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影資訊
導演:梁哲夫
類型:劇情
語言:台語
片長:1小時37分鐘(97)
首映:1964年
觀影心得|2022.10.09
剛看完記憶猶新,趕快來把我的不滿分析出來,可能會爆字也不一定。 這部影片是我目前看的台語片裡轉場跟合成技巧排名靠前的一部,劇情張力、節奏跟豐富度其實都很夠,只是一些關鍵的邏輯不通順,導致他明明被標明「經典苦情戲」,主角們明明應該是被命運捉弄導致悲慘遭遇──卻搞得像他們自業自得,後期苦情高潮的部分我完全共鳴不起來。 劇情我簡略提一下:主角黃秀蘭、火土是鄉村一對小情侶,不過秀蘭家因亡父負債三萬而遭討債,路上遇見在台北工作、穿著光鮮亮麗的黃雪娥,秀蘭便要求其幫忙在台北找工作。秀蘭後來來到台北,董事長特別交代要將工作內容說清楚,此時他才知道自己是來做舞女的;答應後除了老闆贊助置辦衣服之外,大家還教他跳舞。火土放心不下到台北來看望,卻說秀蘭變化太大,希望他回到鄉村生活,秀蘭拒絕後心中罪惡感也越來越多,向老闆請辭當晚就被灌醉強上了。董事長決定包養秀蘭,但秀蘭一心想和火土私奔。火土被李經理找來的人毆打,後導致失明,靠在公園吹笛乞討維生。秀蘭則在決定放棄生命之際與董事長做最後交涉,在其拒絕後持剪刀先後殺掉董事長和王敏郎,自己的臉也被硫酸潑到毀容。秀蘭前去自首後,雪娥有幫他請律師力求緩刑,但秀蘭堅持不必幫他辯論,最後遭判無期徒刑。火土後來還有跟服刑中的秀蘭特別會面一次,說會一直等他。秀蘭之母過世後留下玉鐲托雪娥轉交,但雪娥決定欺騙秀蘭母親尚在。 為了使簡述精要一些,一些配角我就沒有提起了。不過以畫家的兩幅畫作為故事的切入點,我覺得這樣的做法很不錯,很有回憶錄的感覺。下面我就來說一下我個人認為神秘的點:
一開始我們知道他是為了還清家中三萬元債務而來,大家也都知道他是為了這件事才到的台北,但火土卻一直希望秀蘭回鄉下,又片末兩人分離時的歌詞中寫著「貪著」,好像秀蘭是貪圖台北的生活才不願意走,但他向董事長辭職時卻說:「我覺得自己不適合這裡的生活。」在
台灣文化入口網的簡介中寫到「想及債務未清」,但其實電影裡除了開頭提到這三萬之外完全沒有提及(先不考慮是否在修復過程中有情節遺漏的問題)。
個人認為要塑造出秀蘭貪戀台北繁華的形象,只要讓火土探望時有一句台詞說道:「既然阿聰哥的三萬元已經還清,那你就......」稍稍交代一句,就能讓秀蘭本來留在台北的理由消彌。再來董事長送秀蘭回家的時候,如果能讓董事長提一句:「上次那條珍珠項鍊你說不喜歡,我明天就換一條純金的,明天早點來上班順便看看吧?」之類,就能帶出秀蘭開始變得物質也會挑剔。否則只是衣著變得摩登、剪過頭髮、懂得化妝變好看,甚至只是學會怎麼叫計程車而已,這些難道就能構成火土所說「你變化很大,我很失望」嗎?從董事長後來糟踐秀蘭清白的舉動來看,雖然秀蘭家客廳有很多菸蒂,但在董事長之前他都還是清白的,那他本人到底對什麼部分感到罪惡呢?跟陌生男人牽手轉圈圈跳舞嗎?
