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自2017/10/13手記,如今重看,沒想到也曾有這樣的自我期許 >_<)
生過一場大病休養了幾年,某一天,我突然想通了。能工作,是一種福氣。因為我還能做。重點改變了,優先順序也變了。於是,我簡單歸納出三點體認:
第一,我希望自己所做的、所寫的,是有益處的。
不需要批評或傷人利己,更有甚者,可以當作服務。服務沒有大小。也可以只是安他人的心,讓大家笑一下,順手之勞,或要服務自己的辛勞,在能力範圍內都是可以的。況且,我若具備某些專業的能力,也不全然靠自己憑空得來,總是受教導累積而成。受惠於大眾,還於大眾。受惠於天,敬恩而已。
第二,當成送禮物。
禮物無分大小。就像生日禮物,無論收的人用不用、怎麼用,你想給就給,送就是了。禮物不一定是物質的,或許化為語言,或許化為文字,或許是傾聽,或者多做一點……像禮物一樣把善意送出。
第三,給予祝福。
祝福是很重要的。如果以祝福之心做事,許多紛紛擾擾,不該多說的,都會沉靜下來。「人生本過客,何必千千結」(應該是弘一法師說的吧)。
祝福大家,智慧增長、所願皆滿。幸福快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