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訊新聞/台北報導】
上週(13日),行政院通過法務部等14部會擬具的「民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等38項涉及青年權益下修18歲法案,未來修法通過,18歲可以自己買手機、結婚、租房子、申辦信用卡、行動支付等等,甚至擔任公司的發起人。相關修法將會由政院函請司法院送請立法院審議。
青年朋友、就讀北部某知名國立大學北漂的張同學表示:因為未滿20歲無法租屋,就變的很不方便。學校宿舍要抽籤。除此之外,很多事情都被侷限,因讀書跟父母分隔兩地就都很麻煩,我連辦銀行帳戶都有困難。桃園李同學表示:這樣很好,以後很多限制都會解除,方便多了。
對於此一草案,親民黨於今(17)日中午以【歡迎《民法》成年年齡下修到18歲】為題發文表態支持。親民黨(
貼文連結請點我)表示,對擴大青年朋友權益,與國際潮流接軌的做法,表達樂觀其成,並期盼從修正民法開始,進一步將選舉權年齡下修至18歲。
親民黨說明,在2020總統大選暨不分區立委選舉中,親民黨所提出的「十大政見」,第三大政見就是「《民法》成年年齡下修到18歲」。既然18歲要服兵役、考駕照、行使公投權,要負完全刑事責任,但18歲卻不能辦手機、不能開立銀行帳戶、不能辦學貸、不能租房子,顯然與社會現實狀況有極大落差。因此,應該修正《民法》,讓成年標準回歸一致,將完全行為能力之人的年齡下修到18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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