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12-13|閱讀時間 ‧ 約 16 分鐘

中西比較文化學到底該比較什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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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人並不知道,也不關心學者怎麼想,可是學者的想法,常已把他的腦子給搞亂了。同樣,世界的爭端多起於觀念的衝突,而許多正是學者引起的。因此,了解一些學術上的路數,其實是生活上的必需。
底下,我要介紹一下比較文化研究的思路與進展,並藉此說明中西文化上最大的不同。

一、關於人類命運的不同思路

近代西方人到處去殖民,學者常隨著商人和軍隊深入榛莽,進到那些所謂原始蠻荒的地區,研究活在那裡的種族。所以民族學、人類學、人種學,指的遂不是所有的人類,而只是「未開化的」「原始的」人。他們住在歐洲之外、有奇風異俗,等著歐洲已開化的人類學家去發現、去調查。
社會學,理論上研究一切人的社會,可實際上亦是如此。他們是孿生的,所以1938年成立中國社會科學研究所時,就包括民族學組。1930年,中國社會學社成立於上海,蔡元培先生之報告題目也是:社會學與民族學。接著,1934年便成立了中國民族學會。
史學也受影響。因為上古一段,十分需要人類學家對「原始社會」的一些研究成果或假說來提供推擬。如泰勒(Tylor)的精靈信仰說、局部外婚制說、表兄弟姐妹婚制說、父母依子女命名習慣;摩爾根(Morgan)家族血緣與親緣制度說;塗爾幹的初民心理說、集體表象說;霍歷豪斯的道德起源說;乃至圖騰說母系說等各式各樣的推論,都曾被廣泛應用於古史研究中。
這就是為什麼比較文化研究看起來應該是客觀的,而卻常不脫西方人居高臨下看東方亞非民族的緣故。
我們文史哲研究中常見的中西文化優劣論,進化的假說就十分普遍。關於文化交流,則深受人類學中播化派的影響。
進化論者認為文化發展的模式是由低到高、由原始到開化,而且這模式是各民族都一樣的(將來也都會一樣,所以又是趨同的、普世的)。例如由圖像文字逐漸發展到拼音;由神話時代到人文、由神權到理性;由人治到法治。
播化派則主張人類未必是一條相同軌道上的大進化,而是由不同中心、不同原因形成的各個文化起源點,相互傳播、影響,交互作用。其中,民族遷移之作用也十分明顯。因此這類學者較重視文化圈、文化中心以及文化遷移的概念。
這想法當然不錯,但主流的意見仍不脫上述模套:文明主要是埃及、希臘、印度影響出來的。例如英國史密斯的埃及論,至今就還深具活力。該理論是說全世界文明均源於埃及,然後傳至美索不達米亞、土耳其斯坦、印度、敘利亞、中國、日本;印度那一支則再傳至麥克羅尼西亞與美拉尼西亞,進而傳入玻里尼西亞和美洲。
這講法,後來有許多變形。例如說不是由埃及傳播開來,而是由兩河流域。在我國古史研究中,統稱此類說法為「中國文明西來說」,於清末民初風行一時,迄今仍不乏嗣響。伴隨著這個說法的,還有體質人類學方面的人種非洲起源說,近年且有近乎「定論」般的架勢呢!
我自己接近播化派,認為世界有許多文化起源點,相互傳播,交互作用。但各民族又自具特色,各有各的一套。
人神關係,就是其中最重要也最突出的。其他東西,如文字、青銅、圖像、技術都好傳播,但這一點絕難改變。所謂民族文化基因、文化特點,大抵就在這兒,是上古老早形成且確定了的。

