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11-07|閱讀時間 ‧ 約 1 分鐘

投資金律第10章,別相信共同基金

    「基金其實是生產業,生產不同檔的基金以賺取利潤」
    文章前幾十頁都在解釋美國的法律,以及基金如何從中收費,後半段在敘述伯格的生平和投資公司和行銷公司的不同。
    行銷公司不斷宣傳最熱門基金的歷史紀錄,投資公司則否。
    行銷公司發行新基金的理由是這些基金可以賣的掉,而投資公司發行新基金的理由則是認為這是一個好投資
    行銷公司不斷推出新基金,結束那些績效不好的公司,不斷廣告那些仍然存活的基金,投資公司不會這麼做
    投資公司會不斷警告客戶,市場有可能往下走,而行銷公司不會
    投資公司會在基金發生極高的衝擊成本時暫時關閉基金,不讓新投資人繼續加入,但行銷公司不會這樣做
    投資公司會隨著資產增加,很快的降低費用收取比例,但行銷公司不管資產狀況為何都繼續收取高額費用
    基本這一章是比較市場情況,作者表明先鋒公司的指數型基金是最棒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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