伍佰的經典吉他獨奏多矣。若論他彈的電吉他,我始終最愛〈點煙〉,那深黑濃烈的藍調搖滾,完美呼應了江湖男兒的臺語氣口。但若論所有伍佰彈的吉他solo我心目中的第一名,恐怕還是一柄木吉他:《樹枝孤鳥》的〈斷腸詩〉。那段獨奏只不過是幾個音符不斷重複下行,爬完一段再一模一樣重來一遍,簡單得近乎笨拙,可又輕巧瀟灑得不得了。
少年的我也曾跟著唱片彈〈點煙〉和〈斷腸詩〉,要彈出那些音並不困難,可我再怎麼努力都彈不出那種味道。有的事情需要天才,也需要歷練。少年的我雙雙欠奉,實在也沒有辦法。
藍調吉他巨匠B. B. King的琴技啟發影響了60年來99.99%的搖滾吉他手,但他本人總是很謙虛地說:那銷魂的揉弦、推弦,是因為他手指笨拙,彈不來滑弦(一截圓管套在左手手指在弦端滑奏),只好硬推琴弦模仿滑弦的聲音。很久以前讀到一段話,忘了誰說的,大意是:樂手心目中最高的境界,就是只用一個音就能催人淚下。聽聽B. B. King,他確實可以只用一個延長音就揪住你的心口,讓你感覺又甜又苦,又痛又爽,那當然是爐火純青的技巧。
少年時初聽搖滾,不免被華麗的快手速彈震撼,以為彈得愈快就愈強。後來聽得多一點了,便又自作聰明地宣告「感覺比技巧重要」,以為那些乍聽簡單樸素的,便是「返樸歸真」的最高等級。那多少也是給練琴偷懶的自己找藉口:彈得快又怎樣?彈得慢才是境界!
現在當然知道事情不是那樣,厲害的藝術家出手從來都不簡單──畫家馬蒂斯只是拿支鉛筆勾一條線,你我依然一輩子望塵莫及。是的,寥寥幾個音,也可以滿載生命的記憶,歷史的風雨。你聽陳明章《戀戀風塵》原聲帶,照譜彈都不難,他用的吉他也不過是幾百塊的便宜貨,但那溫潤的觸感、那跟著呼吸起伏的自然律動,那浸滿音符的情感,真要學,也不知如何學起。
說到「只用一個音的吉他獨奏」,Neil Young絕對是出神入化的大師。名曲〈Cinnamon Girl〉的整段solo就是一個音重複彈24次,再重複彈24次,然而張力十足,絕無冷場。同張專輯的〈Down By the River〉長達九分多鐘,大段大段的吉他獨奏,也是先從一連串重複的單音開始,搖晃顛跮,先有懸念,繼而試探,再漸漸釋放能量,每一粒迸出的音符都像冒著煙的燒紅的炭,一路引你進入濃稠壯烈的夢境。
還有美國樂團Yo La Tengo翻唱The Beach Boys 1964年作品的〈Little Honda〉,一首獻給本田50經典款摩托車的名曲。歌至中段,電吉他噴出將近一分鐘暴猛的獨奏,也是一個音不斷重複催到底,足以讓你恍惚中騎上那輛小本田,飛速撞進夢的深處。這些「一個音」的經典solo,重頭戲都是後面的伴奏:背景和前景相互交織,即使前景如如不動,背景有變化,整體也就有了變化。簡單嗎?其實一點都不簡單。
有時候不知道這種狀況該說簡單呢,還是不簡單:比如Lou Reed,他的腦子總是滿載歪斜闇黑的東西,早在1964年,他就錄過一首莫可名狀的舞曲〈The Ostrich(鴕鳥)〉。根據歌詞,歌名「鴕鳥」是一種舞步,必須頭下腳上倒立,然後自己踩自己。他把電吉他六條弦調成同樣的音,刷出混濁暴烈不斷重複的和弦。後來Lou Reed乾脆為這種神經病調弦法取名「鴕鳥吉他(The Ostrich Guitar)」,1966年The Velvet Underground & Nico錄製的首張同名專輯,他把這種噩夢般的吉他聲響發揚光大用在好幾首歌,成為樂史傳奇。
Velvet Underground有許多歌曲整首聽下來根本只有一個或兩個和弦,然而其生猛無畏,事隔數十年,依然令人戰慄。名曲〈Heroin(海洛英)〉長達七分多鐘,便只有兩個和弦,速度漸漸由慢而快,再漸漸放慢,竟完整對應了施打藥物不同階段的狀態。你聽All Tomorrow’s Parties那層層疊疊不斷重複又不和諧的吉他和提琴,再聽聽長達17分半不斷重複三個和弦的〈Sister Ray〉,放大音量,幾乎足以融化腦漿。我絕不會說那樣的態度是「化繁為簡」,不如說是「馭簡若繁」吧。
(寫給《小日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