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05-29|閱讀時間 ‧ 約 3 分鐘

選擇權的租金戲法(4/4)

阿金小教室
選擇權是一種買賣雙方權利不對等的商品,買方最大損失是權利金,而賣方最大損失可能是無限。
本篇靈感來自於筆者的學生,該學生在業師的課堂上剛學到選擇權的概念,尚不知選權賣方的風險,一昧聽從業師的說法,當行情穿過自己的履約會後,就再外賣出一組,企圖用此方法來攤平虧損,在行情波動不大的情況下,此種方法的確可行,但若遇到如文中所述的情境,行情一直觸發停損走勢,使得賣出的選擇權一直被穿過履約價而加劇虧損擴大,最終將迎來不可收拾的虧損。
以文中小哲舉的甜點例子,小哲只因在店𥚃打過工,憑著對小朵的了解來猜測可能的漲價幅度,就向小朵訂購甜點,準備發售優惠券來獲利,但真正能掌握價格的人是小朵,若小朵一次漲價到160元,那小哲每張優惠券就面臨20元的虧損,萬一價格漲到200元,小哲每張的虧損就擴大到每張60元。
選擇權的買方,可以放棄履約,則最大虧損是當初付出的權利金,但賣方是不可拒絕履約,因此當價格穿越履約價越多,則賣方所面對的虧損就越大。賣方的獲利最多就是所收的權利金,卻得面對無限的損失風險,初接觸到選擇權的投資人,往往忽略了這樣的風險,輕信老師的話,以為可以每期穩穩的收取權利金,慢慢累積保證金額度來擴大獲利,一旦遇到行情大波動時,可能一次的虧損,就將數次甚至是十數次的獲利完全吐出。
通常選擇權賣方,大都是資金非常龐大的投資者,可以忍受得了結算前的行情震盪,甚至手的資金或股票足以短暫控制行情,讓行情收在對自己較有利的結算價,不過也不是每次都能夠順利控制結算價,當遇到全市場的人都往某一個方向交易時,這些大戶也沒有能力去對抗全市場的力量,虧損就尤如潮水一般,一陣一陣的湧來,在台灣的股市中,也不乏知名大戶因堅持自己的看法,與市場對抗,不願停損,最後造成破產的結果。
在未開放夜盤交易時,選擇權賣方常得面對隔日的開盤大跳空,而讓自己面臨進退兩難,無法將停損控制在進場時預設的停損心例,而現在已開放夜盤交易,可於夜盤行情中,控制好停損的出場點,因此投資者若從事選擇權賣方策略的交易者,千萬要做到果斷停損,以有限的虧損來換取長期的權利金收入,才能讓自己保有再次進場的資金,長久存活在股市中,若對自己停損信心不足的投資者,當然也可以選擇價差策略的方式來建立部位,雖然會縮小每組的獲利,但也在建立投資部位時,也將最大的虧損確認了。關於價差策略的方式,日後再擇文敍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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