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06-15|閱讀時間 ‧ 約 2 分鐘

魯賓遜漂流記,「我都已經是孤單一個人了,還要叫我致良知!」



    已經是最後一次上課了,講到王陽明的良知之教。

    致知,
    就是致吾心之良知於事事物物;
    而什麼是物呢?
    意之所在便是一物。
    因此,陽明所說的格物,是從誠意就開始了;
    善惡之區分就在意念發動處成立。
    陳來的《宋明理學》寫到這邊,
    處處都是胡塞爾現象學的痕跡。

    如果你看到這邊,還沒有昏頭,那真是萬幸。
    我也覺得,明明是簡單的事,
    幹嘛要弄那麼複雜!
    小朋友們也都很茫然。

    不過這不是重點。
    重點是:
    下課的時候,×均來問誠意,讓我突然想到一件事。
    我就在課堂上發了一點牢騷:

    就西方的傳統來說,雖然不能一概而論,
    不過,
    道德一般是在行為上說的;
    記得當年讀Moore的《倫理學原理》英文本,無比痛苦,
    而他說,倫理學的目標,在於探討什麼是善的行為。
    他們在意的是行為的善惡。
    所以啦,依稀記得羅素不知道在什麼地方說過:
    如果你像魯賓遜一樣孤單一個人,
    你就沒有道德責任啦!
    反正你不能殺人、不能偷竊、不能詐欺,
    也不能逃稅嘛。

    可是,
    回到王陽明來,事情就不是這樣了。
    致良知從誠意開始,
    意之所在就是一物。這就是格物。
    換言之,道德是從意念開始的。
    所以,
    就算是魯賓遜,就算世界上只有我一個人,
    端正自己的意念,
    也是我的良知之呼聲。

    但是,這不是太嚴苛、太過份了嗎!

    「我都已經是孤單一個人了,還要叫我致良知!」

    在課堂上講出這句話,我不禁悲從中來。
    這些不相信愛情的小朋友們,
    紛紛用了解的、憐憫的眼神看我,
    長達5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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