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05-13|閱讀時間 ‧ 約 10 分鐘

【南北之世-拓跋鮮卑】

北魏,由鮮卑拓跋氏所建立。 跟五胡十六國不同,北魏有自己正式的注記與撰史系統。 這也導致了關於「拓跋」氏的緣由,和五胡大不相同。 五胡各部,原本都是隸屬於草原民族帝國,或因居住地,或因某人受到晉朝賜姓等,來開啟他們加入中國爭霸時的名稱。 但北魏表示:拓是「土」的意思,跋則是「后」的意思。 拓跋的意思,就是后土。 后土這邊不是土地公,而是指「軒轅黃帝」。 即「上天所授命的大地管理者」。 按北魏的「族譜」記載,黃帝的次子昌意,有個小兒子受封於北方,國土內有「大鮮卑山」。 也就是鮮卑的始祖。 《晉書》對鮮卑慕容也作,「昌黎棘城鮮卑人也。其先有熊氏之苗裔,世居北夷,號曰東胡。」 有熊氏,也是黃帝 說到底,意思就是兩漢所稱的「東胡」,本身是黃帝子孫。 考證留給專家,很有趣的是,在兩晉的公知下,匈奴跟羌氐等左近民族,都已經被認同是「大禹」的親族與子孫。 喔,這個政治意義是,兩趙兩秦都是大禹之後。 今天鮮卑拓跋氏,比你各位的血統更純正。 那只是因為北土當時沒有帶文字過去,只靠口耳相傳,所以真憑實據?沒有。 後來,鮮卑拓跋氏有個子孫名叫始均,在堯舜之世回來給中原天子打工,立下功勞,得到了新的封地,遠離了夏朝。 之後,夏朝啊,匈奴啊那些壞蛋,基本上跟我大鮮卑拓跋氏就沒有關係了。 看吧,相當努力在撇清大禹系。 六十七代之後,一個名叫拓跋毛的,在遙遠的北方,建立了一個新的聯邦國。 有三十六個屬國,九十九個部族奉阿毛為共主,所以我們鮮卑拓跋氏的第一任「皇帝」,就是阿毛了。 雖然真實度很難確定,但這個說法,某方面也解釋了鮮卑的「黃鬚白膚」。 也就是鮮卑拓跋氏大概曾經在俄羅斯一帶的地方建立過王朝這樣。 當然,說成部落共主更準確些,不過這就是北魏的皇帝本紀起源寫法--寫成中國人更容易理解的字詞。 五世之後,大概一百五十年左右,鮮卑拓跋氏開始向南遷移,來到一個千餘里大的湖泊。(貝加爾湖是你?) 本來打算繼續南下,但當時的皇帝過世,大家就停步了。 再過七代,那就又兩百年了。 有一個神人來造訪了鮮卑拓跋,建議他們繼續南移。 貝加爾湖往南都是山啊, 「山谷高深,九難八阻,於是欲止。有神獸,其形似馬,其聲類牛,先行導引,歷年乃出。」 呃,鹿吧。 反正蒙古人的神獸也是鹿。 總之鮮卑拓跋歷經千辛萬苦,終於翻過了山脈,來到過去匈奴所居住的地方。 這句話頗有妙處:「匈奴之故地」不知是指冒頓的匈奴帝國,還是呼韓邪的南匈奴。 後者的話,這個故地就是河套平原了。 到這裡都還是一般的起源故事,接著就神話了。 帶大家穿過山脈的,是拓跋詰汾。 他的兒子,則叫做拓跋力微。 而拓跋鮮卑相傳:「詰汾皇帝無婦家,力微皇帝無舅家。」 因為拓跋鮮卑認為,力微的母親是天女。 也就從力微開始,拓跋鮮卑展開了他們的「中原霸業」。 或者說,天命。 拓跋力微繼任的時候,拓跋鮮卑已經很衰弱了,只能依附在沒鹿回部底下。 然後沒鹿回的首領很欣賞他,把女兒嫁給他,國家分給他,拓跋部才又重新壯盛起來。 這彷彿童話故事一樣的情節,在東北遼地也經常出現。 就認知來說,中國北方的草原民族,其實多半都把妻女當成財物。 嫁女兒到底是不是一件重要的事? 對兩晉以前的中國人來說很重要,因為妻是第二家長。 