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法律】 錯的時間愛上對的人,不論代價也要在一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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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狀況:
  金先生和黃小姐因在職進修而認識,深交之下發現兩人有許多的共同點,因而產生情愫,但是黃小姐和徐先生已經結婚了,還有一個孩子,金先生和黃小姐想要在一起卻不知道該怎麼處理,因而想找人協助,
  金先生和黃小姐都是業務,因為兩人表現都不錯,所以兩人的公司讓他們去參加外部訓練課程,兩人認識之後,發現彼此很有默契,進而開始交往,然而黃小姐已經結婚了,金先生為此困擾不已,黃小姐也有意願離婚,跟金先生另組家庭,但是徐先生不肯,因此便想諮詢專業的公司、專業人士來協助他們度過難關。
  金先生便在網路上尋找相關資訊,在看過本公司的網頁和案例分享後,決定和本公司法務專員見面,諮詢是否可以幫他們找到一個解套的方案。法務專員和金先生、黃小姐見面之後,根據黃小姐的婚姻狀況做評估,告知黃小姐目前她的風險所在,以及兩人該注意的事項,以及處理這件事情的困難點。
  第一、黃小姐是當事人,跟徐先生協商一定不會有好的結果,第二、這種事情親朋好友也不方便知道,他們知道了也只會亂給意見,沒辦法幫助到她,第三、金先生不能也不方便出面處理,第四、直接找律師幫黃小姐提出離婚訟訴,這個完全沒爭點,因此,只有委任中立第三方去幫黃小姐和徐先生協商成功的機會才比較大。並且給予兩人一個解決的方案。兩人討論之後,決定委任本公司法務專員為黃小姐處理離婚協商相關事宜。由於金先生很愛黃小姐,便主動支付這筆委任費用,並希望我們盡速幫他處理這件事情。
  在詢問黃小姐相關資料後,法務專員即和徐先生見面,徐先生不願意就黃小姐的離婚訴求表達意見,認為黃小姐指是一時發脾氣,表示回去之後會跟黃小姐好好溝通。爾後,徐先生的反應都很不好,不願意正面處理這件事情,也不願意和法務專員協商,至此,只能按照方案的下一步提起訴訟。金先生表示只要能順利完成他的心願,所有的費用他都會處理,因此此便幫黃小姐推薦了一位專打家事案件的律師。在訟訴過程中,徐先生終於在調解庭放下態度,願意和黃小姐就離婚條件協商,而黃小姐為了趕快解決問題,也不和徐先生在條件上太過糾纏,因此雙方就很快達成協議,結束婚姻。
  官司結束後,私底下,金先生和黃小姐當面跟法務專員道謝,嗣後一段時間,金先生和黃小姐終於可以正大光明的在一起生活,開始兩人的新人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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