歐盟將台商常用的OBU註冊地,列為租稅不合作名單的黑名單
雖然過去一個月,新聞的版面幾乎都是武漢肺炎疫情的相關報導,但對於與歐盟各國有投資、交易等往來,使用境外公司(常稱的OBU公司)並註冊在「常見免稅天堂」的企業來說,不得不留意,歐盟於2020年2月18日公布最新的租稅不合作名單,特別是黑名單榜上,有目前超過百家回台掛牌的KY公司(即註冊地在開曼Cayman),以及中小企業在國際貿易上喜歡使用的境外公司註冊地:薩摩亞(Samoa)、賽席爾(Seychelles)等。
雖然這些國家也都「誠意十足」表達會盡力改善自己國內的監管機制與力度,並與歐盟持續協商,以求被移除於黑名單之外。但在歐盟預計於2020年10月進行下一次名單審核前,歐盟已確定對這些黑名單企業實施4個制裁措施,包括拒絕支出認列、禁止股利免稅、適用更高的貿易扣繳稅率,以及避免用這些企業進行避稅。
而歐盟各成員國也必須在2020年底前,從這四項制裁措施中,選一項開始實施,以開曼公司來舉例,可能的衝擊有:
【控股公司在開曼】未來歐洲子公司將帳上獲利以股利匯回時,歐盟各國將取消免稅優惠,甚至是轉向給予懲罰性的課稅。
【轉單貿易公司在開曼】依歐盟各國規定,可能會面臨產生的費用不可被扣抵、被要求揭露交易架構等,歐洲地區客戶可能會因為交易變麻煩了,許多代收代付的費用沒法被扣抵,而減少交易往來的意願。
【開曼公司是借款的主體】有些KY上市櫃公司會以開曼控股公司作為金融機構融資、發債的主體,畢竟母公司有合併報表,財務結構較好,也會有從子公司收回的股利作為還款來源,但是在此之後,開曼公司若向歐盟地區的金融機構借款,可能面臨利息支出會有懲罰性稅額扣繳、利息費用無法扣抵,以及被金融機構加強審查等影響。
【開曼公司是資金調度的主體】雖說台商不太會將資金調度的公司帳戶,設在歐盟地區的金融機構,但即便如此,隨著歐盟修訂相關的金融法規及反洗錢規定,其他國家及地區也可能需要配合,這些開曼公司有可能會被要求進一步揭露資訊、補充文件,也可能有被禁止交易、被要求關戶的風險。
而這個變化,不只企業應該要關注,連金融機構也需要隨之應變,因為當客戶用這些黑名單企業往來,或是客戶主要的營運主體是這些黑名單企業,都代表未來往來風險變高了。
還有「免稅天堂國家」各自制定的「經濟實質法規」要遵守
因為這些客戶,可能會因為歐盟的懲罰措施,而讓歐洲地區的客戶不想跟它們往來,而降低市場競爭力之外,也會面臨稅賦增加而減少公司獲利能力,加上這些公司還需要符合這些「免稅天堂國家」各自制定的「經濟實質法規」,白話來說,就是要在這些很難記住地理位置的國家保有「實質的」經濟活動,可能是設有營業場所、有聘僱人員、有繳稅等,很難再透過會計師或顧問公司完成公司設立後,每年繳繳年費,就能「偽裝」成是當地的公司,來規避在歐盟地區應納稅的義務。
而這些黑名單國家若不提高其監理的水準,只想收收規費不要得罪這些企業客戶就好,也將面臨國際間的制裁,而企業客戶們也會覺得這樣的操作沒有好處反被懲罰而紛紛離開;所以這幾年這些黑名單國家,也都開始設立相關的法規,以求符合國際規範,但對企業來說,無異也是增加遵循配合的難度和困境,畢竟,若不遵守,公司要冒著被解散清算的可能,甚至是即便被解散清算,卻仍背負被審查的義務及風險。
而筆者一直都認為,在這樣的國際氛圍和法規演進下,將投資及營運架構簡單化、透明化,移回台灣或是設立在監理較好的國家,是長遠之計,還可以幫助自己專注於實質競爭力的提升。 而此時,若有手上有這些黑名單企業的公司,則應該盡快檢視自己的營運架構,盤點目前的交易模式,與會計師或顧問公司討論如何因應,並關注後續歐盟各國的制裁做法與時程,才能讓自己有較充足的時間來準備與應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