至判別不出何謂賣得好。這種低判斷力的三姑六婆闖禍之事,從其他人口中亦聽過好幾次,估計也不在少數,即使做 Low-tech 生意仍不可不防。
至於抄獅為何不考慮重操故業?貨源當然是一大因素,剩下的就讓大家自己想想吧?提示是:這個故事發生距今已有兩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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