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後一次見到她是在火車站大門口,她送了我一朵帶刺長莖紅玫瑰,裝在長形透明塑膠盒裡,外頭用湛藍色絲帶繫了個法式蝴蝶結。後來有很長一段時間,那朵玫瑰是我僅存關於她的記憶。不論我如何試著去想起她的名字、臉孔、聲音,乃至於一切瑣碎的片段,我仍然只記得那朵玫瑰。血紅色。長莖。帶刺。
然而奇怪的是,現在我窗前總會擺上一朵盛開的長莖玫瑰,和那一朵一樣的血紅顏色,和那一朵一樣帶刺,和吃飯喝水一樣的習慣。每次看到或擺弄玫瑰的時候,我總是在想,究竟是玫瑰本身還是她的玫瑰還是擺放玫瑰成了我生活中的必要。
當我第一次出於一時衝動而買下第一朵玫瑰時,血紅的,長莖的,帶刺的,含苞的,我並不知道該將它放在哪兒。我試著像其他人一樣放在客廳裡,但隔天玫瑰就枯死了。因為一整天無所事事,所以我一直看著枯萎的玫瑰,或者,我想我是因為死死的瞪著它看,所以那天我作不了任何事。後者。
我猜我是在思索我為什麼對區區一具玫瑰的屍體如此著迷,一如初次見識。像我這樣的人是絕不可能為朵玫瑰的死亡舉行一場天人同悲的葬禮,更別說還得充滿感傷的親手埋了它。我沒那麼無聊。也許,另一個可能是,如果玫瑰的綻放是種必然過程,那我當時應該是試著等,等待一朵在不該枯萎時候枯萎的玫瑰風華再現,並依照那必然過程讓我看到一朵玫瑰理所當然的綻放。這樣我才能說服自己相信神與奇蹟的存在,因著祂對一朵尚未綻放過便早衰的玫瑰的同情和憐憫。沒有奇蹟沒有神。當然。
當晚準備就寢前,一個結論突然浮現腦海:我最好相信我過去以來便一直相信的。下次,去買朵盛開的玫瑰。血紅色。長莖。帶刺。
第二朵玫瑰就是這樣來的。就在我幾乎要遺忘這個念頭和第一朵玫瑰時,出於第二次衝動,我又買了第二朵,有趣的是,我還真買了朵盛開的。那次,我將它放在餐桌上,不是客廳,只是想也許這麼做它會撐久一點,在它開始凋謝以前。天不從人願。隔天清晨起床時,玫瑰又枯萎了成一團黑糊糊的乾屍。又一具玫瑰屍體出現在我惺忪睡眼中。眼前這個令人震驚的事實,使我如遭雷擊般的較以往任何時候都清醒。不、可、置、信。
回想花店老闆的叮囑,我懷疑自己是否有任何遺漏。沒有。我確實給了乾淨清水,我確實修剪了多餘枝葉,確實注意光線與溫度,小心翼翼的將它插在花瓶裡,動作仔細的深怕一碰它就碎。死了。還是死了。有好半個鐘頭,我只能呆若木雞愣愣地看著第二具屍體,想著:到底缺少了什麼?
那天恢復常態後,我打定主意再去買第三朵紅色長莖帶刺血紅玫瑰,卻被街上擁擠的人潮弄得頭暈腦脹,以及一堆比買花更重要卻被差點我忘了的事給忙過了頭。當我再想起來時,已經又過了好幾個星期。
站在花店櫥窗前,望著上千朵各色各態玫瑰砌起的花牆,我不很確知我是否有足夠能力承擔第三朵玫瑰的死亡或綻放。我不是很想進去,還是鼓起勇氣,百味雜陳的買了第三朵玫瑰。血紅色。長莖。帶刺。半開的。
我發誓我一定要讓它活到完全綻放然後依照自然定律枯萎,就像其他人的玫瑰一樣。既然客廳、餐廳顯然都不適合玫瑰生長,我於是允許它在我書桌上佔據個角落。這麼一來,我就可以像個間諜一樣的觀察窺探它的生生死死。我甚至突發奇想的念了段「荒原」並放了蓋希文的藍色狂想曲給它聽,雖說這樣的選擇是出於我個人偏好,又,對於一朵花能聽懂多少我只能持保留態度,我還是照作了。聽店員說音樂與詩歌能促進植物生長,可遺憾的是他忘了告訴我音樂和詩歌種類,我還因此留戀書架CD架前考慮了好一會兒才決定的。
結果?比前兩朵更糟。第三朵玫瑰活生生地在我眼前凋謝。靜靜的看著第一片花瓣墜落在艾略特的詩頁上,我悶了。艾略特惹它了嗎?還是這是它對蓋希文最最嚴正的抗議?好。很好。剎那間我失去了對下一朵或任何一朵玫瑰的耐性,決定以後寧可買其他任何一種花,百合、鬱金香、紫丁香、牽牛花…什麼都好,就是不要玫瑰。
Rose, thou were sick!
憤怒的合上書,眼角瞥到末頁上有幾行墨跡已淡的手寫體。細細地看,隨著每個字的被辨認,我的記憶也跟著一一被辨認。是她的字跡。人說好奇會殺死一隻貓,我不是貓。我讀。
The Waste Land thou possess not
In thy summer heart; nor inhabit thou
There with autumn sigh or winter solitude;
Born in spring joy thou comrade of roses
Forget not thy splendor and glory
That God bestowed in thy nature.
--Humble Guardian of Rose garden
玫瑰、艾略特、蓋希文都陷入永恆死亡般的靜止不動。女孩的腳被紅鞋詛咒必須終生跳舞,我的聲音被玫瑰詛咒只能永遠待在荒原一遍又一遍複誦直到靈魂也感受到每一朵玫瑰死亡前的狂想與緘默。
然後,記起她的玫瑰。記起那是唯一一朵我看著它綻放看著它凋謝的玫瑰。我什麼也沒作甚至也沒理會過它,在我的全然忽視裡,它卻活的比其他玫瑰要久的多。我還記起了,那是唯一一朵她送我的花,分手的禮物。我更記起了,我的名字,我一直認為俗氣她卻很喜歡親暱的叫著的名字,玫瑰。
我想買最後一次玫瑰。
不為看它綻放或枯萎,在它成為屍體前,我要親手捻碎它。
那天,下著大雨。半路上,淋著雨的老婆婆手裡捧著一大束血紅色長莖帶刺玫瑰走在雨裡,卻還是老神在在,一點也不擔心她的玫瑰會凋。走上前細看,一樣的血紅一樣的長莖一樣的盛開一樣的帶刺,塑膠的。於是,我用我的傘跟老婆婆換了一朵玫瑰,一朵塑膠玫瑰。
老婆婆,我不要全部,只要一朵,一朵就夠。謝謝。
淋著雨沿著回路走,高高的舉著低低的甩著,手心裡刺刺的,很紮實的觸感。
這是我的玫瑰。玫瑰的玫瑰。
屍體,何來死亡?呵。
之後,我便一直在窗前擺放一朵玫瑰,血紅色,長莖,帶刺。
塑膠玫瑰。
永遠在注視和忽視之間盛開著死亡。
後記:
名為網路的虛空之所,記憶轉換如輪迴,忽倏已穿越,此身到彼身,不記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