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
「熱車,備酒,滾過來。」
拿起電話我丟下這句話,接著在林庭羽的可是聲中就好帥的掛了它,同時正和林爸呵呵呵捱在一起看電視的林媽立刻飄來一句:
「又打給女朋友哦?」
「第二十七次。」
自從上次逸婷淚眼汪汪的趴在我肩膀上哭訴她再一次愛錯人、害我當時活像個有夠man男子漢之後,這位歐桑就樂此不疲的老愛拿這開玩笑。
「哈~~我老婆好幽默喲!」
「還不都跟老公學的。」
真是夠了、這兩個老肉麻!
每天每天的雙雙種在沙發上演你儂我儂,每天每天,每天每天!下班回來從七點準時收看七點整點新聞,八點立刻準備面紙轉大愛,九點一到又扯開喉嚨跟著全民開講一起罵,然後十點再轉台到東森看寶傑告訴我們美國人和外星人的陰謀,天老爺!他們難道都不會經神錯亂嗎?
講到經神錯亂……
「林太,妳再不給女兒我換智慧型手機,我立刻就經神錯亂給妳看!」
「那妳去精神錯亂好了,因為恁祖媽打死也不會再給妳辦手機。」
「媽媽~~」
「裝女生也沒有用。」
嘖!什麼話!我本來就是女生好嗎!
「這位少女可還記得上回某人心軟給妳辦了個手機當十七歲生日禮物,結果換來的是什麼?」
換來的是我方便跟風雲學長談戀愛,而且還被劈腿甩!
「他還欠我一條腿妳給我記住了。」這會、就是連林爸也接腔了,「要不是那天他小子跑的快,我少說打斷他一條腿!呸!居然膽敢泡我家女兒還把手放在她腰上!至今想來恁北還是一肚子火!」
「這兩位歐桑容我提醒一下,某人在十六歲那年還不是海泡我家阿公的女兒,結果還泡出了我來,嗯?」
「怎麼?又想談戀愛啦?」
「幹嘛扯到這?」
「因為上一次當學一次乖!」
嘖,這老狐狸……。
「我可再警告妳一次,恁祖媽辛苦懷胎十月--」
「是九個月啦!孩子都生了、怎麼連這點常識也沒有呀?」
「再囉嗦別怪我沒告訴過妳恁祖母當年可是混道上的。」
「對啦,要不是妳有了我嫁給他,現在也沒有王蘭囂張的份啦。」
「知道就好。」林太很滿意的笑了笑,然後繼續方才未完的狠話:「恁祖媽辛苦生妳養妳可不是為了給門外那些小色胚泡的。」
「媽!我都已經二十三歲了!再不談戀愛、是想害我嫁不出去嗎?」
「這倒是個好主意!一輩子養在家裡陪妳爸媽一起變老本來就是最浪漫的事!」
臭女人!
「還有,這個月薪水咧?少以為我忘記妳今天領薪水。」
「拜託喔、這年頭哪還有人會狠心把女兒薪水全拿走的呀?」
「剛好妳家爸媽就這麼狠心啦。」一把搶過我慢吞吞拿出來的薪水袋,林太皺著眉頭秤了秤,接著有夠沒良心的只抽出三張來給我,而且還更沒良心的補上這一句:「這是懲罰妳--」
「哈囉,林爸林媽好,我來接庭羽去看球賽了。」
林庭羽的出現打斷了林媽的碎碎唸,轉頭,我們同時看到林庭羽正汗流浹背的站在門外恭候大駕。
湊近我耳邊,林太小小聲的繼續剛才被打斷的話:「我這是在替妳存聘金哪。」
「什麼聘金?」
用下巴指了指窗外的林庭羽:
「妳以後娶他會需要下聘金不是?」
「無聊幼稚鬼!」
天老爺啊,許我一對成熟點的雙親可好?
「庭羽呀,規定是幾點送我們家庭羽回來可記得?」
搔著大肚皮,林爸不忘每次每次的叮嚀這句話。
「寶傑上班的時候,我記得。」
「呵呵呵,真不愧是我的好媳婦。」
「再會!」
就這樣,再一次的我又被氣出家門。
嘖!
