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於 2024/05/09閱讀時間約 6 分鐘

不愛,也是一種愛。1

2007冬

 

 

之一

葉緋

 

 

五年。

望著msn聯絡人名單上、樂樂的這串訊息顯示,連我自己也搞不懂的是、首先我想起的竟是五年這兩個字,或者應該說是:這五年。

不,實際上我甚至還開口默唸了一次以確認,只是我不曉得自己究竟是想確認些什麼?是不再和陳讓見面的這五年?又或者是樂樂的這串訊息顯示:

陳讓病了,想見你們,聯絡我吧。

怎麼會?怎麼了?

一登入msn首先我就被樂樂的這串訊息給捉住了目光,捉住了目光、卻怔的動彈不得,幾乎三個小時左右的時間過去,我依舊沒有力氣點開樂樂的對話視窗,甚至就是連更改我的離線狀態都嫌疲憊。

我覺得好累。

 

樂樂知道陳讓和我曾經有過的關係嗎?

強迫自己把視線從樂樂的這串訊息顯示移開之後,我忍不住的這麼思考,再一次的無聲問著,自從這五年以來、問也問不出口的、什麼。在決心切斷和陳讓的關係之後,我順便也把那群共同的朋友一併刪除、只除了樂樂之外,離開陳讓也離開台北的這五年來,我們依舊保持著最低限度的聯絡:偶爾在msn上閒聊幾句,極少數是電話裡的親口問候,還有過一次是樂樂和朋友開車來台中看表演,那次樂樂來了電話約了見面,可是我沒去,加班是藉口也是實際上的理由,只是打從心底我再明白不過的是、我不想面對樂樂,是不想、也是沒有勇氣;儘管我是真心喜歡樂樂這個朋友,儘管和陳讓的那段過去早已經過去,儘管我始終無法確認樂樂究竟知不知道那一年的我們?又或者她其實看在眼底、心知肚明卻基於教養的不願說破?

不曉得。

而其實我正真沒有把握確認的是:那是愛嗎?他讓我開始享受當女人的滋味,但那愛嗎?當年的我們是愛情嗎?

天曉得。

 

嘆了口氣,轉頭我望向擱在床頭的鬧鐘:2:55。拿捏不好該是讓自己試著再睡去、又或者乾脆失眠到的尷尬時刻。

五年。回過頭重新呆望著電腦瑩幕、我心想。

這是五年以來第一次我再度渴望安眠藥的夜晚,而抽屜裡還有三顆那年留下來的安眠藥、我記得;儘管五年的時間過去,我依舊清楚的記得那年那晚吞下第一顆安眠藥的感覺:幸福感。

是的、幸福感。

一杯溫開水佐以一顆小小的白色藥丸,接著靜候十分鐘左右的時間,長久以來困擾著我的重度失眠居然就這麼不費力氣的被解決了,而且還不被總是紛擾的夢魘困住,幸福感、當然是幸福感;小小的白色藥丸是那一年裡我亂糟糟的人生中唯一的幸福慰藉,只是這慰藉從開始的需要時一顆、逐漸變成每天固定一顆,接著開始失控成為兩顆、三顆……。

「昨天我吞了一顆安眠藥,可是躺了半小時卻還是睡不著,所以只好又下床給自己餵了一顆。」

五年前的某一天,我曾這麼告訴陳讓。

「這不是個好現象哪。」

結果陳讓這麼回答我、以他貫有的作風:不可置否的無所謂;總是無所謂的陳讓,樂樂深深愛著也守護著的陳讓。

「有時候我心想:吞了第一顆安眠藥卻還是失眠著的我,竟究該算是醒著還是睡了呢?」

「當然是醒著的啊。」

「但我是在安眠藥底下的狀態哪。」

「傻女孩。」

傻女孩。陳讓習慣喊著我的暱名,只有在我們獨處時才會這麼喊我的陳讓。

 

「我開始覺得很害怕,已經好幾次我發現自己在吞了安眠藥之後,結果卻是跑到街上亂晃,我是知道我正在亂晃、可是我真的不知道為什麼會這樣,因為我吞了安眠藥、這不就表示我想要的是好好的睡個覺嗎?後來問了醫生之後才曉得原來史蒂諾斯有個副作用是會夢遊。」