總之這個部分我認為銜接上有問題,導致關鍵劇情理由不夠充分,像是披著苦情外皮的天真笑話。
在我看來,其實一開始台北的一切包含董事長等人都是非常和善、開明的;
台灣文化入口網的簡介中寫「騙誘」,但個人在觀影時不認為有欺騙成分,反倒十分尊重秀蘭的意願。而雪娥一開始其實不想介紹這份工作、董事長要求李經理和雪娥要向秀蘭說清楚工作性質、秀蘭想辭職時大家首先關心的是他是否遇上什麼困難等等,這些部分都可以用更黑暗、激烈的劇情去表現,但本片卻選擇了這樣的方式。劇情中甚至不要求舞女賣身,塑造出一種真的很好賺的感覺。約莫對那個時代的人來說,舞廳裡的音樂、燈光等都是烏煙瘴氣的形象,舞女則直接跟風塵女子畫等號吧?不然至少我看來整體都沒什麼不好,除了需要上大夜班之外。
雪娥說:鄉下來的女孩想找賺得快來改變家境的工作,在台北就是幹這行。對於城市嚮往者來說,這樣的觀念基本打碎了他們對台北的美好幻想。過去年代有許多人拚著要到台北去找工作、改善生活,但真正到了台北卻很難達成這樣的目標,這裡或許有警世的意思。
火土第一次決定到台北探望秀蘭時,那個態度跟秀蘭第一次到台北的態度相差甚遠,幾乎可說是冷靜且周全的,他甚至為自己準備了西裝外套和原子筆!後來看見秀蘭跟董事長搭車回來,他「心灰意冷」,直說秀蘭變化太大超級失望之類,但其實這中間他只看到菸灰缸裡滿滿的菸蒂並且等人等到半夜而已。當初收到秀蘭的家書,也只有他對「舞女」一詞生疑。失去秀蘭的蹤跡後,火土曾遊走各個舞廳尋找秀蘭,那個態度也不見其緊張、驚慌等。
雖然為了維生做過賣報郎、公園吹笛乞丐,但聽到秀蘭受刑時卻能找到地方並要求申請「特別會面」,個人不認為一個鄉村小子懂得這麼多啊。
在火土第一次探望看到一缸菸蒂時,或許心裡已經猜想秀蘭是否早就下海;若他這樣想,那麼菸灰缸與菸蒂也能成為一個類似「北港香爐」或「公車」的意象存在。而在他懷疑情緒下,自然就對秀蘭不守貞潔感到失望。
董事長強上事件之後,火土一度對秀蘭發火,要他滾;秀蘭也很內疚地表示自己的清白遭奪,無法和火土在一起。這裡秀蘭表現出對自身清白的在意,卻好像只是表面上的在意而已,這點在下一點中我會提及,此處先不贅述;火土則在秀蘭決定離開時又上前阻止並後悔自身行為(其實我覺得這裡表現得有點渣,有家暴傾向的那種),也許能解釋成心中對秀蘭仍然有愛,也許能解釋成秀蘭依然美麗所以還有愛,也許還能解釋成失去清白的秀蘭不是自願下海就還能接受。
本片中有一些我認為太晚下決斷的劇情,比如上一點中我提到秀蘭對自身清白很在意,那麼既然跟後期被囚禁後想自殺的理由一樣,一開始怎麼不先做這個決定?若劇情演到秀蘭失去清白後鬧自殺而遭囚禁,由雪娥以開解名義替兩人傳遞紙條,替代見面劇情,同時加速董事長對火土的殺意,火土則提前獲知消息逃離聽起來就合理很多。
揍火土的決定其實是李經理下的,但他後來完全失去戲份;秀蘭遭禁後對回故鄉念念不忘,董事長才派出王敏郎要去殺火土。這個除掉舊情人的決定個人也覺得來得太慢,應該說李經理一開始找人去毆打火土,既沒有斷手斷腳,也沒直接殺了他,只是打一頓而已實在輕過頭了,盲眼只能算意外收穫,起初應當沒有預料。
片尾時字幕提及有下集完結篇,其中最明顯的伏筆就是關鍵道具:媽媽的手鐲;另外鏡頭過多的跳舞男子,我認為也是其中一個伏筆;畫家已經在上集包頭包尾,沒道理下集不延續使用。綜上種種,我感覺自己也快要把下集給寫出來了,果然邏輯漏洞是最好填空的故事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