我把女兒嫁給你,意思是你家就是我家。 注意啦,駙馬是沒有繼承權的。 但是這些邊疆民族建國神話,都會出現這種:女婿繼承權大於親兒子的情況。 在懷疑有人說謊之前,我們可以先把事情代換來看。 你把最高的財產象徵,都給了一個對象:很顯然,這個對象將會是你的繼承人。 是的,妻女對邊疆民族來說是財產,但明顯是最珍貴的那種。 你看匈奴經常要繼承父親的妻子,那不會是單純的「小媽好漂亮」、「我就是禽獸」。 這個奧妙的價值觀要調適一下,等真正進到北魏朝的時候,肯定要用到的。 那我會說,這部分胡漢價值觀看起來迥異,其實本質是相同的。 漢人經過禮法包裝母親的價值與地位,胡人就比較原始自然像母獅子。 女性要從被物化的珍貴,走入「身而為人」的平等,絕對是非常漫長的歷史。 這邊恰好有個文化交流的比對就是了。 差點忘了說,愛護力微的族長,記名為「竇賓」。 這是很有意義的:東漢竇憲就是聯合鮮卑,掃蕩大草原匈奴的大將軍。 而如果沒鹿回竇氏仍強,就看得出草原鮮卑跟東漢的關係能夠維持和平,不是沒有道理的。 拓跋鮮卑神話的紀年,也終於跟中國扯上了關係。 力微接收沒鹿回的時候,差不多就是司馬懿發起正始之變(高平陵之變)的時候。 西元248~249年間,這是力微來到匈奴故地的第二十九年。 這表示沒鹿回竇賓,基本就是跟軻比能步度根等人同期的鮮卑大人。 之所以會連結紀年,則是因為拓跋力微決定跟曹魏發展「友好」關係,送去了質子。 據說當時拓跋鮮卑的質子,在洛陽的地位是最高的。 司馬昭當時還在籌備滅蜀,要是劉禪已降那就很難說了是吧? 雖然鮮卑跟中國一樣,處於分裂狀況,但拓跋跟曹魏的結盟,那就是強強聯手。 進而對於拓跋鮮卑的草原地位大有幫助。 「始祖與隣國交接,篤信推誠,不為倚伏以要一時之利,寬恕任真,而遐邇歸仰。」 意思是大家都來跟他低頭了。 笑笑就可以了。 拓跋鮮卑是不是當時草原鮮卑最強的一國,有待商榷。 至少大家都去跟他好就肯定沒這回事。 那些什麼乞伏鮮卑禿髮鮮卑,差不多都是這個時期轉化成西鮮卑的。 意思是,有沒有出現鮮卑共主,我不知道。 但鮮卑版炎黃大戰爭,應該是有打的。 進而,有些部落必須離鄉背井。 拓跋鮮卑本來結盟的對象就是司馬昭,西晉代魏之後,這個盟約也不會變動。 而國家越來越人丁興旺幅員遼闊,就代表國家強大了嗎? 這裡《魏書》引用了一個小故事來說明,足證作者的漢史功底深厚。 夠春秋。 是說力微的兒子在洛陽學了彈弓之術,回去表演給鮮卑人看。 大家都覺得他學了妖術,射東西要用弓箭的嘛。 於是許多族長就反對他接任力微的位置,甚至聯合起來害死了他。 這在春秋什麼? 民智未開,技術不足:縱有大國,如何能治? 力微之後拓跋領袖都短命,鮮卑帝國也再次分裂為三部。 這邊要附帶提一下是,雖然後來史家定義「宇文部」也是鮮卑,但對拓跋氏而言,宇文其實是鮮卑帝國下的匈奴人。 好,分裂之後,《魏書》又說拓跋領袖如何英明神武,甚至來救援西晉,截擊匈奴劉淵云云…… 前面的年代,還可以說是中土對於鮮卑發展不明,缺乏交互比對史料。 但以《晉書》來說,現在已經開始跟《魏書》對不上了。 跳過這一段,接下來才是無可迴避的事實。 《魏書》:「晉并州刺史劉琨遣使,以子遵為質。帝嘉其意,厚報饋之。」 《晉書》:「劉琨乞師于猗盧,表盧為代公。」 猗盧是拓跋鮮卑史上的「穆皇帝」,在分裂時期統有一部。 在前任拓跋鮮卑領袖過世後,猗盧反過頭來統一鮮卑。 