二、不同的神人關係

宋李公麟為霖圖(國立故宮博物院全球資訊網提供)
(一)神話
要說明中西不同的人神關係,最直接的,是正視一樁事實:中國神話比希臘印度少得多,或者說根本沒有神話。
神話這個概念及中國神話的系統描述和建構,都是民國以後的事。現在找出來的所謂神話,卻多是戰國至漢朝敘述的古代故事,盤古開天之類故事甚至到三國才有。整個神話數量,即使包括後來的「仙話」與「傳說」,也仍是較少的。
所以整個民族的人文性較高,成為極顯著之特徵,與印歐民族很不一樣。就連這些少數所謂神話,中國與希臘也非常不同。
在希臘神話中,最早的泰坦族神話中的神(天、地、海等等)是單憑生殖和血緣而擁有神性的,但這種地位隨即被後來的神憑藉武力所推翻,其後用暴力取的統治地位即成為了慣例。
這些神都不是道德神,也不為人類謀利益,只是一些力量神。他們用自己掌握的自然力互相爭鬥,也用以威脅人、支配人。
要到奧林帕斯神系產生後,整個神界和人間才有了秩序。以宙斯為首的奧林帕斯神系,最大的特點就是以諸神代表或掌理社會性、精神性的職能(法律、正義、婚姻、交通、文藝、技術、智能等等)。自然屬性(太陽、雷電、火等)則是從屬於這些職能的手段。
但這些新神同樣也不為人類利益著想,所考慮的只是自己的統治。
相對來看,中國那些為數不多的「神話」裡的神就截然不同。祖先神、自然神的地位一直非常崇高,行業神、職能神之位階則在祖先神與自然神之下,且往往由祖先神或聖哲神兼代。因此我國不是用神來表示或掌理精神性及理會性職能,而是被用來做為人們對古先聖哲創造功業、澤被人群的感念。
故而中國人在法律、道德、文藝和一切社會生活、精神生活中,只效法先人、聖人。並沒有分化出專司某一方面職能的神靈,且由神來管理該事物。
例如希臘人說阿西娜代表智慧、維納斯代表愛情、繆思代表文藝。又將人的一切精神生活和社會生活都看做是某種神力的體現,如宙斯職司法律、希拉掌管婚姻、阿波羅主持文藝和科學、赫美斯則是交通和商業之神等。中國人無此類說法。
中國的行業神皆後起,神話時期無之,且位階都較低,與希臘不同。而所謂行業神,也多是該行業的創造者,所謂祖師爺,屬於行業中之祖先崇拜。
(二)神學
公元前八世紀,赫西阿德(Hesiod)已把當時流行於希臘的兩百多個神,按照一脈相承的血緣關係依次整理為一個合乎邏輯的系統。但他這個系統完全是仿真人類的生殖來構撰譜系的。
後來泰勒斯則從事物相互間的自然規律來解釋整個世界的形成,並擺脫了希臘神話的「神人同形同性」的比附,認為萬物起源於水。
依亞里士多德《形上學》的描述,這其中有哲學含義:「有些人認為去今甚久的古哲,他們在編成的諸神的記載中,也有類此的宇宙觀念。他們以海神奧啟安與德修斯為創世的父母,而敘述諸神往往指水為誓……事物最古老的最受尊敬,而凡為大家所指誓的,又應當是最神聖的事物。這種關於自然的解釋,究從遠古何時起始,殊難論定,但我們可以確言泰勒斯曾這樣的指陳了世界『第一因』」。
這種把全部神人納入一個系統中,並為之確立一個「最高、最初的第一因」之行為,不只泰勒在做,其他還有許多同道。
如畢達哥拉斯及其學派認為靈魂是「以太的碎片」或各種元素之間的比例和數的和諧,而神則被看作「諸數之數」「我們在那裡發現數,神也就降臨到我們」。赫拉克利特則認為靈魂是最乾燥的火,神則是本原的火,是永恆的活火。
這些,都是用某種自然的元素或關係來解釋神的。但這個東西卻又是最高的,高於其他一切元素或關係。
因此赫拉克利特才說火是「神聖的邏各斯」,邏各斯是本原的火在宇宙中燃燒的「分寸」「尺度」,是萬物的命運和規律,也是智慧:「人類的本性沒有智慧,只有神的本性才有」「智慧是唯一的,它既不願意又願意接受宙斯的稱號」。
邏各斯(λογos)的本意是「話語」「表述」。本來是人的精神所特有的東西,即思想和理性的標準(尺度、分寸),用在火和萬物的規律身上其實只是一種借用。
邏各斯甚至高於畢達哥拉斯派的「數」。數雖然也是抽象的,但它完全是物質世界的一種關係,人們把它用在精神的事物上時只是從自然界「借用」而來。邏各斯卻是名正言順地屬於精神世界的。
赫拉克利特把神看作邏各斯,並把作為神的邏各斯看作一種比人的精神更高的精神,即開啟了後世希臘理性神學的道路。埃利亞派又繼承並發展了這條思路。塞諾芬尼說:「有一個唯一的神,是神靈和人類中間最偉大的;無論在形體上或思想上都不像凡人」「神是全視、全知、全聽的」「神毫不費力地以他的心靈的思想力左右一切」。
如此一來,往後希臘神學的發展就有一條不同於中國的道路了。
從柏拉圖的「創造主」、亞里士多德的「第一推動者」、斯多亞學派的「普紐瑪」和「世界理性」,一直到新柏拉圖學派的「太一」,都是沿著塞諾芬尼所開闢的這條道路發展的,最後並為基督教提供了完備的宗教哲學理論基礎。
換言之,神話的性質不同,神人關係也就不一樣。希臘神話中的神,對人起掌管、支配作用。後來自然神學的發展,不但沒有改變這種神人關係,反而強化鞏固之,建立了一個超強的神,全知、全能、全善,人只能是它的創造物,永遠不可能是神。這樣的神話及自然神學,與後來傳入羅馬的希伯來宗教異曲而同工。

