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歐盟企業永續報告指令(CSRD),自2024年開始,大型企業和中小企業必須加強揭露其永續發展績效,並考慮其合作夥伴和供應商的永續性。
CSRD將影響所有淨營收超過4,000萬歐元、資產至少2,000萬歐元或250名以上員工的歐盟公司,包括在歐盟擁有母公司或在歐盟內經營的國際企業。
對台灣企業而言,若作為歐盟企業供應鏈的一環,CSRD可能對其在歐盟市場的營運產生影響,需要密切注意CSRD對自身的影響[1][2]。
CSRD要求企業將永續和其他財務報告整合成一份單一文件,並以數位方式標註永續資訊。
符合CSRD要求對大多數組織來說是一項艱鉅的任務,需要制定永續發展報告戰略,並重新評估數據收集和管理流程[2][4]。
Citations:
[1] https://esg.gvm.com.tw/article/42064
[2] https://proj.ftis.org.tw/isdn/Message/MessageView/1672?mid=126&page=1
[3] https://www.ey.com/zh_tw/climate-change-sustainability-services/eu-corporate-sustainability-reporting-directive
[4] https://cgc.twse.com.tw/latestNews/promoteNewsArticleCh/4229
[5] https://www.bellcert.com/article.php?NO=M112100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