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第一屆「為野生動物而走」遊行活動,以「野生動物正告急、 犬貓有家不遊蕩」為主軸,希望政府與社會各界共同正視野生動物保育與伴侶動物福利議題,宗旨如下:
行動聯盟也希望主管機關可以依據《野生動物保育法》及《動物保護法》之立法精神,及 SDGs註三 與全球生物多樣性框架(GBF)的共同目標,制定全國一致的遊蕩犬貓管理措施,並提出三項具體訴求,要求中央及地方政府落實,如下:
一、精進源頭管理:
犬貓源頭管理長期成效不彰,應立即切實改善。主管機關應依照《動物保護法》積極執法,包括全面落實飼主責任、家犬貓登記歸戶及 絕育,取締各種不當飼養犬貓行為,如放養、棄養、終生拴綁及關籠、非法 繁殖;並應落實嚴格繁殖買賣管理,從源頭杜絕犬貓過度繁殖、遊蕩和流浪。
二、採取有效措施以減少遊蕩犬貓:
各縣市應整合公私資源,盤點各鄉鎮村里遊 蕩犬貓狀況,以動物福利為依歸,釐清飼主管領責任,家犬貓歸戶不放養、 以領養代替餵養,輔以公開透明之數據,以具科學客觀性的檢核方式,設定 區域策略與計畫,明訂遊蕩犬貓減量期程。
三、強化民眾保育與動物福利觀念:
中央與地方主管機關,其動物保護措施應以 生態系整體維護為核心,保育野生動物並兼顧動物福利。學校之生命教育、 社會教育與行政人員之環境教育,應強化推廣生物多樣性保育,並促進民眾 「保育」與「動物福利」觀念。
註一《野生動物保育法》:為保育野生動物,維護物種多樣性,與自然生態之平衡,特制定本法;本法未規定者,適用其他有關法律之規定。(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
註二世界動物衛生組織(WOAH):主要目標是控制並防止流行病傳染,維護衛生安全、促進獸醫服務、保障食品安全和動物福利。
註三SDGs:是指聯合國在2015年提出的「2030永續發展目標」,有17個永續發展目標。包含消除飢餓、促進性別平權、負責任的生產與消費、減緩氣候變遷等17個永續發展目標,藉此引導政府、企業、民眾,透過每次的行動與決策,一起努力達到永續發展的可能。
這次參加活動主要是透過實際的行動去支持這個重要的議題,這讓我想起以前在華江賞鳥的時候,遇到遊蕩犬跑到河川去驚嚇候鳥的情景,但大家並沒有重視這個問題。希望透過這次大遊行展覽的數據,才更多人知道我們需要正視現在臺灣生態面臨的問題,並且依照《動物保護法》積極執法,維護生態平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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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為野生動物而走」聲明暨陳情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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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國法規資料庫《野生動物保育法》https://law.moj.gov.tw/LawClass/LawAll.aspx?pcode=M0120001
SDGs 是什麼?永續發展目標17項目標及台灣實例https://www.parenting.com.tw/article/5091099
野生動物遭犬貓攻擊10年增3倍 千人遊行「為野生動物而走」https://news.ltn.com.tw/news/life/breakingnews/447359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