《魏書》說得當時猗盧仍非常強大,但其實在《晉書》描述的中國北部戰爭中你真的看不出來。 而兩者共同的敘述,就是猗盧成為了代王。 代地之王。 由於在兩個不同國家的立場上進行表述,你很難說誰真誰假。 而且草原國家的結構,跟中原國家並不是完全相同。 照《魏書》的說法,猗盧本身進入中原,把鮮卑帝國交給兒子和姪兒。 結果他的兒子叛變,猗盧討伐失敗病死,姪兒趕來救援。 書面上雖寫姪兒勝出,但很明顯的,拓跋氏已經失去對草原帝國的控制力了。 簡單說,當西晉滅亡的時候,拓跋鮮卑很有義氣的跟著一起崩解了。 只剩下這支代地拓跋鮮卑,成為後來的北魏。 比較特別的是,拓跋鮮卑並不承認東晉朝。 看起來小小的代地拓跋鮮卑,後來又得到草原各部的支持,在中原境內與後趙抗衡。 對於自奉漢統的石勒來說,拓跋鮮卑是敵人。 但對於漢皮胡骨的石虎而言,拓跋鮮卑就是朋友了。 當雙方交流趨於和平,這時最重要的拓跋鮮卑領袖「什翼犍」也登場了。 沒意外的話,什翼犍就是《晉書》後來提到的「代王涉翼犍」。 《魏書》的角度是說,代國從這時候開始,成為北方中原的「宗主國」。 舉凡後趙,慕容部等都紛紛遣使來貢,承認他們宗主國的地位。 為啥?因為他背後有大鮮卑。 實際上這個宗主國完全不干涉不參與石虎死後的一連串爭霸,我是覺得滿難自圓其說的啦。 但不能不提的是,當前秦苻堅決定攻打代國的時候,總共動用了三十萬兵力。 即不可否認的是,代國至少在當時擁有非常強大的軍事力量。 如果按照西晉的封賞,這不過半州之地。 三十萬基本不下於前秦滅燕的兵力,當然,破代國的時候前秦身家比較充實。 說到底,當時中原各胡,都很難正確掌握代地拓跋鮮卑跟整個草原鮮卑帝國的關係。 大家更相信,包括慕容鮮卑與鐵弗匈奴,都還是遵奉著這個草原共主。 也因此,跟代國的決戰,被放在前秦統一北方的最後。 用一個比較政治正確的說法,其實就是拓跋鮮卑不屬於中國。 雖然我一直用「帝國」來說,但拓跋鮮卑應該比較像「聯邦」。 這個聯邦在西晉北方大亂的時候,有許多部族都打算進來分一杯羹。 那些部族,主要就是「雙重國籍」持有者:包括匈奴,包括慕容部、宇文部等。 在先前就同時奉鮮卑與西晉為主。 拓跋本部跟著進入中國,那個心態在《魏書》並未說明。 《魏書》在表示的只是拓跋氏順應天命,北上南下。 這種國際立場,在中國史上也屬於罕見。 我認為可以稍為拉遠一點,用類似「美國駐軍越南或朝鮮」的情況來看拓跋鮮卑。 只是因為缺少可靠的通訊系統,在各個情況之下,變成了美國總統,鮮卑皇帝自己來到前線。 想當然,這樣的舉動同時也會引發鮮卑聯邦內部的騷動。 至於聯邦的部分,可以用三國時期的東吳來看。 江東世家會配合孫家,來保障自己的利益與權力,但孫家真的被人家一刀斃命,他們不會管的。 不會戰到最後一兵一卒去厓山跳海的。 拓跋被前秦打掉,鮮卑邦聯就割掉拓跋,如此而已。 正所謂兄弟如手足,共主如衣服,脫掉再換一件就是了,反覆再三。 然而,「什翼犍」卻是整個拓跋鮮卑史與北魏史中最重要的關鍵。 不管在《魏書》還是《晉書》,什翼犍都是拓跋鮮卑漢化的開端。 這個來自北方,不意失足於中原的部族,在這裡學會了中國獨特的玩法。 也為中國的歷史,翻開了新的篇章。 南北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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