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於 2020/07/24閱讀時間約 1 分鐘

新思覺語第三十七回:海燕

      當年我在大街上行乞,見你和俊郎兄走到我身邊來。俊郎兄布施一元寳給我要我唱歌給彵聽,我一聽火燒森林怒不可遏嗆他老娘,因為我看到你在他身邊感覺被羞辱。其實我已對你有了至深的愛意,你再布施錢財給我娘,我娘不再幹殺業,我家不再賣雞。然後我們一同在愚智門下一起學佛,俊郎兄見你對我好,騎上馬車要撞死我,而你把我推開。表示俊郎兄把我殺了必先殺你。然後我們戀愛了,二十歲我們是結成夫妻,三十歲你就成為女佛,開發綠色淨土女兒國,三十年一過我已六十垂垂老矣,和俊郎兄成為最好的朋友,和他一同投身極樂園,只為了和你再相聚。我妻海燕,惜初對你的愛忠誠不渝,決定一生和你成就菩提道,加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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