沉迷同人創作超過十年,創作過原創、同人十萬字內的完整故事,想要分享一些在寫故事時我會考慮的問題。一些淺見,與各位分享。
以下文章會提到:情節、篇幅、目的、修辭,依序是我想到一個故事時會考慮的先後順序。
情節:同人故事對我而言都使始於一個「我想要看到這樣的情節」的念頭,若以「我想看到A君與B君不小心被反鎖在體育室裡」這樣的情節,通常會出現這個情節的細節、有趣的發想,這個時候我會先把點子記下來,然後開始思考這樣的情節我需要用多少字呈現,考慮字數的的時候會考慮的故事的前因後果,要將情節變成完整的故事需要前後多少字的鋪陳,若是單一事件的故事,我會以3000字為基準增減。
若是故事元素較多,例如需要與原著故事或現實世界不同,則會需要一些篇幅營造世界觀,但若沒有衍生為長篇故事(分為10篇以上張貼),過多的刻畫或設定會讓人覺得像在讀設定集,盡量以故事會使用到的設定鋪陳。
若故事情節超過一至兩個,我會將篇幅發展成萬字以上,這個時候我會開始思考故事中我想要傳達什麼,這不是必須的,雖然有人認為文以載道,但是同人文的本質還是帶來快樂,個人的目標是有趣最重要,但也不需要放什麼大道理,放入惆悵感、孤寂感,幸福的感覺,什麼是家人?什麼是愛?之類的思考,個人認為在萬字的故事中就足夠了。
最後是修辭,個人認為在小說中修辭的比例不需太多,能夠生動的表達當下角色的動作、角色的想法即可,太多的修辭會模糊焦點,或是讓讀者出戲,個人認為是需要注意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