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he ship has reached the shore.
— Rena Lee 新加坡海洋和海洋法問題大使/會議主席
發生什麼事 聯合國歷經15年的協議磋商,終於在2023/3/4通過保護公海的歷史性協議:公海條約(The High Seas Treaty) 。目標是在2030年以前,將全球30%海洋劃分為保護區(Marine protected areas,MPAs),限制過度漁業捕撈、海底探勘等活動,以保護海洋資源、恢復生態多樣性。
儘管條約內容及實施細則還有待討論,但多數國家皆對於這項重大進展表示樂觀。條約重點方向包含:
成立一個新的國際機構,由參與條約的成員國組成 設立保護區。保護區的劃分方式將由各成員國提出要劃分為保護區的位置與範圍,並由全體投票的方式來做決定。而已開發國家可透過技術轉讓方式幫助開發中國家設立保護區,但當中牽涉到公海劃分、權利義務問題,最終實行規範仍待商榷 定期舉行COP(Conference of the parties)會議,檢視各國實施成效及討論共同行動
條約發展歷程 過去十多年大多停留在UN生物多樣性工作小組、各國或區域性海洋組織的層面 2006年綠色和平開始推動海洋保護區計畫、發布相關報告 2015年聯合國決議制定Global Ocean Treaty 2018年各國代表正式展開磋商,原預計2020年完成談判,但受疫情影響延宕至今 2022年12月舉行聯合國生物多樣性大會達成 30×30協議,要在2030年前,保護全球30%的陸地和水域
公海小百科 公海(High seas),又稱為國際水域(International waters)。1982年《聯合國海洋公約》(the UN Convention on the Law of the Sea, UNCLOS)規範:國家領土基線起12海里的範圍為【領海】;基線起200海里的範圍為【專屬經濟區】;而超過專屬經濟區以外的海域則為【公海】 公海不歸屬任何國家所管轄,表示各國都有權利在公海上進行捕撈、航行、研究等活動 公海面積約佔地球面積的四成、佔海洋面積的三分之二 目前只有大約1%的公海範圍是受到保護的
全球公海(藍色區域)與領海(白色區域)分布
圖片來源:The Guardian
讀書會討論 雖然身處四面環海的台灣,但細想自身對於海洋環境保護的知識似乎遠遠不及陸地森林保育。林彤首先想到
2010年墨西哥灣漏油事件 ,當時油井爆炸造成的生態浩劫仍延續至今,復原工程及科學研究持續追蹤的同時仍然無法確認到底對海洋造成多少不可逆的危害。菀倫補充
全球近年來發生的漏油事件 ,也好奇台灣先前是怎麼處理。昱凱有聽到
轉角國際Podcast 報導公海條約的新聞,而說到海洋保育首先想到的則是台灣漁業過度捕撈、大量雇用外籍移工的議題。
我在讀資料的時候也學到一個從未想到的點:保護海洋蘊藏的稀珍資源除了環境保育的出發點,有很大一部分是屬於商業價值。海底資源如海藻、珊瑚等,經科學研究證實且已應用於醫藥、美妝等領域,當中創造的巨大商機,也成為各國在海域資源劃分與共享上,難以取得共識的原因之一。
玠庭分享了一個以前學到台灣鯨豚類動物的主管單位是農委會林務局*,或許這也反映出我國在海洋保育方面意識薄弱、未正視其為一項專業,甚是可惜。政陽提到台灣在國際地位的特殊性,無法參與國際組織的現實讓國內法規無法與國外接軌,而即使自主研究、努力跟上世界腳步,也容易在實際執行層面卡關。
圖片來源:Jeremy Bishop, Pexel
在接觸這則新聞之前,提到海洋議題,大家腦中浮現的畫面是什麼呢?
身形乾枯的北極熊、鼻孔插著塑膠吸管的海龜、全身沾滿油污的海鷗......這些警示人類過度開發的畫面儘管令人心碎,卻也是我們不得不正視的問題。近年來在各界努力宣導(或行銷)之下,或許你我已漸漸習慣在日常生活中減少使用塑膠吸管、自發性參與淨灘等活動。這些行為上的改變被大大鼓勵的同時,想法上的重塑也需要同等的關注。
我期許自己能多一點點思考、提高自主意識,未來碰觸到海洋議題時能更廣泛的將思維擴及至漁業、觀光、法規等層面,從不同角度持續思考人類與環境的共生關係。
*會後補充:2018年已成立「海洋委員會」及所屬三級機關「
海洋保育署 」,目前為海洋動物管理單位。海保署與林務局也持續合作、共同推動台灣生態保育活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