三、不同的天帝、不同的文化

該圖片由在上發布
(一)天命觀
中國的神人關係就完全不同了。中國的「帝」不具有萬物起源、唯一、第一推動者、神意目的論這些涵意。
中國的神雖也對人世發揮支配作用,可以「帝令其風」「帝令其雨」,或影響人事,如「王封邑,帝諾」「伐_方,帝受我佑」「上帝將復我祖之德」,但這種支配與希臘神話及自然神話中所講的支配非常不同,不擁有高居一切具體事物之上,作為「第一因」那樣的支配力。而且,這種支配是神人互動的,人透過修德或敬事,可以知天命,亦可改變帝令;透過占卜,可以與神溝通,趨吉避凶;帝令、天命,本身亦與希臘之命運觀逈異。
從詞源學看,《說文解字》曰:「命,使也,從口令。」所謂天命,就是指作為主神的「天帝」所發布的那些具有主宰效應的命令。段玉裁在《說文解字注》指出:「令者,發號也,君事也。非君而口使之,是亦令也。故曰:命者,天之令也。」可見命字源初是指君的職能,後來才轉而被賦予了擬人化的天,成為天之令。
也因此,天命就像君命一樣,其主宰效應主要是指向了人們的各種行為活動,很少涉及到自然界本身。
誠然,天命也可以支配某些自然界的現象,如「帝其令雨」或造成地震等;不過,天帝在這方面發揮主宰效應的動機,似乎並非要改變自然界,而是「為人事而自然」。不僅雨雪會直接影響農業生產活動,而且在中國人看來,地震、彩虹等自然現像也都不是與政事治理活動無關的。故那些與人文踐履活動缺乏直接聯繫的自然現象,往往不在天命觀討論的範圍之內。
而雖然天命對於人具有決定性的作用,以致天命往往成為人們必須接受的前定「命運」,但中國人從來沒有因此主張人們可以消極地聽天由命、坐待其成。
相反,它往往特別強調:即便在獲得了天命允准的情況下,人們也應該充分發揮人為活動的自覺努力,力求在「自天佑之」的基礎上,真正實現「吉無不利」的結局,做到「永言配命,自求多福」(詩經.文王)、「天命自度,治民祇懼,不敢荒寧」(尚書.無逸)。甚且,積極的人為努力甚至還是能夠延續天命惠佑的先決條件,因為只有真正做到了所謂的「王其德之用」,才有可能確保「祈天永命」(尚書.召誥)。
可是,天命也像君命一樣,雖然具有前定作用,卻又不是必然不易、無法改變的。不但可以變更,甚至還有「天命靡常」(詩經.文王)的特徵。導致變更的原因,儘管可以說是直接來自天帝,卻往往取決於人為活動的實際狀況。例如,倘若某位君王消極懶惰、敗壞德行,就會「惟不敬厥德,乃早墜厥命」(尚書.召誥)。反之倘若某位君王積極努力、自強不息,儘管天帝原本並不惠佑,也照樣能夠將無命變成有命。
因此,一方面,天命對於人具有決定性的主宰效應,因而人必須服從;另一方面,人在必須遵循天命的同時,又可以對於天命產生反饋性的影響,或是積極實現天命、或是導致天命變更。
(二)決定論
希臘的「命運」則不如此。在希臘宗教中,命運並不是出自神的意志命令,甚至也不是出自「命運三女神」(Fates)的意志命令。所謂命運三女神,也不過是命運這種具有前定作用、令人敬畏的冥冥力量的一種擬人化的象徵。
故命運不僅能對塵世中的凡人發揮命定的主宰功能,還能對天國里的神靈發揮命定的主宰功能。希臘宗教中的各位主神(像烏蘭諾斯、克洛諾斯、宙斯等)對於天上人間的許多事情也能擁有生殺予奪的決定作用,但他們自己的興衰沉浮,甚至他們自己主神地位的獲得與喪失,卻依然不得不服從於在冥冥之中已經前定的命運。