而我沒說的是當時醫生還嚴肅著建議我該停止用藥,結果我很生氣,我氣他不懂失眠的苦,我氣自己為什麼失眠,我氣我的無能為力,只是睡覺這麼簡單的生理動作、我都無能為力;我後來賭氣的換了很遠的醫院繼續拿藥,繼續依賴,或者應該說是、繼續逃避。

「還有亂傳簡訊。」

「嗯?」

「妳昨天傳了整夜的簡訊給我,問我愛不愛妳?問我為什麼不愛妳?我不知道為什麼妳要傳這些簡訊給我。」

「……」

「這些妳都沒有記憶?」

我有記憶,是有記憶,但我以為那是在作夢,真的以為是在作夢;那陣子我的藥量已經到達三顆才能入睡的程度,有時候我一口氣吞下三顆,有時候是一顆一顆的分次吃,但我也不確定的是,在哪種情形之下,我會非自主性的做一些我知道自己正在做什麼、卻不曉得為什麼要那麼做的舉動。

我覺得很害怕,開始害怕安眠藥,害怕卻還是依賴。

多像我們的關係,多像陳讓之於我。

「有一次我吞了安眠藥之後,結果卻聽到兩個老女人的對話,不曉得是見鬼了還是幻聽;還有一次我覺得時空裂開了,耳邊居然出現嗡嗡嗡那樣不屬於這次元的奇怪聲響。」

「不要轉移話題、小緋,妳知道我要說的是什麼,我有時候會和樂樂一起睡,我們一開始就說清楚的,不是嗎?」

那是陳讓第一次收起他的無所謂而對我嚴肅,第一次,卻不是最後一次。

「我最近開始會嘔吐,一吞藥之後沒多久就下床就抱著馬桶吐,我不知道這會不會也是藥的副作用或者其他什麼的。」

我說。

而陳讓沈默,他聽出我話裡沒說的;在長長的沈默之後,陳讓只說:

「去買個驗孕棒檢查,還有,」還有,「妳真的不該再吃安眠藥了。」

「為什麼?」

「因為妳開始變得好像只是想要找自己麻煩,還有,」還有,「還有讓別人感到困擾。」

困擾。陳讓話裡的困擾像個磁鐵似的吸在我的耳膜上,整個晚上我想呀想的就是困擾這兩個字,停止不了的想呀想、想的我心煩了意亂了,我習慣性的起身拿起一顆安眠藥讓自己吞下,接著重新躺回床上時我感到熟悉的昏眩感,接著半小時左右的時間過去,我固定似的下床走向浴室抱著馬桶吐,接著……

--吞了第一顆安眠藥卻還是失眠著的我,竟究該算是醒著還是睡了呢?

--當然是醒著啊。

「當然是醒著的啊。」

開口,我學著當時的陳讓這麼對自己說,當然是醒著的啊,當然。

接著我不是習慣性的再給自己一顆安眠藥,卻是就這麼抱著馬桶哭了起來。

我哭了整夜直到天亮。

隔天我向托樂樂代為轉遞辭呈給陳讓,離開她和陳讓的爵士樂店裡的工作,離開台北也離開安眠藥的救贖以及失控;而僅剩下來的那四顆安眠藥,則隨著搬家的行李和我一起回到台中,留著它並不是想要再使用它,卻是當作一種提醒。

提醒。

 

而我只是在想:其實那年的陳讓對我而言就像是安眠藥,在人生中某個不知所措階段裡救贖了我,透了那樣一段不正當的關係,他讓我正視我的逃避也讓我明白我的尋找,就像是安眠藥之於我的作用,我打從心底明白我不會依賴他一輩子,然而不得不承認的也是:他確實是在我最混亂的無助時、解救了我。

如果不是經過那一年的混亂,我想我也不會找到現在這個看似正確的自己,我想。

無論是陳讓,又或者是此時我握在手心裡的這三顆安眠藥。

嘆了口氣,把手中的安眠藥重新放回櫃子裡,轉頭我點開樂樂的對話視窗、說了句無聲的抱歉,然後我關了電腦,拿起手機,撥電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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