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03-30|閱讀時間 ‧ 約 5 分鐘

「文林苑都更事件」與「民至老死不相往來」的自由。



    這幾天「文林苑都更事件」鬧得很大,
    我也不免感慨。
    說來,
    這實在是所謂「民主」的本質性問題。
    當然這只是我的胡思亂想。

    他們說,拆屋是要保障多數住戶的利益,
    不得不犧牲少數人;
    有些支持的人也說:
    民主社會,本來就是少數服從多數嘛。

    這聽來也沒有錯。
    所謂民主制度,少數服從多數,
    背後的基礎,也就是功利主義原則:
    「善,就是最大多數人的最大幸福。」
    多數決,當然最能代表大多數人的利益。
    這也是很當然的,
    畢竟最早的自由主義者,在倫理學說上都是功利主義者。

    但是,為了多數人的利益,
    少數人就一定要犧牲嗎?這是善嗎?
    這次的都更事件,
    有人提出很有趣的例子:

    「那我帶100個人去你家,打你一頓,說你家的財產是我的,
    這樣也叫少數服從多數嗎?」

    這次的通識課,我也用了《正義:一場思辨之旅》的例子:
    殺死一個健康的人,
    拿他的5個器官,去救活5個等待器官移植的病人,
    這樣對嗎?是善嗎?

    這2個例子,都能完成「最大多數人的最大幸福」,
    犧牲1人救5人,犧牲1人利益百人;
    但是一般直覺上並不認為是善。
    這就顯示,問題沒那麼單純,
    功利主義原則或多數決的民主原則,還是有問題的,
    至少有其限度。

    墨家公認是中國式的功利主義者,
    但是他們其實也知道這個問題;後期墨家的〈大取〉就說:

    「殺一人以存天下,非殺一人以利天下也;
    殺己以存天下,是殺己以利天下。」

    你要犧牲自己的生命去救天下,是善;
    但是若殺一個其他人以救天下,就不是善了。
    因為前者出於你的自願,
    後者只是被非自願地、無辜地犧牲而已。
    雖然要追求多數人的幸福,
    但並不表示可以隨便犧牲任何一個個人。
    墨家其實也對功利主義劃下了一道界限,

    ××××××

    民主制度的問題就在這裡。
    表面上民主社會也是自由社會,但並非如此。

    當少數必須服從多數的時候,
    或少數人必須犧牲,以成就多數人的利益的時候,
    是很可怕的。
    我在課堂上也舉了《三國演義》的例子:
    曹操兵糧不足,
    就讓糧官王垕當替死鬼,說他盜賣軍糧,殺掉了。
    如果單單要從功利原則講,這樣也是多數人的最大幸福啊!
    《韓非子》也說:
    姜太公至齊,以華士為首誅,因為此人隱居不仕,有礙政令。
    這如果有效,也是多數人的最大幸福啊!
    但是王垕、華士什麼都沒做吧?

    這種情形的恐怖,
    就在於政府、或是財團、或市場那隻「看不見的手」,
    或任何擁有權力的東西,
    都能夠以「公共利益」為理由,強迫個人犧牲。
    這結果不就跟「海賊王」裡的特務組織「CP9」一樣,
    有權力任意殺掉不跟政府合作的市民?

    當然,早先的自由主義者,像洛克,
    其實非常強調個人生命與財產權的優先性;
    所以怪他們是不公平的。
    但現實是「文林苑」事件,
    以及其他侵害人權的事件,正在發生。
    民主的多數決原則,追求最大幸福的功利原則,
    竟變成侵犯個人權利的元凶?

    我覺得,這就是前面所說民主本質的問題。
    民主制度,
    看似必然蘊涵一自由社會;
    但是,
    以功利主義「最大多數人的最大幸福」為理論,
    奉行多數決原則的民主社會,
    本質上其實是集體主義的。
    他關心的是群體,而並不是個人。
    跟上面的韓非、曹操,
    相距並不太遠。

    ××××××

    所以真的很糟糕。
    右派、左派,其實還不是都一樣。
    因為這都是「體制」,
    他們都是設計來維持體制,而非用來照顧你我的。

    說到最後,還是村上春樹的話:

    「請各位停下來想一想。我們每個人都擁有一個獨特的,活生生的靈魂。體制卻沒有。我們不能容許體制踐踏我們。我們不能容許體制自行其是。體制並沒有創造我們:是我們創造了體制。」

    其實,體制之所以存在,只是為了保護個人的幸福。
    這點,去問洛克他們這些自由主義者,他們也會同意的。
    而所謂公共利益或最大幸福,
    不是什麼別的,只不是個人利益的總合而已;
    離開一個個的個人,別無所謂公共利益。
    當公共利益與個人幸福衝突的時候,
    公共利益就不再是公共利益了,
    只不過是脫韁的怪獸而已。
    這次的事件,
    不就是這樣嗎?

    ××××××

    還是道家最早看到問題的核心。
    《老子》早就說了:

    「甘其食,美其服,安其居,樂其俗,鄰國相望,雞狗之聲相聞,民至老死不相往來。」

    民至老死不相往來,也不會有事,
    這樣就不用擔心哪一天醒來,
    發現自己的家被都更了!

    想想楊朱的話:

    「古之人,損一毫利天下不與也,悉天下奉一身不取也。人人不損一毫,人人不利天下,天下治矣。」

    我們都覺得「拔一毛利天下不為」很自私。
    但楊朱是對的。
    人人都不必犧牲自己的家園,去實現多數人的都更利益,
    也沒有人會從別人的犧牲中得利;
    這不是很幸福嗎?
    也只有這種從個人主義出發的哲學,
    才會真正重視人的自由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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