命運一旦前定,就不可能變更,而是必然會以不可抗具的力量得以實現。因此,無論人神如何充分發揮自己的能動性,都無法扭轉或是改變自己注定的命運。例如,在著名的伊底帕斯傳說中,雖然這位希臘英雄早就獲悉了自己的前定命運,並且想盡一切辦法、努力試圖躲避,但最終還是無可奈何地落入了弒父娶母的悲劇結局。同樣,雖然天神烏蘭諾斯、克洛諾斯也曾經事先得知自己將被推翻的命運,並且千方百計加以預防,但最終也是不可避免地喪失了自己的主神地位。
在殷周宗教中,人雖然無法抗拒天命,卻可以憑藉自身的積極努力,通過天人互動而影響天帝、改變天命。在希臘宗教中,命運則不受任何人為因素的影響制約,因此命運觀是一種決定論。命運超絕於一切之上,其地位亦如造物主或上帝。其意不可知,其命不可改。
在殷周宗教中則不然。天命由天帝發布、直接體現天帝的意志,因此天帝也可以更改命令或是收回成命,以致天命具有偶然性意蘊,並非決定論。
決定論當然也不一定就不好。雖然自此之後,「意志自由」與「決定論」之矛盾,成為西方哲學上纏訟不絕之大問題,歷史決定論也導生了諸多詰難,但從另一個角度說,西方自然哲學或科學之源,或許即來自此種命運觀及決定論。
羅素就曾指出:
以荷馬史詩中能夠發現的真正宗教意蘊,並不是奧林帕斯山上的眾神,而是那種就連宙斯自己也要服從的命運、必然、定數這些冥冥之中的存在。命運對於整個希臘思想都產生了極大的影響,並且也許就是科學能夠形成有關自然規律的信念的淵源之一」。
這是因為命運的宗教觀念轉化為必然(ananke)的哲學觀念。例如,阿那克西曼德(Anaximander)就認為,萬物都是按照必然性產生;赫拉克利特(Heraclitus)認為的「邏各斯」本身就包含著必然規律(確定尺度)的哲理意蘊;亞里士多德更是具體分析了必然性的概念,並且主張:三段論式的邏輯證明也是一種必然。
希臘哲學家們有關必然性的這些見解,為希臘自然科學形成必然規律的觀念奠定了堅實的基礎。
西方科學以追求自然之規律為主,與中國科學以人天互動的「天工人其代之」為思想主軸不同,此亦為原因之一。
彼此優劣,固難斷言。但無論如何,中西人神關係、天人關係、天命與命運觀之不同,是昭然若揭的。中西文明幾乎所有不同發展,都要從這個基點上去了解。西學東漸以來,不能掌握這基本差異而做的胡亂比附、套用、優劣比較太多太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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龔鵬程,當代著名學者和思想家。 辦有大學、出版社、雜誌社、書院,並規劃城市建設、主題園區等。講學世界各地,現為美國龔鵬程基金會主席。已出版論著150餘種,包括《文學與美學》《儒學新思》《中國文學批評史論》《俠的精神文化史論》等。微信號:龚鹏程大讲堂。微博:weibo.com/u/11015016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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