筆者認為,能在一起的關鍵,有三點。
第一點就是互相喜歡,這是最重要的,在情感上必須要有一定的基礎,也就是互相都知道對方是自己最喜歡的人。
第二點就是適不適合,這不是最重要的,卻會影響到未來的生活型態,例如:對方的未來規劃是要出國留學、工作、移民到國外,而你是想留在原本的國家,這就是不適合,當然可以其中一方「妥協」,但為什麼不去找個能跟自己相符合的人呢?
第三點就是雙方意願,要進入一段關係不容易,加上身份的轉變,自己、對方、他人之間的關係都會轉變。或許是考量到經濟因素,社會、家人、朋友目前的看法等等......,其中一方並不想進入關係,這也是無法強求的。
第一點假設已經克服了,再來就是第二點,第二點必須要透過時間的累積,多認識,所以筆者認為覺得「適合」這件事,是需要時間來證明的。並且在交往後,也需要更深入的認識,才能明白到底適不適合。
第三點是最後一關,雙方都準備好踏入另一種關係中,我們都需要的是勇氣,心理的那一關,又喜歡又適合,只剩一句我願意,但兩人互許承諾又是需要多大的決心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