上車,把腿放到置物箱上,火速的我打開一灌冰透的金牌台啤,唏哩呼嚕的乾掉他半瓶之後,在一聲過癮的啊~~啊~~聲之後,我開始抱怨:
「評評理嘛林庭羽!你給我評評理!哪有這種爸媽的呀天底下?從女兒幼稚園開始就訓練她酒量,然而女兒都長到二十三歲了居然連隻智慧型手機也不給換!哪--有--這--回--事!」
啊~~啊!冰透的金牌台啤怎麼那麼好喝呀?
「妳又要換手機囉?」
「什麼叫作又?我本來就該有支智慧型手機!這年頭誰沒支智慧手機的嘛!吼~~」
「很多啊,阿兵哥。」
我迅雷不及掩耳的給他架了記拐子,架完之後庭羽的反應不是喊痛或是抗議或是還手卻是好滿足的說:
「哇靠!第500個拐子耶!林庭羽生涯第500拐達成!」
「白痴!」
真是超白痴的、這庭羽,每次一想到和我同名同姓的人結果卻是個熱愛挨我拐子的白痴時,我就覺得人生應該是沒有希望了沒錯。
「是不是又遇到喜歡的男生啦?」
「沒有呀。」
「新同事?」
「搭訕的。」
「妳真好套話耶。」
「哎~~誰教我們都是林庭羽嘛。」
沒理我,林庭羽自顧著說:
「搭訕的不好啦。」
「在誠品遇到的也不好?」
「那更糟。」
「喂!你怎麼比我媽還囉嗦呀?」
「呵。」
像是在唸呵這個字似的,林庭羽有夠敷衍的呵了一下。
「你幹嘛?今天心情不好喔?」
「沒有哇。」
一聽就知道有。
「逸婷一次跑來我家哭哦,和這事有關?」
「沒有啦。」
嘖嘖嘖,這林庭羽,口風可真是夠緊的!
自從庭羽和逸婷分手之後就沒再從他口中聽過到逸婷的名字,且說這林庭羽、雖然外表是個美人胚一只,但面對感情可真是夠硬漢的,自從逸婷移情別戀把他給甩了之後,任憑我說破嘴,林庭羽怎麼就是不肯再見她的面。
「我們約定好了不要再見面了啦。」
每次林庭羽總是用這句話把我給堵了回來。
哎,真懷念以前我們三個人出去吃吃喝喝說說笑笑的歡樂好時光哪。
「喂!老娘今天心情不好,我要喝個醉醉的晚點才回家。」
「不行。」
「吭?」
「妳記得上次我們去看那場球賽嗎?」
「延長賽最後陳金鋒轟出再見全壘打那次?」
「沒錯,那次某人也是心情大樂聲稱要喝個醉以慶祝,結果我送妳回家時是幾點妳可記得?」
「記得呀,十一點過一分,怎樣?」
「隔天林爸就約我吃午餐,順便還秀了一把黑槍給我看,而且表情是微笑著請我下次務必要在寶傑上班時把送妳到家,他說這不是一句玩笑話而已。」
「你白痴哦!他是嚇你的啦!那八成只是玩具槍而已。」
笨死了這林庭羽!還真的相信咧?這笨庭羽。
「是真的。」緊握著方向盤,眼神空洞的直視著前方,林庭羽額頭冒出兩顆斗大的冷汗:「林爸要求我一起檢查那把槍,子彈少一顆,而且槍口還有殘留的火藥痕,還好火藥痕看起來不是新的而是有點歲月了。」
「呃……」
「然後林爸好客氣的說那火藥痕跡已經有二十幾年那麼久,但如果下次寶傑上班時而我還沒送妳回家的話,火藥痕跡的歷史就會刷新。」
「呃……」
「說到這,妳難道從來沒有懷疑過林爸背上那條龍的剌青是真的刺青而不是妳一直以為的彩繪嗎?」
「呃……」
「希望今天球賽別打到延長。」
把額頭上的冷汗抹掉,最後,林庭羽這麼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